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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受相应1

第二 受相应

第一 有偈品

第一 三昧

‘诸比丘!此等之三者,是受。何者为三?乃乐受、苦受、非苦非乐受是。诸比丘!此等三者是受。

  • (一)得安定,有正知,有正念之佛弟子,亦知受,亦知诸受之出生。
  • (二)亦知此等诸受之所灭,达于灭尽之道。比丘由于诸受之灭尽,则无饥欲,入于圆寂。’

第二 乐

‘诸比丘!此等之三者,是受。何者为三?乃乐受、苦受、非苦非乐受是。诸比丘!此等之三者,是受。

  • (一)乐或苦、与非苦非乐,皆为内、外所感受者。
  • (二)知此是苦,而以智触触可败坏虚假之法,则见消失,如是于此离欲。’

第三 舍弃

‘诸比丘!此等之三者,是受。何者为三?乐受、苦受、非苦非乐受是。诸比丘!此等之三者是受。

诸比丘!由乐受可舍弃染欲随眠,由苦受可舍弃嗔恚随眠,由非苦非乐受可舍弃无明随眠。

诸比丘!由乐受,比丘则舍弃染欲随眠。由苦受,则舍弃嗔恚随眠。由非苦非乐受,则舍弃无明随眠。诸比丘!如此比丘,则舍染欲随眠正见之人,彼由断渴爱、毁灭缠结、灭亡憍慢,而尽苦际。

  • (一)虽感受乐而不知受,于不见出离者,彼有染欲随眠。
  • (二)虽感受苦而不知受,于不见出离者,彼有嗔恚随眠。
  • (三)广智之佛虽说非苦非乐,但乐于此而不断苦脱离。
  • (四)比丘精进而不舍正知,因此,此贤智者,则悉知一切受。
  • (五)彼知悉诸受,于现法无诸漏,达最上智彼岸之法住者,肉身灭坏后,不再入生身之数。’

第四 崄崖

‘诸比丘!无闻之凡夫,如说:‘大海有崄崖 ’之语。诸比丘!无闻之凡夫,如是语说:‘大海有崄崖’为不存不在者。

诸比丘!此‘崄崖’者,喻属此身苦受之语。

诸比丘!无闻之凡夫,触于身所属之苦受,至为忧、疲、悲、搏胸、哭泣之迷惑。诸比丘!此称之为‘无闻 之凡夫,未曾立于崄崖,未得脚踏实地。’

诸比丘!有闻之圣弟子,虽触身所属之苦受,不至为忧、疲、悲、搏胸、哭泣而迷惑。诸比丘!此称之为‘有闻之圣弟子,曾立于崄崖,得有足踏实地。’

  • (一)属身害命之苦受,为此所触,则栗、叹、泣、力弱、力尽,而不耐所起之苦受者,此谓之:‘彼未曾立于崄崖,未得脚踏实地。’
  • (二)属身害命之苦受,虽为此所触亦不栗,能耐其所生起者,此谓之:‘彼立于崄崖,得脚踏实地。’’

第五 当见

‘诸比丘!此等之三者,是受。以何者为三者?乃乐受、苦受、非苦非乐受是。诸比丘!乐受者,当见为苦。苦受者,当见为箭。非苦非乐受者,当见为无常。

诸比丘!比丘之乐受者,当应见为苦。苦受者,当见为箭。非苦非乐受者,当常见为无常。诸比丘!此比丘由断除渴爱,毁灭缠结,灭除憍慢,故称为尽苦际。见人之乐为苦,见苦为箭,见非苦非乐之存在为无常。此正见之比丘,能知受,达此最上智彼岸之法住者,能知苦,于见法无漏,由肉身灭坏后,不再于入生身之数。’

第六 箭

‘诸比丘!无闻之凡夫,亦感于乐受,亦感于苦受,亦感于非苦非乐受。

诸比丘!有闻之圣弟子,亦感于乐受,亦感于苦受,亦感于非苦非乐受。

于此,诸比丘!有闻之圣弟子与无闻之凡夫,以何为特异点?以何为特相?以何者为差别点耶?’

‘大德!我等之法,以世尊为根本……。’

‘诸比丘!无闻之凡夫,触于苦受,至为忧、疲、悲、搏胸、哭泣之迷惑。彼感于二种之受:乃属于身受与属心受是。

诸比丘!譬如以箭刺人,于其人又以第二箭相刺。诸比丘!如是此人感受于二支箭。与此同理,诸比丘!无闻之凡夫,触于苦受,至为忧、疲、悲、搏胸、泣哭之迷惑。彼感于二种之受:乃属身受与心受是。若触苦受,彼则有嗔恚,为苦受彼则怀嗔恚,由苦受所生之嗔恚随眠而存止。彼触于苦受而喜悦于欲乐。何以故?诸比丘!无闻之凡夫,将欲乐置外,非不知于苦受之出离耶?彼喜悦于欲乐,如是存止于由乐受所生之欲染随眠。彼不如实知此等诸受之生起、灭没与甘味、患难之出离。彼不如实知此等诸受之生起、灭没、甘味、患难之出离,如是存止由非苦非乐受所生之无明随眠。彼若感于乐受者,则感于为此所系缚。若感苦受,则感于为此所系缚。若感于非苦非乐受,则感于为此所系缚。诸比丘!此称为无闻之凡夫,由生、由死、由忧、由悲、由苦、由恼、由绝望所系缚。余谓此由苦所系缚。

