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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设问品

一一一 驴马问

此驴马问亦应于隧道本生谭(第五四六)中说述。

一一二 不死皇后问

此不死皇后问亦应于与前同一本生谭中说述。

一一三 豺本生谭

(菩萨═树神)

序分

此本生谭是佛在威鲁瓦那(竹林)精舍时,对提婆达多所作之谈话。尔时比丘等集于法堂云:“诸位法友!提婆达多率五百比丘至迦耶斯舍,彼云:‘沙门瞿昙所为非法,唯我所为乃正法也。’彼引诱比丘入于自己之异端邪说,依托委任。彼吐虚言,破坏僧团之和合,一期之间行二度之布萨。”对彼提婆达多等等不德问题谈话而坐。佛适来彼处问曰:“汝等比丘!汝等今有何语,集于此处?”答曰:“如是如是之语!”佛言:“汝等比丘!提婆达多吐虚言,非自今始,前世彼即吐虚言。”于是佛为说过去之事。

主分

昔日,梵与王于波罗奈都治国时,菩萨生为墓地林之树神,尔时波罗奈城祭日,诸人向夜叉供养供物,于广场街路,处处散撒鱼与肉类,于大钵中容置多量之谷酒。尔时有一豺于夜半由下水道口潜入城内,食鱼与肉,饮取谷酒,然后进入芬那伽树丛中,熟睡至天明。彼醒觉观见阳光,彼思:“今已不能逃出。往路傍隐于人不见处,纵为他人所见,亦不发一言。”彼思惟之间,见一婆罗门僧为洗面而来,彼思:“婆罗门见钱而无眼不明,予以金钱诱彼,使予藏入彼之怀中,隐于外衣之下,骗彼携出城外。”于是豺作人语云:“婆罗门!”婆罗门:“何人唤予?”豺:“婆罗门!予为豺也。”婆罗门:“汝有何事?”豺:“婆罗门!予有二百金,若贵君藏予于怀中,隐于外衣之下,勿使何人得见,携出城外,予即献出二百金与汝!”婆罗门欲得其金,承诺云:“甚善!”依豺之所言而行,携出城外,将行不远,豺问日:“此何处耶?”婆罗门:“如是如是之所!”豺:“请再向前行!”于是再三再四同样请求,于到着大墓地时,豺云:“予于此处降下!”于是豺落于地上云:“婆罗门!汝可将外衣展开于地上。”彼欲得金,将外衣扩展。于是豺言:“请挖掘此一树根。”彼一心向树根掘穴,豺于婆罗门之外衣之上四隅及中央五处落粪,垂尿一泡结果,潜入墓地林中而去。

菩萨立于树之繁密荫中唱偈云:

    恶豺饮谷酒     婆罗门!    汝信以为真

    贝壳无百枚     何有二百金

菩萨唱此偈毕云:“婆罗门!汝往沐浴,洗汝外衣,速为自己之业务!”语毕消失其姿。婆罗门依言而行曰:“予实为彼所骗!”心甚忧恼而去。

结分

佛述此法语后,作本生今昔之结语:“尔时之豺是提婆达多,树神即是我。”

一一四 中思鱼本生谭

(菩萨═鱼)

序分

此本生谭是佛在祇园精舍时,对二老长老所作之谈话。彼等于乡村之某森林度过雨季,欲往会佛,于旅途中准备食粮,彼等云:“今日出发,明日出发。”延迟之间,经过一月。于是又再准备食粮,但又如原样,一再延迟,经过一月、二月,因彼等之怠慢及对住所之留恋,终将三月之时日空费。渐次成行,到达祇园精舍,入于共享之室,置钵与衣,前往见佛。时彼比丘等问曰:“法友!汝二人长久期间未来会佛,何以如是之迟延?”二人说明其原委。如是二人懒惰怠慢之事,遍知于比丘僧团,于法堂之中,开始谈论彼等比丘之怠慢。佛来其处问曰:“汝等比丘!汝等今有何语,集于此处?”答曰:“实为如是之语!”佛呼二人问曰:“汝等比丘!汝等二人怠慢延迟为事实耶?”答曰:“世尊!诚为事实。”佛言:“汝等比丘!彼等二人之怠慢,非自今始,前生即亦为怠慢之事,留恋住所,残居不去!”于是佛为说过去之事。

