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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空性論科攝

弘悲

七十空性論本論有七十三個頌,以少從多或以整攝零,所以叫做「七十」。七十頌為能詮的文字,畢竟空的「無依法」為其所詮的義理,這就是「空性」。以七十頌表達諸法畢竟空的真理,或由七十頌顯示緣起諸法的實性不可得的意義,所以叫做「七十空性論」

七十空性論釋論也是龍樹菩薩自己造的。

七十空性論全部文義可以科攝為十個方面,因成十章。

一、標宗立義

    生住滅有無,以及劣等勝。佛依世間說,非是依真實。

生、住、滅、有、無、劣、等、勝是等一切,佛唯依世間名言故說,非依真實。問:如現說我等,此豈非有?後有無我慧轉,故定應有我。答:

    無我非無我,非故無可說。

何以故?

    一切所說法,性空如湼槃。

問:汝說一切諸法皆自性空者,為依國王教勑而說,為有通達一切法皆性空之正理耶?答:

    一切法自性,於諸因緣中,若總若各別,無故說為空。

一切諸法之自性,於諸因緣,或於因緣和合,隨於一一法上,悉皆非有,故說一切諸法自性都空。

「生等唯依世俗說,『無我』亦無有實我,此義即顯一切空,總別緣中無性故。」

二、即法破相

(一)就現象開四門約三時破

一、四門無果破生等

    有故有不生,無故無不生,違故非有無,生無住滅無。

法若已有,則不從因生;已有,乃名有故。無,亦不從因生,以無故。有無相違亦不得生,不相順故。如有無相違,其非有非無又豈能生?是相違法故。生無故,住滅亦無。

「法若已有或已無,俱非違故皆不生。」

二、三時無果破生等

問:佛說有三有為相,謂生、住、滅,又說生時有生,故有為法定應有生?答:

    已生則不生,未生亦不生,生時亦不生,即生未生故。

且已生則非所生,何以故?已生故。故已生者則非所生。又未生者亦非所生,何以故?尚未生故。諸未生者則非所生,離生作用、勢力,自體非有,故非所生。又正生時亦非所生,何以故?此即已生及未生故。若是已生、未生,仍如前說,非是所生:其已生者已生訖故非是所生,其未生者尚未生者故,離生用故,無勢力故及無體故非是所生。由離已生、未生,無別第三生時,故亦非所生。

「已生未生皆無生,即故離二無生時。」

(二)就原因開三門約三時破

一、三門無因破生等

復次:因不成故亦無生。何以故?

    有果具果因,無果等非因,非有無相違。

若有果者,具足果故說名為因。若無彼果,則同非因。若非有果非無果,則成相違,有無應不俱故。

「有果無果及雙非,非無過因故無生。」

二、三時無因破生等

    三世亦非理。

又於三世因亦非理,何則?因若在前,因為誰因?因若在後,何用因為?若因果同時,此同時所生之因果,誰為誰因,誰是誰果?如是三世因亦非理。

「在前在後與同時,因皆有過生非有。」

三、緣起無性

(一)緣起

一、什麼叫緣起

問:有一、二、多等數,數應理故,非一切法皆空;若有諸法,此數乃有,故一切法非皆是空?答:

    無一則無多,無多亦無一,以是一切法,緣起故無相。

若無一者則無有多,多若無者一亦非有,故諸法皆是緣起;以緣起故即為無相。

「一、多相待名緣起,緣起即是無相法。」

二、緣起的內容

(一)正破法
甲、出體總非

問:經中廣說緣起能有苦果,諸傳教者亦說一心中有及多心有?答:

    緣起十二支,有苦即不生,於一心多心,是皆不應理。

經說十二緣起有苦果者,此即無生,以於一心中有、多心中有不應理故。何則?若一心者,則因果俱生;若多心者,則前支已滅,應非後支之因。俱非理故,緣起即無生也。

「十二有支苦不生,一心、多心俱過故;一心因果應俱起,多心前支非後因。」

乙、明義別釋

1、緣起即相待

何故無生?以諸緣起因無明生,佛說無明緣顛倒起,而彼顛倒自性空故。何以故?

