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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研論

龍樹菩薩 造

法尊法師 譯

敬禮文殊師利菩薩

    自矜善因明    愛樂起諍競

    為除彼慢故    精研我當說

外曰:諸辯論者,共許有量、所量、疑、所為、喻、宗、支、觀察、決了、諍、言說、破、似因、捨言、似破、墮負。諸說空者,不許量等句義,無所著故。

內曰:

量、所量二雜亂。

現見量、所量二雜亂。何以故?若有所量乃有量,若有量乃有所量。量因所量而成,所量因量而立;以是量即所量之所量,所量亦為量之量。相待而安立故,量、所量俱通二種,故成雜亂。

故非由自成。

若量、所量由自體成者,可名量及所量。然由觀待而有,互相生故,非由自成。

復次:

有、無、俱皆非觀待。

若謂相待而成者,為有、為無、為俱?有且非待,已有故,如瓶已有,不須更待泥等。無亦非待,無故,豈兔角等亦應待耶!俱亦非待,有二過故。

外曰:如無秤等則無所稱,如是若無量則無所量。

內曰:

不爾,應無窮故。

汝說若無量則無所量,意圖成立其量,然應出其因,若謂以一切義皆由量成者,則諸量亦應復由他量而成,以諸量亦是一切義之所攝故。若謂量不更由量成,則失所說一切義皆由量成之宗。

外曰:

量更無量,以量能成自他故,如燈。

如現見燈能照自他,如是量能成自他,故無無窮等過。

內曰:

燈與闇若及、若不及,俱不能照。

燈為及闇而照?為不及闇而照耶?且燈非及闇而照,不相及故。燈、闇定不相及,互相違故。若有燈處即無有闇,云何燈能破闇或照闇耶?若不及亦不能照,如刀不及物則不能割。

若謂如星損害此亦爾者,不然,喻相違故。

如天授等值遇凶星,為其所害或為所持;然燈所作損害於闇非有,與星所作損害云何相同?又由星等有體,於諸士夫能有作用,火、繩、水、病、蛇、疫等,唯有其體,方能為害,燈都非有,故法喻不同。又遠處燈,於闇處身根等無有損害,光於彼等無故。以是星喻不能成立不及。又若燈雖不及而能照者,則此處燈應能遍照一切山壑幽巖之闇。然於世間未見此事,亦非所許。

論說世間行者如獅子等共許相等為喻。

「世間」者,謂凡夫乃至牧童。「行者」者,謂毗紐、摩醯首羅、大梵、劫毗羅、鵂鶹、廣博、安住、跋伽羅、富、伽伽羅、摩他羅等。若於法有相似心生,彼等許其為喻。彼毗紐等,唯於無光等許為黑闇,說無光為闇故,義為黑闇即無光明。如是諸餘論師亦不許闇有體。故說燈能破闇,此義不成。以是燈破闇喻不應正理。喻不成故,所喻之量亦不得成。是故能成自他之量,實不可得。

復次:

燈不能自照,以無闇故。

燈亦不自照,燈中無闇何所照耶?又燈即是照,與闇相違故無闇。

復次:

顛倒故,闇應自障。

說燈自照、照他,云何知其非理?顛倒故,闇亦應自障。若謂闇自障者,則應無闇。誰許此說?汝許燈自照、照他,依汝所許,故我作此說。闇若自障,則燈非能照矣。

復次:

量、所量三時不成。

為量在所量之前?為在後?為量與所量俱時有耶?若謂量在所量之前,何所量故名之為量?所量且非有,是誰之量?復何所量耶?若謂在後,所量已有,何用量為?不應未生者為已生者之量,應兔角等皆成量故。未生、已生不俱有故。俱亦非理,如牛二角同時而生,說是因果不應正理。

外曰:

若量、所量於三時非有,則破亦非理。

若許三時無所量等,則汝破量、所量之破,在所破之前?為後?為同時耶?破於三時不成。無所破故,則汝言說云何可成能破?復如何破?若有破者,則與以三時觀察之量、所量有何差別?應說其理。如是所破、能破三時非有,則破亦不成。

內曰:

若以有破而說量、所量亦應有,不然,先許故。

汝說以三時觀察,若有破,則量、所量亦成者,不然,先許故。汝先許量、所量三時不成,後見過失,畏墮負故,說破亦不成,故此說非理。

若許量、所量三時不成,與許同時辯亦終結。

天愛!汝若許量、所量三時不成,而說破、所破亦不成者,當汝欲離自過之時,豈非已許量、所量非有?汝說量、所量無故云何有破,則汝先許無量、所量乃破於破。故應於汝先許之時,辯已終結。