主分

昔日,梵与王于波罗奈都治国时,于波罗奈河中住有三尾大角,其名为巴钦提(过多思)、阿巴钦提(过少思)、米达钦提(中思)。彼等由森林流往人里之处。米达钦提向其它二尾鱼云:“此人里之处,危险甚多,实为恐怖。渔夫投下种种之网及荃笼而取鱼,予等仍游返森林之处为宜。”然其它二尾怠慢,对食物留恋,彼等云:“今日出发,明日出发。”终于经过三月之间。尔时渔夫于河中投网,而巴钦提与阿巴钦提为寻食饵,先行出游,彼等目不锐利,不见网之结目,进入网之深处。米达钦提后至,见网之结目,知彼二者进入网之深处,彼思:“因怠慢而目不利,予须救此二尾鱼者!”彼由外方入网深处,破坏网之结目,使彼等发现逃出之空隙,一面将水旋搅。彼又再往网侧,向网之深处而行,破坏后方网之结目,使彼等发现逃出之空隙,一面将水搅浊,隐往后方而去。于是渔夫警觉:“鱼等破网而逃!”彼收起网端,彼二尾鱼竟由网脱出落水,如是藉米达钦提之福荫,彼等拾得性命。

结分

佛说过去之事,正觉者唱次之偈:

    巴钦提阿巴钦提     为网所捕二尾鱼

    米达钦提施救援     二尾于是再相会

如是佛述此语后,说明四谛──说四谛竟,二长老得预流果──佛为作本生今昔之结语:“尔时之巴钦提、阿巴钦提是今之二人,米达钦提即是我。”

一一五 警告者本生谭

(菩萨═鸟王)

序分

此本生谭是佛在祇园精舍时,对一发警告之比丘尼所作谈话。彼女住舍卫城为良家之女而出家,得具足戒后,忽转沙门之法,贪着食物之心深,于城内他之比丘尼不往之一角为乞食而行,受得良好食物之供养。彼女为味觉欲所囚系,彼女自思:“若其它比丘尼等向彼方面出发乞食,则予将无所得!”于是往比丘尼等居所警告比丘尼等云:“长老尼!如是如是之所,有可怕之象、可怕之马、可怕之犬徘徊其间,实为甚危险之场所,切不可往彼处乞食!”比丘尼等闻彼女之言,而向彼方出发者不见一人。某日,彼女向此方乞食而行,急欲进入一轩之家时,为一可怕之羊袭来,折断彼女之足骨;诸人急行前来,将折断之足骨,接合一起,载于床上,运往比丘尼之居所。比丘尼等云∶“彼女警告他之比丘尼等,而自己竟往彼之方面折足而归。”一众皆与嘲笑。彼女所为之事,不久遍知于比丘僧团之间。某日,比丘等集于法堂云:“诸位法友!警告之比丘尼,警告他人而自己前往彼处,为可怕之羊折足!”对彼女之不德,加以谈论。尔时佛适入来问曰:“汝等比丘!汝等今有何语集于此处?”答曰:“实为如是之语。”佛言:“彼女之警告,非自今始,前生亦为警告,而自不实行,常受诸苦。”于是为说过去之事。

