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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科学即对自我自身的概念式的理解

这个最后的精神形态——这个精神赋予它的完全而真实的内容以自我的形式,从而就同时实现了它的概念,并且它在这个实现化过程里仍然保持在它的概念之中——就是绝对知识;绝对知识是在精神形态中认识着它自己的精神,换言之,是〔精神对精神自身的〕概念式的知识。真理在这里不仅自在地完全等同于确定性,而且也具有自身确定性的形态,或者说,真理是在它的特定存在中,这就是说,它是在自己知道自己本身的形式下成为能知的精神的对象。真理是这样的内容,这内容在宗教中还不等同于它的确定性。可是,当内容获得了自我的形态时,它就等同于它的确定性了。由于这样,本质自身,即概念,就成为特定存在的要素,或者,对于意识具有对象性的形式。在这种特定存在的要素中显现在意识面前的精神,或者在这里换个说法也是一样的:意识在这种要素中产生出来的精神,就是科学。

因此,这种知识的本性、各个环节和运动已经表明它就是自我意识的纯粹的自为存在;这种知识就是我,就是这个我,而不是别的我,但它同时直接地是中介了的或被扬弃了的普遍的我。——这个我具有一个内容,它把这个内容同自己区别开;因为它就是纯粹的否定性或自己分裂为二的活动;它就是意识。这个内容在其差别中本身就是我,因为内容是自身扬弃的运动,或者,是那和我同一的纯粹否定性。我在作为有差别的内容中返回到自身;而内容只是由于我在它的异在里就是在它自己那里,才得到概念式的把握。这个内容,更确定地说来,无非就是刚才说过的运动本身;因为内容就是贯穿自身而且是作为精神而自为地贯穿自身的精神,所以如此,是由于,内容在其对象性中就具有概念的形态。

至于说到这个概念的特定存在,那末,科学是不会在精神达到关于自己的这种意识以前,出现在时间和现实中的。作为知道它是什么精神,只有在精神完成了它的工作以后才会存在,而且除去在它完成它的工作的地方以外,也绝不会在别的地方存在的,它的这个工作就是:克服它的不完善的形态,促使它自己意识到它自己的本质的形态,并这样地使它的自我意识和它的意识相调和。——自在自为地存在着的精神,就它在它的各个环节中是有差别的而言,就是自为存在着的知识,就是一般的概念式知识,这样的概念式知识本身还没有达到实体,换言之,它本身还不是绝对知识。

实际上,认知着的实体先于其形式或概念形态就在那里存在着①。因为实体是还没有发展的自在存在,或者说,是在还没有展开其运动的简单性中的根据或概念,因而是内在性或还没有在那里存在着的精神的自我〔或主体〕。凡在那里存在着的东西,就是还没有发展的简单的东西和直接的东西,或者,是一般表象意识的对象。既然认识是精神的意识,而在这种意识看来,那自在地存在的东西,只当它是为自我的存在,是自我的存在,或者,是概念时,才是存在的,基于这个理由,认识的活动起初只具有一个贫乏的对象,跟这个对象对照起来,实体和对实体的意识是更为丰富些。实体在这种意识里是启示了的,不过这种启示事实上却是隐蔽;因为实体还是无自我的存在,而启示了的只是对它自身的确定性。因此,最初属于自我意识的只是有关实体的各个抽象的环节;但是,由于这些环节是作为纯粹的运动而继续推进自己,所以自我意识就愈益丰富其自身,一直到它从意识那里夺取了整个的实体,把实体的各个本质性的整个结构吸收到自身之内,而且——因为对待对象性的这种否定的态度同样是肯定的,是一种设定,——把实体从自身中产生出来,并从而为意识重新建立起实体。因此,在知道自己是概念的概念中,各个环节先于实现了的全体而出现,而那些环节的运动就是这个全体的形成过程。相反地,在意识中则是全体——不过是未经概念理解的全体——先于各个环节而出现。——时间是在那里存在着的并作为空洞的直观而呈现在意识面前的概念自身;所以精神必然地表现在时间中,而且只要它没有把握到它的纯粹概念,这就是说,没有把时间消灭〔扬弃〕,它就会一直表现在时间中。时间是外在的、被直观的、没有被自我所把握的纯粹的自我,是仅仅被直观的概念;在概念把握住自身时,它就扬弃它的时间形式,就对直观作概念的理解,并且就是被概念所理解了的和进行着的概念式的理解的直观。——因此,时间是作为自身尚未完成的精神的命运和必然性而出现的,而这个必然性就意味着必然使自我意识在意识里面具有的那一部分丰富起来,必然使自在存在的直接性——这是实体在意识中具有的形式——运动起来,或者反过来说:必然使被认作内在东西的自在存在、使起初是内在的那种东西实现出来和启示出来,这就是说必然促使自我意识能达到自身确定性。