又說若無所破則無破者,是亦不然。

於非有上亦能破妄計。

如水本非深,有妄執為深而生恐怖,餘知非深者,為除彼怖而說此非深。是於非有,令心明了,亦應正理。故雖無所破,亦可敘所破而破之。

又若許彼此過失相等,即於許過相等時,其辯論可告終結,以必先許而後說故。

外曰:

有現量等,正通達故。

現量義可得,能正了知應不應作功德等故。餘亦如是。故量、所量是有。

內曰:

縱有現量等,所量亦不成。

若有現量等,復以何為所量?若瓶是現量,即非瓶,以根境和合為現故。且如眼根有境現前乃名為現,復待空、明等緣。故瓶若是現量,復為誰之量?其所量為何?如是由先現見火、煙係屬而生比量,其比量智生時,復為誰之比量?所比為何?餘亦如是。

外曰:如於瓶上知瓶之覺是量,瓶是所量。

內曰:

即是緣故,非知非所知。

若謂根境和合有覺生者,瓶即覺緣,故覺非量,瓶非所量。

覺非量,說是所量故。

又汝說覺是所量故。如云:「我、身、根、境、覺、意、起作、過失、後有、果、苦、解脫等皆是所量。」故二俱非有。

外曰:若說量即是所量,是事可疑。由有疑故,量、所量二皆成。又疑句義是有,若於不實則無疑故。

內曰:

於可得、不可得中俱無有疑,即有無故。

為於已見義疑?為於未見?為於正見義疑耶?於已見義則不應疑,於未見義亦不應疑,第三正見義亦非有,故無疑。

外曰:

疑應有,不觀待差別故。

遠望未知為人為杌,遂生疑念:人耶?杌耶?若時見有鳥巢或見鹿等摩觸其身,見差別已,即知是杌,疑念即息。或見搖首,掉臂等差別,則知是人。此等由觀待差別乃知,餘則生疑,故疑應有。

內曰:

前已破故,觀待差別非有。

是有是無俱無有疑,前已破故。如見有鳥巢等相,即知是杌,此則非疑,以實知故。如是若見搖首等相,即知是人,此則非疑,以正知故。若俱無正知之相,即是不知,亦非是疑。不定、不解、不取、不知、不見、悉無別體,皆是不知異名,違正知故。此即是說:由觀待差別,即生正見;未見差別,即是不知。若見搖首、掉臂等,即非是疑;若無差別,即是不知。簡言之,有差別即知,無差別則不知,由無第三差別無差別同時,故疑非有。

外曰:於所為義未生定解,即於彼義有疑。

內曰:

所為義非有,即有,無故。

汝說為求彼義而有所作,是名所為,如陶師為瓶而有所作,若泥團有瓶,則所作無義。若無,亦無所作,如於散沙。

外曰:

非如於沙有喻故。

如為氈故而於縷等有所作。

內曰:

此亦同前。

復次:

無初、中,故無後。

若不見初、中,云何見後?若無初、中,即無後,故喻非有。

外日:世間行者說於何事有相似心生,是名為喻,是同法非同法故。

內曰:

同法故,火非火喻。

汝說同法名喻,是事不然,何以故?火非火喻,所立、能立無差別故。設即所立為能立者,復云何成喻?

水非火喻,非同法故。

冷水為火作喻,不應正理。如云某處水冷,如火。

復次,若謂少分相同者,亦不然,如須彌與髮端。

若說少分相同為喻者,亦不爾。如須彌與髮端,其有、一、實少分相同。又世間亦不說髮同須彌。

若謂多分相同者,

由前已破亦非多分相同。

多分相同亦非喻,多分同法與非同法不成故。

外曰:汝無所宗,我等不與無宗者共論。

內曰:

若初不成,後亦不成。

若初不成者,中、後二亦不得成。

外曰:若離支則不能成立。汝不說支,專以無關戲論而破。故定應許諸支,否則不能破他。

內曰:

有支無故,支亦非有。

於宗、因、喻、合、結中無有支故,亦無支相。

外曰:和合中有有支。

內曰:

一一中無故,和合中亦非有。

汝說和合中有有支者,是事不然。一一支中無有支故,於和合中亦無有支。

復次:

有支一故,一切支皆應成一。復有餘過。

若離五支別有一有支者,應成第六。

復次:

三時不成故,無有支。

又彼宗等,為已生、未生、正生?於過去、未來、現在,不堪觀察,皆非理故。有支無故,支亦非有。

外曰:

此亦得成如縷。

如一縷不能繫大象,多縷和合則能。故宗等中有有支。

內曰:

不然,同所立故。

如生盲、石女、沙。若一石女不能生子,則百千石女和集亦不能生子。如一盲不能見物,則百千盲人亦不能見。如一沙無油,則多沙和合亦不能出油。皆無能故。

若謂石女等喻義亦無違,以但一縷亦有縷之體用能繫蝶等,多縷和合則能繫象者。

此亦非有,不應理故。

所說有支之喻,於有支上非有,不俱有故。謂於一時不能頓說宗等,及彼「諸」字皆不俱有,故縷喻非理。此非理故,無支之理得成。

復次,諸支亦應有支。

若支能成諸未成義,為彼諸支已成而能成?為未成而能成?若已成而能成者,則彼由何能成而成?他復應從他成,應墮無窮。若此可不由他成,其不同何在?復違自說一切皆由支成之宗。

復次:

因與宗若異、不異皆非因。

若謂宗、因非一者,則不能成,如黑不能成立白宗。若立白氈宗,因云白故。此亦非能立,同所立故。

復次:

又因無別因故。

汝謂由因成立,是事不然。因應有餘因,彼復應有他因,應成無窮。若不許因更有餘因,故因非有,則餘一切如因應皆無因。

復次:

宗、因無故,合、結亦無。

如宗、因、喻非有,其合、結亦無。

復次:

餘應無因。

若宗由因立,其喻等能立應無有因。

復次:

若謂由因成立斯有何過?喻等應無義。

若謂唯由因成者,則喻等應無用,唯因即能成彼義故。

復次:

因應無用。

若許喻能成立,則因應無用。

外曰:立我,應有因、喻。

內曰:

我不成。

汝謂我由因成立如士夫常住宗非有身故因,如虛空喻。然由因成立,即非是常,無常性故。由自體非有,故無有常性,是故因等非有。

外曰:汝說一切支非有,即是立宗。許有宗故,餘皆應成。

內曰:

又說因時宗等非有,諸字亦爾。

如支不成之相,於一切字皆應作如是觀。如「般」字、「底」字、「若」字,非同時有,故宗非有。又即「般」字,亦須由「跋」字等次第而誦,故字亦非有。復從風、空、舌、齒、喉、顎、唇、勤勇等眾緣而生,此亦更互非有。

外曰:若審觀察,則無間能觀,故觀察句義是有。以此有故,餘皆得成。

內曰:

如疑,觀察亦爾。

為於已知義觀察?為於未知義觀察耶?於已知義,何用觀察?於未知義,何能觀察?更無第三可觀察者。

外曰:了知所觀察義,名為決了。了知之因,是為正理。為了知真實義故而起觀察,是為觀察。

內曰:

實、有、一等,若異、不異及俱,非正理故無決了。

如瓶,有、一、圓、紅等,為一?為異?若是一者,則於有等之中餘皆應有,如帝釋,有能,壞村。然實非爾,故非是一。若是異者,則瓶應非有、非一、非圓、非紅。若謂具有性故瓶是有者,是亦不然,若云具彼,即非彼故。以一、異俱非有故,無有決了。

外曰:有量能成,不違自宗,從五支生之宗,執此違品是名為諍。汝今欲破瓶等,執宗相違品,故有諍。

內曰:

諍非有,能說、所說無故,諍亦無。

如實、有、一等,若一、若異、若俱,皆無決了,如是說瓶若與瓶是一者,則說瓶時應不更待泥團、輪、水等和合即應有瓶,以說瓶時即有瓶故。又說瓶應塞口,說火應燒唇,然不許爾。若異者,則說瓶時應不知其為瓶。若謂所說瓶等是假名者,不爾。

此是觀察勝義時故。

天愛!何聰睿乃爾!了知十六句義便得解脫,是汝所宗,以汝宣說量等十六句義是真勝義。故具智者,敢就汝語觀察有何正理。現見所立諸句非真實義,如云天授、王護。若謂為由世間名言便能解脫,則牧童等皆應解脫;又應智愚無所差別。

復次:

現見所立諸名有多相故。

如牛亦名札彌札等,有粘性物可名和合等。

復次:

世間智者,於能所說綺互相望有多種故。

如世間智者於一瞿聲詮多種義,訶黎聲亦爾。如云:「於語、方及地、光明、金剛、牛、眼、水、天九義,智者說瞿聲。遍入獅、象、蟆、龍、猴、日、月、光、劫毗羅、鸚鵡、自在,為訶黎。」或於一義立種種名。如云:「羅睺、蛇、有處遍入、牧、訶黎、侏儒人、獅子,是那羅延名。」餘準應知。此是於一能詮有種種義,於一所詮有多種名。又如有能、因陀羅、壞村、祠施、憍尸迦、百施等名同一詮事。又如無、非有、不立,但是名之差別,非勝義有。是故能詮、所詮種種雜亂,無決定故不成。

復次:

若是一,應無能、所詮別。若異,應說瓶時不知是瓶。

依是例推,餘者若一、若異皆有過失,故諍非有。

復次:

言說、破亦爾。

「亦爾」者,謂以何理破諍,即以此理而破言說與破。

外曰:汝所說者皆是似因,非是正答。

內曰:

同法、非同法無故,似因非有。

若有似因,為是同法,為非同法耶?若是同法,即非似因。猶如真金,任何煉磨而金性不變,仍是真金,非是似金。如是因唯是因,終非似因。若非同法,亦非似因。如土非金,終非似金。如是非因,亦非似因,無因性故。似者,非真義,是真相違故。如相續變異,即諸大不調;若諸大調適,心即正知。如是觀察,似因非有。又離因及非因,更無第三者,故無似因。

復次:

不錯亂者,即離錯亂。

又不錯亂自體,為有錯亂?為無錯亂?若無錯亂,則非有錯亂,不捨自性故。由有自性,故非有錯亂。若捨自性,亦非有錯亂,已無自性故。若有錯亂,亦不應理。總之,因以能成所立為性,彼性即非有錯亂。若非能成所立為性,即非是因。更無第三,故非有錯亂。

外曰:

有有錯亂之因。

如無闇,故因於空及業上轉,於極微及瓶上不轉。

內曰:

不然,彼是他故。

彼非有,是他故。謂虛空所有之無礙,於業及覺等上有不應理,生與無生相違故。此中業及覺等之無礙有生,虛空者非爾。虛空之無礙非業上有,業有生故。與無礙俱生滅故,是故虛空及無礙為他。虛空之無礙於業、覺等非有;業之無礙,亦與空非有。又能立與能破,若有少許實理是能立者,則於能立非有錯亂;能破亦爾。故無有錯亂之因。是相違則非有錯亂,是故虛空之無礙,成立常非錯亂;業等亦爾。

復次:

又剎那性故。

法有滅,則立、破皆不應理。若共住者,容或有因能立及能破。以滅者不共住故,因之立、破皆非正理。是故有錯亂之因非有。

外曰:

汝所說之一切因,皆是相違,非是有錯亂。

唯不定因是有錯亂。汝說若是能立,則於能立非有錯亂,能破亦爾,故有錯亂之因非有。然此是相違,非有錯亂。

內曰:

前後生故無相違。

所說相違非有。前無相違,未有後故。於說後時亦無相違,前因無故。若二同時容有相違,然立敵問答不得同時,以不同時,故無相違。

外曰:於過去時可有似因,此有故,似因應有。

內曰:

過去者已過去。

過去者,謂已過去。汝謂瓶為現在,泥團為過去,瓦礫為未來。當瓦礫未來時,則泥團與瓶時皆成過去。爾時彼等非有,此為誰之未來?若謂有現在與過去者,此亦非有,於現在時無過去故。如是於過去時亦無現在。或應一切時皆現可得。

又一切能說相皆非有故。

如世上有多種能說相,謂善構語、非善構語、俗語。如說已有者為過去,正有者為現在,當有者為未來。如是善構、非善構、俗語,皆準此應知。恐繁不述。

復次:

無過去因或過去時,非可有故。

耳根所聞非過去因,已過去故。過去時亦非正理,因過去故。現在時與過去因不相係屬;若與彼相屬,即是因時。由如是等道理推求,過去時非有,因亦非有。

外曰:

汝所說之一切,皆是捨言,非勝義。

內曰:

不然,一切答辭皆應爾故。

此不爾,凡有答辭,一切皆成捨言故。以理觀察,一切說者之言皆可破壞,故所答應理。若不許爾,應無捨言。

外曰:作百千返答是為似破,故定有似破句義。

內曰:

已生、未生二俱無故,似破非有。

所言似破,為已生耶?未生耶?為正生耶?且非已生,已生故。亦非未生,猶末生故。亦非正生,無二俱故。除已生、未生外,無別正生故。

外曰:汝有重語之失,於種種義皆作有、無破,更無餘相,故墮負處。

內曰:

不然,前、後、一性、異性皆非有故,無重覆。

若有重覆,為一為異?若前後句是一,即無重覆。何以故?為此而說此,即非重覆,是自性故。由是自性,雖說百返亦何覆之有?若云異者,亦無重覆,是他性故。又剎那性故,即前聲為他,後更為餘,故無重覆。

復次:

墮負亦爾。

如已生、未生,二俱無故,似破非有,墮負亦爾。所言墮負,為已墮負?為未墮負?二俱非有,故無墮負。

復次:

於墮負處,則無墮負,如繫縛。

於墮負則無墮負,如繫縛處更無繫縛,故此定非有。

外曰:如所破量等,其破亦非有。

內曰:若汝謂由無量等,則亦無破故,二俱非有者。

俱不許故,若彼非有,唯非有而已。說亦如是,能說非有。

一性、異性、二俱皆非有故,一切法皆無。由無法故,所說、能說亦皆非有,故涅槃與解脫無有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