主分

昔日,梵与王于波罗奈都治国时,菩萨于森林中生于鸟胎,达成年后,为鸟之首领,由数千百之乌相从,前往雪山。当彼等滞在于彼处之时,一只横暴之雌鸟往大道路上觅饵,彼得由车落下之米、豆、果物等类。彼思:“今于此方面,勿使他鸟前来!”彼告诫群鸟云:“大道大路,实甚危险,象马等及可怕之牛,牵车通过,一时不能急行飞起,汝等勿往彼处!”为此,鸟群为彼雌鸟命名为“告诫者”。某日,雌鸟出发至大道路时,闻路上有急来之车音,彼回顾见车尚远,于是仍巡行觅食,但此车其速如风,直冲雌鸟而来,彼尚未能飞起之间,车轮即由彼身上辗过。鸟之首领集合诸鸟,不见雌鸟,即曰:“告诫者不见,速往探寻!”雌鸟搜索者见雌鸟之体于大道上分裂为二,向鸟之首领报告,首领曰:“雌鸟禁止他鸟,而自往彼处,

以致己体分裂为二!”于是唱次之偈:

    警告向他鸟     自己动贪欲

    彼鸟为车砾     失羽身倒毙

结分

佛述此法语后,作本生今昔之结语:“尔时之警告者是今之警告比丘尼,鸟之首领即是我。”

一一六 背教者本生谭

(菩萨═马戏师)

序分

此本生谭是佛在祇园精舍时,对不从教之一比丘所作之谈话。对彼于第九篇中之鹰本生谭(第四二七)中尚应详加说述。佛呼彼比丘言曰:“汝比丘!汝如此之不从教非自今始,前生即亦为不从教者。尔时从贤者而不实行其教,终当于投枪而殒命。”于是为说过去之事。

主分

昔日,梵与王于波罗奈都治国时,菩萨生于马戏师之家,达成年时,有智能,技艺亦殊胜,彼就一马戏师学习跳越超枪之艺术,与师尊一同为献艺而行。然此师只知跳越四根枪而不知五根枪之艺,某日于某村献艺时,彼醉于谷酒,彼云欲跳越五根枪令观之,使五枪并列。菩萨云:“师尊!贵君不知跳越五枪之艺,请取下一枪。若如此跳越,则第五枪刺体,贵君则将死亡!”然彼己烂醉,不听其言曰:“汝不知予之本领!”于是跳越四根枪后,为第五枪串通其体如铜剑之花,突刺而悲鸣,倒于其处。菩萨向彼云:“汝不从贤者之言而招此不幸!”于是唱次之偈:

    吾师!

    身为极难艺     吾不望此事

    跳越四根枪     五根遭突刺

菩萨唱如是之偈,由师体拔枪 1,执行应执行之事 2。

结分

佛述此法语后,作本生今昔之结语:“尔时之师是今之背教者,弟子即是我。”

注 1 直译应为“枪由师体脱离”。

2 是云荼毗。

一一七 鹧鸪本生谭

(菩萨═仙人)

序分

此本生谭为是在祇园精舍时,对拘迦利迦 1所作之谈话。对彼于第十三篇卢卢鹿本生谭(第四八二)中应为详述。佛言:“汝等比丘!拘迦利迦为自己之言语而失命,非自今始,前生亦有失命之事。”于是佛为说过去之事。

主分

昔日,梵与王于波罗奈都治国时,菩萨生于西北婆罗门之家,达成年之后,于得叉尸罗之都,修习一切学艺,离欲出家,入于仙人生活,得五智八果,雪山地方仙人群集,仕彼为师。彼为五百仙人之师,住于雪山,味禅定之安乐。尔时一罹黄疸症之苦行者,取斧割薪,而向彼处来之一多言之苦行者坐于彼侧云:“汝割此处,汝割彼处。”使割薪之苦行者,苦恼不堪,终于发怒云:“汝非教我割薪术之师!”于是举起锐利之斧,只一击之下,而取其命。菩萨乃为处理彼之尸体。尔时又距仙居不远之蚁塔之下住一鹧鸪,不问朝夕,立于蚁塔之顶,大声鸣啭,而一猎师闻其声,知鹧鸪所居,寻声前往,杀彼持归。菩萨不闻鸪鹧之鸣声,问苦行者等曰∶“鹧鸪住于此所,此时何以不闻其声?”彼等告知事由,菩萨结合此二事,于仙人群当中,唱次之偈∶

