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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我和阿芬那留斯以及其他科学家的关系

第三章 我和阿芬那留斯以及其他科学家的关系

我这里代表的观点和各种哲学家以及作哲学思考的科学家的观点的相关之处,已经在上面指出来了。我如果要把这些相关之处完全列举出来,那便必须从斯宾诺莎开始。我的思想出发点和休谟的哲学出发点实质上没有差别,这是很明显的。我和孔德则有些距离,就是我认为心理的事实作为认识源泉来说,至少和物理学的事实是同样重要的。内在哲学的代表们和我的观点非常接近。特别是关于舒佩的哲学,我可以这样说。他的著作我在1902年就已经知道。尤其是他的内容丰富的《认识论和逻辑纲要》一书,无须用专门字典即能阅读,而且使我非常钦佩。我在这本书中几乎没有发现什么使我不会同意,或者仅作微小修正就会同意的观点。的确,关于自我的见解是我们之间的分歧点,但这种分歧是能调和的。阿芬那留斯和我个人的观点很类似,以致人们难以想象,居于不同研究领域、经过不同发展阶段、相互毫无联系的两个作者会有这样相似的观点。我们之间的一致性多少被形式上的巨大距离掩盖起来了。阿芬那留斯向我们提供了一种非常细致的、高度概括的论述。但他的论述使用了生疏的、少见的术语,因而使人感到难以领会。要作这样的论述,我既无此动机,也无此职责,既无此兴趣,也无此才能。我仅仅是自然科学家,而不是哲学家。我仅寻求一种稳固的、明确的哲学立场,从这种立场出发,无论在心理生理学领域里,还是在物理学领域里,都能指出一条走得通的道路来,在这条道路上没有形而上学的烟雾能阻碍我们前进。我认为做到这一点,我的任务就算完成了。我的论述虽然同样是以多年的、从青年时期就已经开始的思考为根据,但为了避免作冗长的陈述,便采用了概要的形式。如果人们在这种意义下了解我们的论述,这对我完全不是侮辱。我乐于承认:我讨厌生造术语,在这一点上,我和阿芬那留斯也许是各走一个极端。如果说阿芬那留斯的著作常常没有被人彻底了解,或者在研究之后才能加以了解,那么,我自己的话则常常被人误解了。敏锐的批评家发现,我达到的某些结论,据说是我不应当达到的(!)。因此他们大可不必费力气去研究,因为他们已经知道这种研究行将达到的结论。这些批评家还责难我没有将我的思想适当地表达出来,因为我仅仅应用了日常语言,因此人们看不出我所坚持的“体系”。按照这种说法,人们读哲学最主要的是选择一个“体系”,然后就可以在这个体系之内去思想和说话了。人们就是用这种方式,非常方便地拿一切流行的哲学观点来揣度我的话,把我说成是唯心论者、贝克莱主义者,甚至于是唯物论者,如此等等,不胜枚举。关于这点,我相信自己是没有什么过失的。

上面提到阿芬那留斯和我的两种论述方式恰好都有其优点和缺点。而这种表达形式上的距离给我们之间的相互了解也带来了不利的影响。我在很早的时候,就认识到我们的观点之间的类似性,而且我确信,1883年在《力学》里、1836年在本书第一版里,我已经指明这个存在于我们之间的类似性,虽然我那时候仅引证了阿芬那留斯1876年出版的一本小册子。这本书我是偶然地在《力学》出版之前才知道的。到1888年、1891年和1894年,通过阿芬那留斯的其他著作——《纯粹经验批判》、《人的世界概念》以及在《科学哲学季刊》里发表的心理学论文——我才完全认识到我们的哲学趋向是非常一致的。但足,当我读他的《纯粹经验批判》的时候,其中许多累赘的术语使得我不能对我们的观点之间的协调感到兴高采烈。对于一位老人来说,他除了学许多国家的语言以外,还要学各个人的语言,这未免要求太过分了。因此,要阿芬那留斯的著作发挥更大作用的任务,就只有留给青年一代了。我很高兴,我能在本书中引证利内利乌斯、霍卜特曼(C.Hauptmann)和彼得楚尔特的著作。这些著作都是对于阿芬那留斯著作的中心思想的阐明和进一步的发展。阿芬那留斯本人也承认了我们观点之间的融合,并且在1888年到1895年出版的著作里提到这点。但是,正如我按照他过去反对第三者的意见所必须假定的那样,我们观点之间根本一致的信念,对于他来说,也是逐步地形成的。我和阿芬那留斯素不相识。尽管有人作出一些毫无疑问的努力,企图减少阿芬那留斯在哲学上的重要性,但是我情愿这样说:人们对于他的著作的重视,仍然日见增加。