    非常非無常,亦非我無我,淨不淨苦樂,是故無顛倒。

言無常者,謂非有常;常若無者,即無能治之無常。餘三亦爾,故無顛倒。復次:

    從倒生無明,倒無則不有,以無無明故,行無餘亦無。

若無四倒,則無從彼所生無明;無明無故,則不起諸行;餘支亦爾。

「緣起之首為無明,無明之因是顛倒;四倒無故無明無,無明無故餘亦滅。」

2、相待即無性

復次:

    離行無無明,離無明無行,彼二互為因,是故無自性;自若無自性,云何能生他?以緣無性故,不能生於他。

若離諸行,無明則不生;若無無明,亦不生諸行。此二互為因生故,皆無自性。若自無自性,云何能生他?是故自體不成之諸緣,非能生他。

「無明與行互為因,互因即是無自性,自性且無寧生他,是故諸緣不生法。」

(二)旁引喻

復次:

    父子不相即,彼二亦非離,亦復非同時,有支亦如是。

父非是子,子亦非父,非相離而有,復非同時。如父子不成,十二緣起當知亦爾。

復次:

    夢境生苦樂,彼境亦非有,如是緣起法,所依緣亦無。

如夢境中實無依境所生之苦、樂,亦無彼所依境。如是因緣所生諸法及所依之緣,悉皆非有。

「父子即、離與同時,非有有支亦如是;夢境及彼生苦樂,喻緣及法悉非有。」

(二)無性

一、法上無自性

問:

    若諸法無性,應無勝劣等,及種種差別,亦無從因生。

是故汝說諸法皆無自性,不應正理。答:

    有性不依他,不依云何有?不成無自性,性應不可滅。

若謂諸法有自性者,應非依他之法。若謂雖不依他可有法者,故曰不依云何有,謂不依他則不成法。若謂雖不依他亦成法者,則應不成無性;性若是有,應不滅壞,終不成無。

「汝謂無性不成法,實則有性法不成,有性即不依他故,不依他性則叵滅,是故果法及勝、劣,種種差別非性有。」

二、緣性心是倒

問:緣自性、他性、無性之心非無所依,故性不空?答:

    自他性及滅,無中云何有,故自性他性,性無性皆倒。

無者,謂非有義。於此無中,豈可說有自性、他性及以滅壞?是故自性、他性、有性、無性皆顛倒攝。

「勿以能緣成有性,自、他、有、無皆倒故。」

四、特究生滅

(一)生滅與性空

一、合破自性生滅

(一)問自性空應無生滅

問:

    若諸法皆空,應無生無滅,以於性空中,何滅復何生。

若謂諸法皆自性空,則應無生無滅。汝說性空而有生滅,然於自性空中有何可滅及可生耶?

「若法自性畢竟空,彼法即應無生滅,以法必有自性時,方有可滅可生故。」

(二)答性不空則無生滅
甲、就生滅非同時破生滅自性

答:一切法皆唯是空,何以故?

    生滅非同時。

生滅非同時者,謂生滅不同時有。

「汝謂無性生滅無,實則有性無生滅;性生性滅豈同時!」

乙、破轉救唯生

    無滅則無生。

若謂唯有生者,破曰無滅則無生,謂無滅中生不應理,以無無常性則無有生故。

「勿因生滅不同時,轉許唯生而無滅;生滅原屬相待有,無滅之生叵想像。」

丙、破還計生滅同時

    應常有生滅。

又應常有生滅者,謂應常有生與無常性。

「倘因唯生理不成,仍計生滅同時有,應知同時性生滅,即是生滅常俱有,若法生滅常俱有,彼則究有抑為無!」

丁、破以別義救生滅同時而逼計唯滅

    無生則無滅。

若謂無常性恆隨法轉,於生、住時不起作用,要至滅時方滅其法者,破曰無生則無滅,謂無生時滅亦非有。若無滅,則無滅相之無常性,以無滅者,說是無常性不應理故。故唯應有滅也。

「若謂生、住有滅體,故無所言唯生過,復以生、住無滅用,故無生滅同時失;無用有體體同無,或亦滅時無滅用,若必滅時滅有用,則應離生唯有滅。」

戊、破唯滅

若謂即唯有滅。答:

    無生時無滅。不從自他生,是故生非有:無生則無滅。

於無生時應無有滅。彼生非從自、他生,由此生非有。非有生者,即不生也。無生則無滅者,謂無生者則無彼生之滅,故彼滅即非有。

「應知自、他皆不生,無生豈能更有滅!」

二、特破自性生

(一)性生墮常斷

復次:

    有生性應常,無者定成斷,有生墮二失,是故不應許。

苦有生性應墮常過,至無生時定有斷滅之失。以說有生性犯上二過,故不應許有彼生也。

「若生有性見二失;有則應常無斷故。」

(二)實續落異同

問:

    相續故無過,法與因已滅。

生與滅是相續故,無有常斷二失,與因力已其法乃滅。答:

    此如前不成,復有斷滅過。

生滅非同時,我前已說,故許相續,如前不成。又汝相續,亦應有斷滅失。

「有性相續非實同,則為實異勿妄救;實同仍同同時過,實異又落斷常失。」

(二)生滅與湼槃

一、生滅與湼槃

(一)性生性滅不得湼槃

問:

    佛說湼槃道,見生滅非空。

由見生滅,佛說湼槃之道,非為空性故。答:

    此二互違故,所見為顛倒。

此非見無生,是見生滅故。又見生與滅相違,見滅與生相違,彼生滅二相互違故,故見生滅知成錯亂。依生乃有滅,依滅乃有生,故唯是空。

「若謂佛說湼槃道,由見生滅非見空。然汝是見性生滅,並見互違故成倒。須知生滅皆無性,相依而有故唯空。」

(二)性不生滅即是湼槃

問:

    若無有生滅,何滅名湼槃。

若無生滅,何所滅故而名湼槃?答:

自性無生滅,此豈非湼槃。

若性無生無滅,豈非即是湼槃耶!

「若汝必執性生滅,難我何滅名湼槃。本無性生與性滅,即此我許為湼槃。」

二、滅與湼槃

(一)滅或不滅皆非湼槃

復次:

    若滅應成斷,異此則成常,湼槃非有無,故無生與滅。

若謂滅是湼槃,則應成斷。若是不滅,則應成常。是故湼槃非有、無性,無生無滅是湼槃。

「又汝見有性生滅,性滅湼槃應成斷,湼槃不滅應是常,然實湼槃離有無。」

(二)滅非常住
甲、直斥常滅不成

問:滅應是有,是常住故?答:

    滅若常住者,離法亦應有。

若滅常住者,應離法有滅;復應無依。然此非理。復次:

    離法此非有,離無法亦無。

若離法及無法,俱無有滅。

「常滅離法無依故,不成何況離無法!」

乙、明常滅不成之總因並例餘法

云何應知?

    能相與所相,相待非自成,亦非展轉成,未成不能成。

能相待所相而立,所相亦待能相而立,離此,不能自成。亦非展轉成者,謂互不成。由此理故,能相、所相二俱不成。此自未成之能相所相,亦不能成諸法。復次:

    因果受受者,能見所見等,一切法准此,皆當如是說。

「能相、所相相待有,自成、互成皆不成;彼二自身未有故,是亦不能成諸法。餘如因、果、受、受者,能見、所見、明、暗等,相待而有都無性;反是一切皆不成。」

(三)特破生滅存在之形式(時)

問:諸時論者說有三世,故時應有。答:

不住相待故,亂故無體故,無性故三時,非有唯分別。

時不成,何以故?不安住故。時不安住,作不住想。若不住者,則不可取。不可取者,云何施設?故時不成。又相待故,謂互相觀待而立;由依過去成立現、未,依待現在成立過、未,依待未來成立過、現;由是相依而立故時不成。又即此時觀待現在說名現在,觀待未來則是過去,觀待過去則是未來;如是雜亂故時不成。又無自體故,由自體不成故時亦不成。又無性故,時亦非有。要先有性,其時乃成,遍求彼性全無自體,故時亦非有性,唯分別耳。

「不住、相待、雜亂故、無性、唯想『時』不成。」

五、即相破法

(一)就生、住、滅三相破為、無為法

問:如說一切有為皆具生、住、滅三相,與此相違是名無為,故有、無為皆應是有?答:

    由無生住滅,三種有為相,是故為無為,一切皆非有。

所說生、住、滅諸有為相,若審觀察皆不應理,故彼非有。由彼無故,有為、無為都無所有,縱許有為,若審觀察,不應理故,說為非有。何以故?