    过高与过强     过语与过长

    愚者故被杀     鹧鸪亦过鸣〔被杀〕

如是菩萨修习四梵住,生梵天界中。

结分

佛更言曰:“汝等比丘!拘迦利迦因自己言语之故而殒命,非自今始,前生即有殒命之事。”佛述此法语后,作本生今昔之结语:“尔时背教之苦行者是拘迦利迦,仙人之群是佛教僧团之众,仙人群之师即是我。”

注 1 拘迦利迦为从提婆达多背教者之一人。

一一八 鹑本生谭

(菩萨═鹑)

序分

此本生谭是佛在祇园精舍时,对乌陀罗赛提子所作之谈话。乌陀罗赛提为舍卫城之大富豪,一智者离梵天界生于彼妻之胎,达成年之后,端正而具梵天之风貌。某日,行伽提伽之夜祭 1,一切人等一心热中于祭礼,彼之友人等,其它豪商之子等,皆携带妻子而来,只有乌陀罗赛提子,因由长期住于梵天界而来,己无欲心之烦恼而彼之友人等商谈,乌陀罗赛提子亦应携来一女,共同与祭,于是去近其傍谓曰:“友!此市有伽提伽之夜祭,君亦应携带一女前来,共同祝祭!”长者子云:“予无携带女人之必要!”彼等再三再四强制使彼承诺,遣一盛装之妓女至其家云:“汝往豪商子之傍伴彼!”使彼女入于寝室,然后彼等归去。然彼豪商子入来寝室,对彼女曾不一瞥,亦无一言交谈,彼女自思:“此男对予如是殊胜容色,与具殊胜之魅力均不一顾,甚善!予将向彼现得意之娇态,使之观见!”于是使彼见女人之娇态,故作愉快不堪之状,微笑而露其美齿。豪商之子见此,体会人身齿骨之相(不净观),于彼心中起骨锁想 2,会得彼女之全身,如一骨锁,于是彼与以金云:“汝可归矣。”将女送出。女由彼家出后,于街头过一贵族,与彼女金而带往自邸。

经过七日,祭式终了,妓女之母女因女不归来,往豪商等之前寻问,彼等之母往乌陀罗赛提之家问日:“女往何处耶?”豪商之子:彼时予与其金,遣彼女归去矣。”其母不见其女谓曰:“汝须寻得我女!”于是携同乌陀罗赛提之子往王前告诉,王即开始审理事件。王:豪商之子等曾携彼女安置于汝所耶?”豪商之子:大王!诚然如是!”王:今彼女现在何处?”豪商之子:予不得而知,彼时予立即遣其归去!”王:汝今能将其带来耶?”豪商之子:大王!予不知其往何处!”王曰:“若彼不能将女带来,则将处以王刑 3!”于是警吏背缚其腕,将行王刑,捕彼离去。城中到处传播消息谓:“豪商之子因不能寻获妓女,将被处王刑。”于是消息遍及全市。大众皆以手当胸而立云:“贵君究为何故,被此冤罪?”彼等悲叹,随豪商子之后而行。尔时豪商之子自思:“予受此苦,完全因在家生活而起,若由此而被释,予将至大瞿昙正等觉者之前出家。”然于他方彼妓女亦闻市中大骚动,彼女问:“此究因何而骚动耶?”逮彼女闻知事由,急往群众之中云:“诸君请让开行路!予将往见王之后人!”于是彼女示现己身,后人见彼女,交付其母,解豪商子之缚,与以放免。彼由诸友包围往河中洗头归家。朝食终了,得父母之许可,持衣类由大众围绕,往佛之前,向佛敬礼,乞请出家。经佛许可,出家入僧团。彼依不倦业处,增加智见,不久到达阿罗汉位。于是某日,比丘等集于法堂论议彼之德行云:“诸位法友!乌陀罗赛提之子,其自身生死之怖畏时,知佛教之功德,彼思:‘如能脱苦,我将出家!’彼被解放,即从其愿而出家,遂达成最上之果!”佛巧适出来彼处,问曰:“汝等比丘!汝等今有何语,集于此处?”答曰:“如是如是之语!”佛言:“汝等比丘!当自身生死之怖畏时,思依此方便而脱此苦,非只乌陀罗赛提之子而已,昔之贤者亦于自身生死之怖畏时,欲依此方便而脱苦!”于是佛为说过去之事。