①这里所谓"在那里存在着"(istda)和下面的"没有在那里存在着",都是指"dasein"(定在或特定存在)而言,是表象意识的对象。——译者

基于这个理由就必须说,没有什么被认识了的东西不是在经验中的,或者同样的意思也可以表述为:没有什么被认识了的东西不是作为被感觉到的真理、作为在内心中被启示的永恒的东西、作为被信仰的神圣的东西或作为任何可以说出来的东西而出现的。因为经验正在于:内容——而内容就是精神——自在地就是实体,因而也就是意识的对象。但是,这个本身即是精神的实体,就是它变成它自在地是那个东西的过程;而且只有作为自己回复到自己的变化过程、精神自身才真正是精神。精神自在地就是运动,就是认识的运动,——就是由自在转变为自为,由实体转变为主体,由意识的对象转变为自我意识的对象,这就是说,转变为同时又被扬弃了的对象,或者转变为概念的运动。这个运动是向自己回复的圆圈,这圆圈以它的开端为前提并且只有在终点才达到开端。——因此,既然精神必然是自身内的区别过程,所以它的全体,在被直观时,就同它的简单的自我意识相对立;又因为全体是有差别的东西,所以全体本身又区别为它的被直观了的纯粹概念,时间,与内容或自在存在。实体作为主体,本身就具有最初的内在必然性,必然把自己表现为它自在地所是的那个东西,即把自己表现为精神。只有完成了的对象性的表现才同时是实体回复到自身的过程,或者是实体变成自我〔或主体〕的过程。——因而在精神没有自在地完成自己,没有把自己完成为世界精神以前,它是不能作为具有自我意识的精神而达到它的完成的。因此,宗教的内容在时间上比科学更早地表达了精神是什么,但是,唯有科学才是精神关于它自身的真知识。