    滅未滅不滅,已住則不住,未住亦不住,生未生不生。

此當問彼:為已生者生,抑未生者生?若已生者是則不生,何以故?已生故。未生者亦不生,何以故?尚未生故。即此生法為已住者住,抑未住者住?若已住者是則不住,已住故。未住者亦不住,何以故?未安住故。又彼為已滅者滅,抑未滅者滅?俱不應理。設許有為,若以此三次第觀察皆不應理,故無有為。有為無故,無為亦無。

「生等三相皆無故,為、無為法亦非有。已、未三相次第觀,縱許有為亦不成,有為無故無為無。」

(二)就有、無、一、多等相破為、無為法

復次:

    有為與無為,非多亦非一,非有無二俱,此攝一切相。

若審觀察,有為與無為非多,非一,非有,非無,非亦有亦無。應知此中此二法之一切相悉已盡攝。

「有無一多亦有無,非亦有及非亦無,為無為相悉攝盡;然彼皆無故非有。」

六、業、果、作、受

(一)正破業、果、作、受

一、單獨破業

(一)業有自性即無生滅業無自性可說生滅

問:

    世尊說業住,復說業及果,有情受自業,諸業不失亡。

世尊於經中多門說業及業果,復說諸業非無有果,及說諸業皆不失壞,及說有情各受自業;故業及業果決定是有。答:

    已說無自性,故業無生滅,由我執造業,執從分別起。

如前已說業無自性,故彼無生亦無有滅。頌言由我執造業,故業是我執所起。此執復從分別而生。

「佛雖曾說業及果,然無性故無生滅;無性之業我執生,我執復從分別起。」

(二)業有自性即成我業無自性不失壞

復次:

    業若有自性,所感身應常,應無苦異熟,故業應成我。

若業是有自性,則從彼業所感之身應是真實,應成恒常自性。彼業應無苦異熟果,彼業常住,故應成我;以無常為苦,苦即無我故。由業無自性,故業無生,由無生故即無有失。

「無常是苦苦無我;業若有性則應常,常則無苦應成我,彼所感身亦應常。勿慮空故業失壞,實則無性業方有。」

(三)業之無性與緣成

復次:

    業緣生非有,非緣亦無有;諸行如幻事,陽焰尋香城。

業從緣生即非是有,從非緣生,更不得有。何以故?由諸行如尋香城、幻事、陽焰,故業無自性。復次:

    業以惑為因,行體為惑業,身以業為因,此三皆性空。

業從煩惱因生,諸行從業及煩惱為因而生,身從業因而生,是故此三皆自性空。

「緣非緣業悉非有,諸行如幻無性故;身、業及惑層依有,是故彼等皆無性。」

二、連環破四

(一)總連環

    無業無作者,無二故無果,無果無受者,是故皆遠離。

如是,若以正理觀察:果無自性,則業非有;若無有業,作者亦無;若無業及作者,則亦無果;若無有果,即無受者;是故皆成遠離。

「果無性故業亦無,業無性故無作者,業、作且無況業果,果無是亦無受者。」

(二)別合破
甲、逆明業、果無性

復次:

    若善知業空,見真不造業,若無所造業,業所生非有。

由見真故,善能了知業自性空,不復造諸業。若無彼業,則從業所生者亦悉非有。

「善達業空不造業,無業亦無業所生。」

乙、順明作、業緣成

問:為全無耶,抑少有耶?答:可有。如何而有?