主分

昔日,梵与王于波罗奈之都治国时,菩萨于生死轮回之流转中,生于鹑之胎中。当时一捕鹑者来至森林,捕多数之鹑,置于家中,养育与以食物,卖与持金来买之人,以营生计。某日彼捕多数之鹑与菩萨一同而去,菩萨(鹑)自思:“若予饮食其饵,彼将捕予卖与他人,然若予不食,瘦瘠衰微,见予如是,将不携行,如是予将得幸福。予将用此手段!”彼如实行,遂日渐瘦瘠,只余皮骨。诸人见之而不携行。其它诸鹑,皆已卖尽,猎师使菩萨立起,由笼中取出,置入口处,又载菩萨于掌中,彼思惟察考:“此鹑究为何故耶?”菩萨见彼不注意中,展翼奋力飞去,再归森林。诸鹑见彼问曰∶“近时何故未曾得见,汝往何处耶?”菩萨∶“予为猎师所捕!”鹑等:“如何得逃来耶?”菩萨:“予不食不饮为手段,遂得以逃出!”于是唱次之偈:

    无思虑之人     不得殊胜果

    甚深思虑者     免死与束缚

如是菩萨告所行之事由。

结分

佛述此法语后,作本生今昔之结语:“尔时免死之鹑即是我。”

注 1 原语Kattika 为月令之名,约当我国十至十一月,此月于满月时接近伽提伽星(二十八宿中之昂宿,亦即牡牛星座)故而得名。伽提伽祭即为于此月所行之祭祀。

2 骨锁想为十种不净观之一,观人体不外为一骨锁。

3 Rajana原为王教书之意,此处为Rajadanda为王亲科以刑罚之意,故译为王刑。

一一九 非时叫唤者本生谭

(菩萨═阿阇梨)

序分

此本生谭是佛在祇园精舍时,对一非时叫唤之比丘所作之谈话。彼住舍卫城,为一良家子,彼对佛教出家者之义务与学问,均不修习。彼于如是如之时,应须完成义务,如是如是之时,应须出席,如是如是之时,应须暗诵经典,悉皆不知,无论初夜、中夜、后夜,彼于睁眼醒觉之瞬间,即发出大声,使比丘等皆不可能微睡。比丘等于法堂中谈论彼之不德云:“诸位法友!如是如是之某比丘,在如此尊贵教中出家,不知义务、学习、时分非时!”佛适来彼处问曰:“汝等比丘!汝等今有何语集于此处?”答曰:“实为如是如是之语!”佛言:“汝等比丘!彼非时叫声,非自今始,前生亦非时叫声,致遭捩首而殒命。”于是为说过去之事。

主分

昔日,梵与王于波罗奈之都治国时,菩萨生于西北婆罗门之家,达成年之后,极一切学艺之蕴奥,名声于波罗奈为到处皆知之阿阇梨,彼教五百弟子之学艺。彼青年婆罗门等养一报时之雄鸡,彼等闻其鸣声而起,修习学艺,不幸鸡死亡,彼等寻求他鸡而行。某时,一婆罗门于墓地林中拾薪,发现一鸡,携归放置笼内饲养;然此鸡因于墓地养育,不知如是如是之时应鸣,或于夜半即鸣,或于天明而鸣。于夜半鸡呜时,彼等起而修习学艺,然至太阳升起时,早已不能用功,睡气所摧,不能处理工作;于昼间叫鸣时,暗诵之暇,亦不可得。于是彼等计议:“此鸡于夜半及昼间乱鸣,使我等受其累而不能遂行学艺!”于是捕彼,捩其头而取其命,向阿阇梨告述:“我等已杀非时叫鸣之雄鹦!”阿阇梨对彼等教诫云:“彼因无教育而死!”于是唱次之偈:

    未受父母教     亦不住师家

    不知时非时     此鸡终丧命

说此事菩萨全其定命,从其业报而生于应生之所。

结分

佛述此法语后,作本生今昔之结语:“尔时非时叫鸣之鸡是此比丘,门弟子是佛之从者,阿阇梨即是我。”

一二○ 解缚本生谭

(菩萨═司祭)

序分

此本生谭是佛在祇园精舍时,对婆罗门少女旃阇所作之谈话。有关彼女于第十二篇大莲华王子本生谭(四七二)中,将详细说述。佛于此时曰:“婆罗门少女旃阇以事实无根之事对我非难,非自今始,前生即亦对我非难。”于是为说过去之事。

主分

昔日,梵与王于婆罗奈之都治国时,菩萨成长于司祭之家,达成年之时,遭父死亡,自为司祭职。尔时国王宠其妃,成全妃之愿望,王云:“爱妃!汝何所欲,可向予言!”妃即言曰:“予之愿望,亦并不难,只有一事,即今后汝见他女,心中不起烦恼。”王初为以拒绝,彼女再三再四,强王回答,王不能逃避,承诺彼女之言。其后一万六千之舞妓中,王竟不观一眼。尔时王国之迦城作乱,警备之军队与盗贼数度交战,寄信与王云:“今后予等不能镇压!”国王集结军队,欲亲自出征,呼妃云∶“予往国境,将有诸种战事,胜败之数未定,如是场所,难以保护妇人,汝可暂留此处!”妃云:“大王!予不能独自留守!”彼女再三再四为王拒绝。于是妃向王乞愿回:“王每行一由旬,辄遣一人回返探询,使王得知予之安否!”王承诺曰:“甚善!”于是王使菩萨留守城邑,自率大军出发。每行一由旬,王辄遣一人回返报告:“予之无事平安,并探视妃之安否,再行归来。”王命人遣往妃处。妃对归来之人问曰:“王遣汝寄何信前来?”答曰:“为知贵妃之安否!”妃云:“汝近前来!”妃即与彼行邪淫之事。王行三十二由旬之路,遣使三十二人寄信归来,而后妃对彼等皆同样行邪淫之事。王镇抚国境,激励住民,再就归路回军,同样遣送三十二人之使者,彼女又亦与前为同样之淫行。王凯旋归来,留住于军队阵营之中,向菩萨送信,命城中准备。于是菩萨使全城准备,准备终了,来访妃之居室。妃见菩萨容姿优美,不能自制,彼女云:“婆罗门!请来入床!”菩萨:“请勿作是言,王有尊严,予亦恐失品行,予终不能为此卑劣之事。”妃:“六十四人之臣下 1,无一人重王,亦不恐失品行,唯贵君一人对王尊敬,唯贵君恐失品行耶?”菩萨:“王妃!彼等若与予为同样之思考,将不为如彼之事。然予知此事之不当为,故不为此乱行之事。”妃:“汝何以唠叨如此无味之言,若不从予之言,汝将受斩首之苦!”菩萨:“悉听尊便!予此生被斩首,虽然他之百千生中被斩百千之首,予亦不能为如是之非行。”于是妃恐吓菩萨云:“甚善!汝其应知后果 2!”妃入自己之室,以指爪抓破己体,手足涂油,着污垢之着物,伪装卧病之态,呼下婢云:“大王若问‘妃在何处?’汝云‘卧病在床!’”一方菩萨前往近王,王之军队行列整齐,随王入城。王登殿不见妃出,问曰:“妃在何处?”婢女:“大王!王妃卧病!”王直赴寝殿,王摩掌妃背曰:“爱妃!汝身之疾病如何?”妃沉默不语,问至第三度时,向王曰:“大王!汝实际尚在生活,然如予为女人者,不知仍尚持有夫君也!”