现在我想特别指出我和阿芬那留斯的主要一致之点。最初我在1871年、1872年简明地将思维经济、即事实的经济陈述当作科学的主要任务,在1882年、1883年又对这点作了进一步的论证。如我在其他著作里指出的那样,这种观点包含和预示着基尔霍夫“全面而最简单的描述”(1874年)的思想,决不是什么新的东西。它甚至于可以追溯到亚当·斯密,而且如福耳克曼(P.Volkmann)所说的,它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牛顿。现在我见到阿芬那留斯已经将这种观点又作了巨大的发展,尽管他的陈述没有将它的一些特征显明地揭示出来。

如果人们按照达尔文学说对我们的启发,将整个心理生活——包括科学在内——看作生物现象,并在这种现象上应用达尔文关于生存竞争、物种进化和自然淘汰的理论,那末,上述观点就会立即得到广阔的基础,从新的科学方面得到阐明。这种观点和下列假设是不可分离的:一切心理事实都有物理的根据,为物理现象所决定。阿芬那留斯在《纯粹经验批判》一书中试图详细地说明人的一切理论活动和实践活动都取决于中枢神经系统的变化。为了说明这一论点,他从下列非常一般的前提出发:中枢神经系统不仅从整体来说,就是从它的各个部分来说,也都是力求保存自己,有一种保持它的平衡状态的趋向。阿芬那留斯的这种见解和赫林所阐明的生物行为理论是非常协调的。阿芬那留斯的这些观点和现代实证科学的研究,特别是生理学的研究,也极其接近。我的著作里面已经包含着许多和这种观点一致的论述。这些论述虽然比较简短,但是无可怀疑,1863年以来就在我的著作里出现了,而且在1883年我还对这种观点作了广泛的陈述,尽管我没有象阿芬那留斯那样,将它发展成为一个完善的系统。

但是,我认为我和阿芬那留期的一致之处,最重要的是在于对物理的东西和心理的东西的关系的看法方面。对于我来说,这是核心之点。关于我和阿芬那留斯在这方面的融合,我是在偶然读了他的心理学论文之后,才深信不疑的。为了避免发生误解,我向沃拉沙克(Rudolf Wlassak)博士先生提出过与此相关的问题。他和阿芬那留斯有过多年的交往,对于阿芬那留斯的观点非常熟悉。他对我的问题作了如下的答复:

“关于物理的东西和心理的东西的关系的见解,在阿芬那留斯和马赫是相同的。他们得出了一个结论,一致认为物理的东西和心理的东西的区别仅仅在于它们的依存关系的不同。这种依存关系一方面是物理学的对象——在最广泛的意义之下的——,另一方面是心理学的对象。如果我研究一种环境组成部分A对于第二种环境组成部分B的依存关系,我就是研究物理学;如果我研究一种生物的感觉器官或中枢神经系统的变化在何种程度上改变了A,我就是研究心理学。阿芬那留斯建议将‘物理的’和‘心理的’这两个术语取消掉,而在今后只说物理学和心理学的依存关系(参看《科学哲学季刊》第19卷第18页)。在马赫的著作里面也出现了同样的看法,但马赫没有(?)说明关于心理的东西和心理学的任务的陈旧见解是不能成立的。

“嵌入说和成为它的理论根据的形式逻辑缺点之被揭露,解决了这个课题。阿芬那留斯的哲学出发点是:在一切哲学思考的开端总不能不面对素朴实在论,即‘自然的世界观’。在这种‘自然的世界观’之内,可以划出‘环境’、‘物体世界’和‘自我’这两种复合体之间的相对界限,而不必导致‘物体’和‘精神’的二元论,因为从素朴实在论的观点来看,那些属于‘自我’、属于自己身体的组成部分和环境的组成部分是完全可以比较的。即使对构成实体概念的初步考察有了进展(参看本书第4页),也不存在物体和精神在本质上的完全不同。素朴实在论共所理解的原始统一世界的最后分裂,按照阿芬那留斯的看法,是由于解释别人的陈述所引起的。如果我说,这棵树不仅对我是存在的,而且别人的陈述也会容许我设想,这棵树对他和对我是同样存在的,那末我决没有超出我和别人之间的形式逻辑所能允许的类比范围。但是,如果我说,在我嵌入这棵树时,这棵树是在别人的‘映象’、‘感觉’和‘表象’里面,那末,我就超出我与别人之间的形式逻辑所能允许的类比范围了。因为我为别人假定的东西在我自己经验中决不会发现,我自己的经验仅能指出常常和我的身体有固定的空间关系的环境组成部分,而决不能指出在我的意识或类似的东西里面的任何对象。嵌入是超出经验之外,所以,使嵌入和经验事实一致起来的一切尝试都会成为产生无穷无尽的假问题的根源。在哲学发展史中,人们应用各种各样的形式,假定嵌入的存在,这是极其明显的。最陈旧、最粗糙的知觉理论表现了嵌入论的最简单、最粗糙的形式;按照这些理论来说,映象和物体可以分离,而且从物体分离出来的映象会进人身体的内部。现在人们已经认识到,身体内部和身体外部的环境组成部分的存在具有不同的方式。环境的组成部分只要存在于身体内部,就必定会成为与环境有本质差别的某些东西。心物二元论产生的根源,是在于妄图将嵌入和从环境复合体中来的经验协调起来,是夸大了‘嵌入说’的作用。