    如佛薄伽梵,神通示化身,其所現化身,復現餘變化。佛所化且空,何況化所化,一切唯分別,彼二可名有。作者如化身,業同化所化,一切自性空,唯以分別有。

如佛世尊以神通力示現化身,其所化身復現其餘之化身。當知業亦如是。如來所化自性且空,況被化身所化餘身耶?如是二事唯以分別可名為有。其業亦爾。

「作者及業分別有,勿慮全無如化故。」

三、重斥性業

復次:

    若業有自性,無湼槃作者,無則業所感,愛非愛果無。

若謂業有自性者,有自性則定無湼槃,亦應無作業者,何以故?即無作者,亦有業故。若有自性者,則業所感之愛非愛果亦皆非有。

「性業叵滅無湼槃,性業自有無作者;作者無故果亦無,故汝不宜許性業。」

(二)別釋聖言密意

問:經廣說有,云何言無耶?答:

    說有或說無,或說亦有無,諸佛密意說,此難可通達。

經中有處說有,有處說無,亦有處說亦有亦無。諸佛密意語言,於一切種不易通達。

「有、無、俱教密難達,寧貿執有難說無。」

七、根、境、識等

(一)境、識(所取、能取)

一、色境

(一)約能生因破
甲、大種生色色即無自性

問:此中說色是大種生故有,餘非色諸法亦應是有?答:

    色從大種生,則從非真生,非從自性生。

若說色是大種所造,色則從非真實生。從非真者,謂非從自,是故色非從自性生。

「既說色從大種生,則知色非自性有。」

乙、色無自性色不從他生

    彼無非他生。

問:是事實爾,非從自性生,是從他生,以諸大種是他故。破曰彼無非他生,謂色非從他生。何以故?以彼無故。彼無,即他無。云何他無?謂自性不成故從他非理;說無從他生固非理,說無之他亦非理故。

「自無自性之諸色,豈復需依有性他!」

丙、所依無性能依亦無性

復次:大種非有故。若說大種從相生,彼相在大種前,不應正理。若無能相,則所依之大種亦不得成。復次:

    一中非有四,四中亦無一,依無四大種,其色云何有。

由四中無一?一中無四故,依止無體之四大種,其色云何得有耶?無者,謂非有也。

「大種能相非有故,自且不成色寧有;一中無四四無一,大種體無色性無。」

(二)約能了因破
甲、直明色不可取逼外轉敕

復次:

    最不可取故。

最不可取故,色即非有。何以故?由最不可取故。色是最不可取,若無可取,云何是有?

「最不可取色非有,汝執有色是何因?」

乙、心無自性心非色因

    由因因亦無,從因緣生故。

若謂由因,因即緣色之心。若有緣色之心,則能成彼色,以若無境,則心不生,由此心為因,故知有色。答:由因因亦無。因亦無者,因非有也。何以故?從因緣生故。其為因之心從因緣生,故彼非有。

「因緣生心心即無,故彼不成有色因。」

丙、色若非無色應有因

    有無因非理。

又:有,無因,非理;若謂色是有,而無成立有色之因,亦非正理。謂因非有,非正理也。

「勿以心非性色因,橫執無因而有色;世間豈有無因事,是故此執非正理。」

丁、心不取自體即不取他色

復次:

    若謂能取色,則無取自體,緣生心無故,云何能取色。

若能取色者,則應取自體。然以自體能取自體,未見此事。從緣所生之心由自性空故無體,彼云何能取無色?

「勿以無因理曲故,又執心能取諸色;心不自取且無性,如何能取無性色!」

戊、剎那不能取何能及過未

問:經說過去色、未來色,故取色應有。答:

    能剎那生心,不取剎那色,云何能通達,過去未來色。

此約剎那色心而破。剎那生心尚不能取剎那生色,況能通達過去及未來之色;以非有故,不應通達。云何者?是除遣義。由此理趣,色最不可取。

「性心性色剎那間,尚不能取況過、未!」

己、顯形性非異心亦不能取

又雖許顯色、形色,然說取色亦不應理。何以故?

    顯色與形色,異性終非有,不應取彼異,許同是色故。

若顯色、形色有異者,取彼二為異,容應正理。然許顯、形同是色法,故不應理。

「顯、形性非絕對異,同是色故不可取。」

二、眼識

復次:

    眼識非在眼,非色非中間,彼依眼及色,徧計即顛倒。

若審觀察:眼識非眼中有,非色中有,亦非彼二中間而有。徧計依眼及色有彼生者,即是顛倒。

「內眼外色及中間,能取眼識悉非有,愚夫持有自性見,定執依眼或依色。」

(二)根、境(能見、所見)