王:“吾妃!汝究竟所言者为何故耶?”妃:“受王之命,为维护城邑而留守之司祭,以巡回居室之名而来此处,因我不从其言,彼殴打我,于是遂彼所欲而归。”王闻妃语,愤火中烧,如投盐砂,怒气冲冲,步出寝殿,命令门卫及下仆云:“前往背缚司祭,如死刑囚状,推出城外,往处刑场,斩首弃尸!己彼等急往,后手缚彼,击打死刑之大鼓。菩萨自思:“王为彼恶妃先行入谗,今日唯有以自己之力,救自己之身。”于是向诸役人曰:“诸位可以杀予,但请见王一面再杀!”诸人:“何以故耶?”菩萨:“予为王之侍者,为王多作工作,予知多数大宝物之所在,王之财产,皆予管理,若予不睹王面,则多数之财富,将归乌有。俟予告王财产之事后,汝等可完成任务!”于是彼等使彼见王。王见彼云:“婆罗门!汝在予前,不知耻耶?何故汝为此恶行?”菩萨:“大王!予生于婆罗门族,虽一蚁 3亦未曾杀生,虽一叶之草亦无不与而取,未曾为爱欲之故,开眼见他人之妻,未曾吐戏言虚言,未曾饮由草叶尖端滴落一滴之酒。对贵君等之家,予为无罪。彼愚痴女人因爱欲取予之手,予与拒绝,彼女恐予揭发其恶事,告予入其室之罪。予无罪,而持来书信之六十四人有罪,王请呼彼等问之:‘汝等有否从妃之语?’大王!”王捕缚六十四人等,呼妃出殿,王问曰:“此女与彼等有否为恶事耶?”彼等告曰:“大王!确有其事!”王缚彼女后手,命令曰:“与彼六十四人同斩首!”尔时菩萨向王云:“彼等无罪,大王!彼等无罪!实为妃为其自身之欲望所行,彼等无罪!请王赦免!又彼女亦无罪,实际有女人者,淫欲炽盛,不知餍饱,此概为某等女人之天性,与彼等为必然的结合。请王亦赦免彼女!”菩萨之种种说教,彼等六十四人及此愚痴女人,皆被放免,各各与以相当之住家,如是彼等皆被赦免落实后,菩萨近王之前云:“大王!王依盲目愚者无事实根据之言,无捕缚之理由而背缚贤者之后手,又依贤者适言之真理,解放贤者后手之缚,如是,愚者缚不可缚者,贤者解放被缚者!”于是唱次之偈:

    愚者一度言     缚不可缚者

    贤者开口时     解放被缚者

如是大萨埵(菩萨)依此之偈,为王说法。彼云:“予受此苦,实因予之在家生活,今后不行家事。大王!请许我出家!”彼得出家之许可,目浮泪光,以数多之资产与亲戚人等,出家入于仙人之生活。住雪山得神通及解脱之圣果,生于梵天界中。

结分

佛述此法话后,作本生今昔之结语:“尔时恶性之妃是婆罗门少女旃阇,王是阿难,司祭即是我。”

注 1 头触对方足下所行之礼,为印度之最敬礼。原语为padamula,足下之意,padamulika为行足下礼之意。对王称臣下,奴仆之意,又信者对佛行此礼,表甚深之敬意。

2 原语为知(janati)之第一人称未来形,直译为“予知之矣”;日本语“汝应记住!”为对人恐吓之助白语,此处译为“汝当知后果!”

3 Kuntha为小虫、蚁之一种,Kipillaka 亦蚁之意,指大黑蚁而言。今两者皆译为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