推动精神关于自己的知识的形式向前开展的运动,就是精神所完成的作为现实的历史的工作。宗教的社团,就其最初是绝对精神的实体说,乃是一种粗糙的意识,这种意识的内在精神越是深刻,它就具有越野蛮的和严酷的定在,而它的蒙昧的自我对于它的本质、对于它的异己的意识内容,就要担负越来越艰苦的工作。只有意识放弃了以一种外在的、即异己的方式来扬弃异己存在(fremdsein)的希望以后,意识〔因为被扬弃的异己的方式就是向自我意识的回复〕才转向它自己,转向它自己的世界和现在,才发现这世界是它的财产,从而迈出了从理智世界下降的第一步,或者毋宁说,才以现实的自我来使理智世界的抽象要素具有生命或精神。意识通过观察,一方面发现了定在是思想而且对定在有了概念式的理解,同时反过来,它在它的思维中看见了定在。①当意识首先这样抽象地表述了思维与存在、抽象的本质与自我的直接统一,当它以更纯粹的方式把最初的光明本质表述为广延与存在的统一(因为广延是比光明更相似于纯粹思维的简单性),并从而使东方的实体在思想中重新苏醒②同时,精神却在这个抽象的统一性,这个无自我的实体性面前畏缩倒退,而坚持个体性以与实体性相对立。③然而,只有当精神在教养中把个体性外在化,从而使个体性成为定在并把个体性贯穿在一切定在中,只有当精神达到了效用的思想,④并且在绝对自由的原则下把定在理解为它的意志之后,⑤精神才把它的最内在深处的思想揭示出来,并且把本质表述为"我=我"。⑥但是,这个"我=我"乃是自身反回到自身的运动;因为,既然这个等同性作为绝对否定性是绝对的差别,所以"我"的自身等同性就和这个纯粹的差别相对立,而这个差别既是纯粹的,并且对于认识自己的自我来说同时又是对象性的差别,它就必须被表述为时间,这样一来,正如从前本质曾被表述为思维与广延的统一,现在本质就应被理解为思维与时间的统一;但是,孤立的差别,听其自身不静止、不停顿的时间,反而会陷于自身崩溃;时间是广延的对象性的静止,而广延则是纯粹的自身等同性,即我。——或者可以说,我(ich)不仅仅是自我(dasslbst),而且它是自我的自身等同性;不过,这个等同性是完全的和直接的自身统一性,换言之,这个主体同样是实体。实体就其自身说似乎只是空无内容的直观,或者,是对这样一种内容的直观,这个内容作为特定的内容,只会具有偶然性而没有必然性;只有当实体被设想为或被直观为绝对的统一性时,它才会被认为是"绝对",而一切内容,就其多样性而言,都必定会在实体之外而被归入于不属于实体的反思,因为实体不是主体,不是反思自己和在自身中反思自己的东西,也就是说,实体没有被理解为精神。如果真的要谈到某种内容的话,那末情况就会是这样:一方面,内容的存在好象是为了被投到"绝对"的空虚的深渊里似的,另方面,内容好象是外在地从感性知觉那里袭取而来的。知识仿佛是达到了事物,达到了与知识本身不同的事物,并且达到了多样性的事物的差别,不过谁也不理解,这一切是怎样和从哪里来的。⑦

①笛卡尔。——原编者

②斯宾诺莎。——原编者

③莱布尼兹。——原编者

④"启蒙主义"的原则。——原编者

⑤康德。——原编者

⑥费希特。——原编者

⑦谢林。——原编者

但是,精神已向我们表明,它既不仅是自我意识退回到它的纯粹内在性里,也不是自我意识单纯地沉没到实体和它的无差别性里,而是自我的这种运动:自我外在化它自己并自己沉没到它的实体里,同样作为主体,这自我从实体〔超拔〕出来而深入到自己,并且以实体为对象和内容,而又扬弃对象性和内容的这个差别。那从直接性超拔出来的第一个反思,就是主体自身同它的实体区别开的过程,或者是概念的自身分而为二〔entzweiung〕、纯粹自我的深入自身和变化过程。由于这个区别是"我=我"的纯粹活动,所以概念就是特定存在的必然性和上升,这个特定存在是以实体为其本质,并且是自为地持存着的。但是,特定存在的自为地持存,乃是被设定具有特定形式或规定性的概念,因而同样是概念自身的内在运动,即概念下降到简单的实体里的运动,而实体则只有作为这种否定性和经历否定运动才成为主体。——一方面,我既无须固执自我意识的形式而与实体性和对象性的形式相对立,仿佛它害怕它的外在化似的,——精神的力量不如说正是在它的外在化中始终保持其自身等同,而且作为自在自为地存在着的东西,精神把自为存在和自在存在都同样只设定为环节;另一方面,我也不是把各种差别都抛回到"绝对"的深渊里并且宣称这些差别在绝对里都是同一的那样的一个第三者;相反,知识毋宁是好象并不活动,它只是在观察那些有差别的东西是如何在它自身中运功,和如何返回到它的统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