一、直約能見、所見義破

(一)約不自見義破

問:眼等諸處是有,眼所見等亦有,謂眼見色、耳聞聲等?答:

    若眼不自見,云何能見色,故眼色無我,餘處亦同爾。

若眼不見自性,云何能見於色?由不自見,亦不見色,故說眼無我,即無自性。又色亦無我,如不可見,即非是色。餘處亦爾。以此次第,則餘諸處皆成無我,即無自性。

「眼不自見寧見色,故知眼處無有我(即無有自性)。色非可見亦無我。餘處(耳等根處和聲等境處)無我例亦爾。」

(二)約自性他性空義破

問:眼能自見,非是識見。何以故?識是能取故,由能取細色等,故名曰識。眼能自見,眼以清淨大種為體,此即眼之自性。能取此者,是識;如是能取顯色、形色等諸色差別者亦唯是識。是故汝說若眼不自見云何能見色,不應正理。答:是事不然。何以故?

    眼由自性空,復由他性空。色亦如是空,餘處空亦爾。

眼由依他起故名空,即眼是依他而成,凡依他成者即自性不成,故眼是自性空;眼由自性空者,自性即自體也。若許有他性,亦非正理。何以故?自性若無,豈復有他性?他性亦無,故是他性空。又言他性空者,他即是識,即是眼由識空異名;何以故?以眼無知故。若無知者,則不應有識性,故亦是他性空。又識亦即是空也。由何知空?以識是依他起故。云何依他?謂識依所知等而有。凡是依他有者即無自性,故識無自性;是故說識能取細色等,不應正理。

色亦如是者,謂與彼相同。如眼是自性、他性空,色亦是自性、他性空。云何色是自性、他性空耶?如前已說一切法自性於一切非有;若審觀察,一切法皆非有,即是一切諸法皆無自性之異名。空者,即不可得之異名也。又由緣起故,亦說名空。如色由大種為因而成,是依他成,凡依他成者,則非自性成,故色是自性空。亦是他性空;色之他為眼及識,眼與識是有境,色即是境,境非有境,故他性空。又識屬內,色是所行是外非內,故亦是他性空。

亦爾者,謂如色由自性、他性空,如是餘處亦由自性、他性空。

「淨種眼性自能見、識唯能取亦不然。眼、色及識自、他無。餘處亦同無自、他。因緣生故自性空。自性無故他性無。此非彼故他性無;眼、識二者色之他,眼、識有境色是境,境非有境故他空;識內色外外非內,如是亦名他性空。此無彼故他性無;眼無知故無識性,由無識故名他無。」

二、曲就觸俱、不俱義破

復次:

    若觸俱一起,則餘者皆空,空不依不空,不空不依空。

若時一處與觸俱起,則餘者皆空。是空則不依不空,不空亦不依空。

「一處觸俱餘處空,空與不空不相依。」

(三)觸、受、識、識者

復次:

    三非有自性,不住無和合,則無彼性觸,是故受亦無。

三非有者,謂彼無。於不住自性中則無和合。和合無故,則無彼性觸,謂無從彼所生之觸。由無觸故,受亦無。復次:

    彼止內外處,而有心識生,是故識非有,如幻如燄空。

由依內外處而有識生,故識非有。如幻事,如陽燄,其性本空。若作是念:有識、有識者,亦不應理。何以故?

    由依所識生,是故識非有,識所識無故,亦無有識者。

識依所識而生,故識非有。由所識、能識俱非有故,識者亦無。

「根、境、識三無和合,彼等不住自性故;三和無故性觸無。性觸無故受非有。識生依止內外處,即是無性如幻等,又依所識故無識。識、所識空識者空。」

八、流轉還滅

(一)正明流轉還滅無自性

一、預啟其門

問:如說一切無常;以說一切無常故,即顯不空。答:

    一切無常者,非常無有常,常無常依性,其性豈能有。

一切無常者,當知意說非常或無有常。若有性者,可說常或無常。其性豈能有,謂無有也。

「佛說『一切無常』語,意唯遮『常』非表『性』;性有可說常無常,過故彼性豈能有!」

二、正明其義

(一)流轉無自性

問:貪、瞋、痴應有,經中廣說故?答:

    愛非愛顛倒,緣生貪嗔痴,是故貪嗔痴,非由自性有。

從愛緣、非愛緣,顛倒緣生貪、嗔、痴,故貪、嗔、痴非由自性而有。復次:

    於彼起貪欲,嗔恚或愚痴,皆由分別生,分別非實有。

於一境上起貪、嗔、痴,故貪、嗔、痴並由分別而生。分別非實有故,分別所生貪、嗔、痴亦非實有。云何非實?