“始终成为问题的,是阿芬那留斯对于构成嵌入说的理由有无全面的、正确的评价。按照他的看法,嵌入总是和别人的‘知觉’的说明联系起来。但是,人们完全可以说,同一种环境组成部分这一次是作为感性给与的‘事物’而存在的,另一次则是作为‘回忆’而存在的,这些事实能给我足够的理由,假定环境组成部分这一次是‘物质的’,存在于环境之中,另一次是‘精神的’,存在于我的意识之中,存在于我的‘心灵’之中。我们似乎还有必要考虑,在原始文化阶段,梦的经验能否同样地成为心物二元论的独立理由。虽然阿芬那留斯将嵌入作为二元论解释梦的经验的前提,但并没有举出使人信服的根据。但是,如果人们理解的万物有神论,仅仅是假定一切无生命的环境组成部分是如同我们自己那样的存在,那么,人们将史前万物有神论看成心物二元论的根源,便是不能容许的在‘自然的世界观’的基础上,只要有深刻的心理学理由能容许这样做,也会产生下列假定:例如,对于树木来说,环境的组成部分就是如同对于人类那样的存在。换句话说,凡是同阿芬那留斯和马赫对于心理事物具有同样观点的人,如果他缺少任何生理学的知识,也许会认为一棵树或者一块石头能触及或看到自己的环境。在这种情况之下,他还不是一个二元论者。他能成为一个二元论者,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他为着说明树木或者石头的触觉和视觉。假定那种被树木或者石头触过或见过的环境组成部分能在树木里面,作为树木的‘感觉’、‘意识’而再次存在着。只有这样,世界才会二重化,分裂成为一个精神的部分和一个物质的部分。

“由于发现嵌入的不合理性而得到的阐明,从两方面增加了人的了解。一方面是它在认识论上给我们的启发。所有关于我们的‘感觉’、‘表象’、‘意识内容’与‘物质事物’——上述嵌入的产物被看成为‘物质事物’的复写、符号等等——的关系问题,都显得是一些假问题。关于空间理论的向外投出问题,即空间感觉的向外移置等问题,同样显得是一些假问题。

“另一方面,排除嵌入意味着除了生理心理学之外,其他的心理学都是不能容许的。只要我们认识到‘意识内容’——随着神经系统的变化而产生的‘心理过程’——不是别的东西,仅仅是我给别人引入,而且最后也给自己引入的环境组成部分,那末,我们在神经系统里面除了生理过程之外,就找不到任何其他东西。这样,种种特殊的心理因果性便都消失不见了,所有关于心理力量介入大脑的生理过程是否和能量守恒原理协调的问题也都消失不见了。

“如果人们说到‘表象不在意识中仍然继续存在’(马赫《热学原理》第441页),那末,严格地说,这种说法只有作为表示确定的中枢神经过程的短语才能允许。但是,这句短语无论如何总带着强烈的二元论思想的色彩”。

在论述方面,我和阿芬那留斯还有其他分歧,这是出于下列容易看出的理由:第一,我不企图从世界观发展的先前阶段中作出关于我的立场发展的整个陈述。第二,阿芬那留斯的陈述是从实在论出发,我的陈述如我在青年初期所实际经历过的那样,则是从唯心论(见本书第29页注释)出发。在这个方面,我也许可以提出排除投出(Die Extrajektion)的看法(见本书第5页、第9-18页、第23-27页以及第35页)。第三,我没有必要让别人的陈述和嵌入——在坏的意义下的——在达到新的观点以前,起很重要的作用,因而人们也无须将这种嵌入再排除出去。沉思的思想家也会达到这种新的观点,甚至于会象沃拉沙克提到的那样,一定要把二元论的趋向消除掉。但是,如果达到了这样的新观点,而且认识到各种不同的要素依存关系是实质性的东西,那末,无论是实在论的出发点或唯心论的出发点,其意义就决不会比方程式中基本变元的代换对物理学家或数学家所具有的意义更大。

阿芬那留斯和我自己所提出的观点,在我看来,几乎是自明的,至少对于所有从“放荡哲学残余”——如太勒所说——的压迫下解放出来的人来说是自明的。这样的自明性永远是科学体系的稳固基础。由于各种各样的哲学思想家所走的道路彼此接近,特别是由于一般哲学家和实证科学家的观点亲密会合,我相信,我有理由可以说:各门科学的相互适应是有其吉利的征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