诸比丘!有闻之圣弟子,触苦受不至为忧、疲悲、搏胸、泣哭之迷惑。彼唯一之感受;乃属于身受,而非属于心受。

诸比丘!譬如以箭刺人,更不再刺第二箭。诸比丘!如是此人,唯只感受一箭。与此同理,诸比丘!有闻之圣弟子为苦受所触,不忧、不疲、不悲、不搏胸而哭泣,不至迷惑。彼唯一之感受,属于身受,非属于心受。彼虽为苦受所触而无嗔恚,不为苦受而怀嗔恚,故彼不存止由苦受而生之嗔恚随眠,彼虽为苦受所触不喜悦于欲乐。何以故?诸比丘!有闻之圣弟子,将欲乐置外,非知于由苦受之出离耶?彼不喜悦于欲乐,不如是存止由乐受而生之染欲随眠。彼如实知此等诸受之生起、灭没、甘味、患难之出离。彼以如实知此等诸受之生起、灭没、甘味、患难之出要,彼不如是存止由非苦非乐而生之无明随眠。彼若感于乐受者,则感于离此系缚。若感于苦受,则感于离此系缚。若感于非苦非乐受,则感于离此系缚。诸比丘!此称为有闻之圣弟子,谓:由生、由死、由忧、由悲、由苦、由恼、由绝望而不被系缚。余言由苦而不被系缚。

诸比丘!有闻之圣弟子与无闻之凡夫,以此为特异,以此为特相,以此为差别点。

  • (一)有智多闻之人,皆无感于乐受、苦受,此乃贤者、善者之于凡夫之大特异。
  • (二)亦熟知于法,亦观此世、彼世,得快乐之有闻圣者心,不为诸法所骚乱。由无快乐,故不陷于嗔恚。
  • (三)彼之随顺,背逆皆消散、灭尽而无存在。彼达于生有之彼岸,离尘,而知无爱道,能证知涅盘。’

第七 疾病(一)

尔时,世尊住毗舍离城,大林之重阁讲堂中。

时,世尊于日暮,即从其想起,赴病者室之处。而坐于所设之座,坐已,世尊告诸比丘曰:‘诸比丘!比丘应以正念、正知而度时日 。此乃我为汝等之教诫。

诸比丘!比丘如何为正念耶?

诸比丘!于此有比丘,于身观身而住,精进正知、有念,以抑止此世之欲贪忧戚,于诸受观受而住……于心观心而住……于诸法,观法而住,精进于正知、有念,以抑止此世之欲贪忧戚。诸比丘!比丘如是而为正念。

诸比丘!比丘如何而为正知耶?

诸比丘!此有比丘,于进于退皆以正知而为,视前方、视四周亦以正知而为,四肢之屈伸亦以正知而为,持僧伽梨衣、钵、衣亦以正知而为,或食或饮或啮或味亦以正知而为,乃至大小便利之事亦以正知而为,行住坐卧语默亦以正知而为。诸比丘!如是之比丘乃为正知。

诸比丘!比丘应以正念、正如为度时日。此为我对汝等之教诫。

诸比丘!此比丘如是住于正念、正知、不放逸、精进专心,若起乐受者,彼则如是知:‘我起此乐受,此乐受为由缘而起 ,无缘则不起。何者为缘耶?以此身为缘。然而此身为无常所造作,为由缘而起者。缘无常而所造作,依缘所起之此身,依缘所起之乐受,何为有常住耶?’彼于身又于乐受住观无常、住观消止 、住观离欲、住观灭尽、住观舍弃。彼于身又于乐受观无常而住,观消亡而住,观离欲而住,观灭尽而住,观舍弃而住。于身与乐受之染欲随眠皆所舍弃。

诸比丘!此比丘如是正念、正知,住不放逸、精进专心,若起苦受,彼如是知:‘我起此苦受,此苦受多有缘而起,无缘则不起……何为有常住?’于身又于苦受观无常而住,观消亡而住,观离欲而住……观灭尽而住,观舍弃而住。于身与苦受之嗔恚随眠,悉皆所舍弃。

诸比丘!此比丘如是正念、正知,住不放逸、精进专心,若起非苦非乐受,彼如是知:‘我起此非苦非乐受,此非苦非乐受为有缘而起,无缘则不起……何为有常住耶?’彼于身又于非苦非乐,观无常而住,观消亡而住,观离欲而住……观灭尽而住,观舍弃而住,身与非苦非乐之无明随眠,皆所舍弃。