    所分別無故,豈有能分別,以是緣生故,能所別皆空。

所分別全無。若無所分別,豈有能分別?由緣生故,所分別自性空,能分別亦自性空。

「貪等如次依愛緣,非愛及倒故無性;一境三毒唯分別,分別尚無況三毒;分別無由所別無,緣生所別亦無性。」

(二)還滅無自性

復次:

四倒生無明,見真則非有;此無故行無,餘支亦如是。

由見真實故,不復從四倒而生無明。由此無名無故,則不生諸行,如是餘支亦不生。

「無明緣於四倒生,見真則不起四倒,四倒無故無明無,無明無故餘支滅。」

(二)特示流轉還滅之律理

復次:

    依彼有此生,彼無此不有,有性及無性,為無為涅槃。

若依彼而生此,則此從彼生,彼無此亦非有。有性、無性寂滅及有為、無為寂滅,即是涅槃。復次:

    諸法因緣生,分別為真實。

謂於緣起法貪著、顧戀、分別、執持。

    佛說即無明,發生十二支。

復次:

見真知法空,則不生無明,此即無明滅,故滅十二支。行如尋香城、幻事及陽燄、水泡與水沫、夢境旋火輪。

如實了知諸法性空,即不生無明,此即無明滅;無明滅故,十二支悉滅。何以故?若審觀察,諸行如幻,如陽燄,如尋香城等,是故性空。善了知此,則無明不起,即無明滅,故十二支皆當息滅。

「『依彼有此』是生理,『彼無此滅』為滅律;有性、無性、為、無為,一切寂滅即涅槃。緣生無性分別有,無明發生十二支。欲滅無明須見真,無明滅則餘支滅;諸行如幻等性空,善知即能滅無明。」

九、真、俗、空、有

(一)佛說緣起即顯性空

復次:

    無少自性法,亦非無有法,以從因緣起,法無法皆空。

若審推求,全無少許有自性法,亦無少許無法。法與無法皆因緣生,故悉是空。復次:

以此一切法,皆是自性空,故佛說諸法,皆從因緣起。

由一切法皆自性空,故佛說諸法皆是緣起。

「諸法自性皆空故,佛說諸法從緣起。」

(二)真空不可說俗有不可壞

復次:

    勝義唯如是,然佛薄伽梵,依世間名言,施設一切法。

於勝義中,一切緣起諸法皆自性空,唯此而已。然佛世尊依止世間名言如實施設種種一切諸法。復次:

    不壞世間法,真實無可說,不解佛所說,而怖無分別。

於世間諸法不破不壞,於真實中則全無法可說。由未了知緣起勝義,不逮如來所說,故諸愚夫於無立、無相、無分別而起恐怖。

「勝義唯空不可說,世俗假有不可壞;愚者不逮於無立、無相、無想而恐怖。」

十、結義勸學

(一)結定緣起性空

復次:

    依彼有此生,世間不可壞,緣起即無性,寧有理唯爾。

世間說依於彼法有此法生,此世間理不可破壞。然凡緣生即無自性,若無自性,何能說有?決定如是!

「彼有此生俗叵壞,即俗無性理決然。」

(二)勸學中道了義

復次:

    正信求真實,於此無依法,以正理隨求,離有無寂滅。

若成就正信勤求真實,於此所說都無所依之法,能以正理隨求隨欲者,則能遠離有性、無性而得寂滅。復次:

    了知此緣起,遮遣惡見網,斷除貪瞋痴,趨無染湼槃。

「性空真實無依法,正信勤求離有無;緣起能裂惡見網,了知斷染趨湼槃。」

(編者按:本文是龍樹菩薩造論、法尊法師譯、弘悲科攝。凡本頌一律低三格,長行為論釋,有「」者為攝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