彼若感于乐受,则知其为无常,知无恋着、知无喜悦。若感于苦受……若感于非苦非乐受,则知其为无常,知无恋着,知无喜悦。

彼若感于乐受者,则感于此离系缚。若感于苦受者,则感于此离系缚。若感于非苦非乐受者,则感于离系缚。

彼感于身所际限之受,了知‘我感于身所际限之受。’感于命所际限之受了知‘我感于命所际限之受。’于身坏、命尽时,了知‘于此处一切之所感受所喜悦者,悉皆冷却。’

诸比丘!譬如,缘于油又缘于灯心,油灯则燃起。因油与灯心之尽而无食,油灯则消失。同此,诸比丘!比丘感于身所际限之受,了知‘我感身所际限之受。’感命所际限之受,了知‘我感命所际限之受。’身坏、命尽时,了知‘于此处一切之所感受之所喜悦者,悉皆冷却。’’

第八 疾病(二)

尔时,世尊住毗舍城,大林之重阁讲堂中。

时,世尊于日暮,即从冥想起,赴病者室之处 ……

‘诸比丘!比丘如何而为正念耶?

诸比丘!于此有比丘,于身观身而住……于诸受……于心……于诸法……

诸比丘!比丘如何而为正知耶?

诸比丘!于此有比丘,于进于退皆以正知而为……

诸比丘!比丘应以正念、正知以度时日。此即我为汝等之教诫。

诸比丘!此比丘如是正念、正知,住不放逸,精进专心,若起乐受者,彼则如是知:‘我起此乐受,此乐受为有缘而起,无缘则不起,以何为缘?以此触为缘,然此触为无常,为所造作,为缘物而起者。无常、所造作、缘物而起之缘,此触所起之乐受,何为有常住耶?’彼于触又于乐受,观无常而住……消亡……离欲……灭尽……舍弃,彼于触又于乐受,观无常而住……消亡……离欲……灭尽……舍弃,则触与乐受之染欲随眠,皆所舍弃。

诸比丘!此比丘之如是正念、正知,住不放逸,精进专心,若起苦受……若起非苦非乐受,则彼如是知:‘我起非苦非乐受,此非苦非乐受为有缘而起,无缘则不起,以何为缘耶?以此触为缘。然此触为无常、所造作、缘物而起者。无常、所造作、缘物而起之此触,为缘所起之非苦非乐,何为有常住耶?’彼于触又于非苦非乐,观无常而住……消亡……离欲……灭尽……舍弃。彼于触又于非苦非乐,观无常而住……消亡……离欲……灭尽……舍弃,则触与非苦非乐受之无明随眠,皆所舍弃。

彼若感于乐受,则知其为无常,知无恋着,知无喜悦。若感于苦受……若感于非苦非乐受,则知其为无常,知无恋着,知无喜悦。

彼若感于乐受,则感于此离系缚。若感于苦受……若感于非苦非乐受,则感于此离系缚。

彼感于身所际限之受,了知‘我感于身所际限之受。’感于命所际限之受,了知‘我感于命所际限之受。’而身坏命尽时,了知‘此处一切之所感受、所喜悦者,皆应冷却。’

诸比丘!譬如缘油又缘灯心,油灯则燃起,因油与灯心之尽而无食,油灯则消失。同此,诸比丘!比丘感于身所际限之受……了知‘于此处之所感受、所喜悦者,皆应冷却。’

第九 无常

‘诸比丘!此等三种之受,为无常、有为、缘起、破坏、消亡、离欲、灭尽之法。

以何者为三?乐受、苦受、非苦非乐受是。

诸比丘!此三种之受,为无常、有为、缘起、破坏、消亡、离欲、灭尽之法。’

第十 以触为根本者

‘诸比丘!此等之三受,为缘触而生,以触为根本,以触为因缘,以触为助缘。

以何者为三?乐受、苦受、非苦非乐受是。

诸比丘!缘 触所感之乐而生乐受,由所感之乐触灭尽,则凡其所生之受,即所感之乐,缘触所生之乐受,灭而又息。

诸比丘!缘触所感之苦所生之苦受,由感其苦触之灭尽A则凡其所生之受,即所感之苦,缘触所生之苦受,灭而又息。

诸比丘!缘触所感之非苦非乐所生之非苦非乐受,由所感之非苦非乐触之灭尽,则凡其所生受,即所感之非苦非乐,缘触所生之非苦非乐受,灭而又息。

诸比丘!譬如二木片由触击而生热、现火焰,由此等二木片之分离绝缘,则凡其所生之热,灭而又息。

与此同理,诸比丘!此等之三受,为缘触而生,以触为根本,以触为因缘,以触为助缘,由其所生之触为缘,乃生种种之受,由种种之触灭尽,则种种之受亦灭。’

受相应之第一有偈品(终)

其摄颂曰:

    三昧与乐受    舍弃及崄崖

    应见并箭刺    疾病二无常

    以及触根本    总成为十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