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小 乘 論 凡 例

一、 小乘論典,可分爲空、有二門:有門,以六足、發智、婆沙,俱舍等論爲主要典籍;空門,唯成實論。

二、 有部、爲印度佛教之正統派,故欲知教義之淵源,以察其後進展之跡象,不可不讀有部之主要典籍。

三、 六足者:六部論之譯名,末皆繫一“足”字,故名六足。又有説云:六足、爲最早成立之小乘有部論典,義門稍狹;發智、則集以上六論之大成,義門完備,如身,故稱身論;因名六足、一身。此七部,是有門之根本論典。

四、 六足中:施設足論,未翻;集異門、法藴、識身、品類、已翻、足本;界身、已翻,是節本。後人認爲宋法護譯之施設論,是從施設足論中略出,可稱略本。

五、 六足、發智、婆沙之筆記,參考梁啓超先生之“説六足發智”、“説大毘婆沙”。俱舍論則參考日人舟橋水哉之小乘佛學概論,齊藤唯信之俱舍論頌略釋(二書皆慧圓居士譯本)。

六、 成實論,爲小乘空宗之唯一典籍;羅什三藏譯出之後,弘傳頗盛,什公門下,僧導、僧嵩,分地弘揚:僧導涉南地,大張講席,著成實義疏;有弟子僧威、僧音等,並善成實。僧嵩授弟子僧淵,淵傳曇度,度撰成實論大義疏八卷,盛傳北土(以上見高僧傳)。南北朝時,敷揚不絶。梁陳以前,爲成實一宗全盛時期,而以梁代爲最隆盛。隋唐以後,漸趨衰微。至今則古疏全失,思欲研習成實者,已無資料可憑矣!惟太虚大師著有成實論大意,提示此論各品大意,頗爲簡切,結論尤爲精要,今依之録入——除節録論文外,全論各品大意及結論,皆録成實大意。見虚大師全書第六册。

七、 印順論師著“印度之佛教”中,第七章、阿毘達磨之發達,及第十三章第二節、小乘學之餘輝,頗多精義,本書時亦引此。習毘曇者,宜參閲之。

小 乘 論

一、 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

二十卷,十二品,十一萬餘字。大藏第二十六册(三六七—四五三)。尊者舍利子説。唐· 玄奘三藏譯。

緣起品第一

世尊遊力士生處,住其所造初成臺觀,命舍利子代宣法要。舍利子承命,結集法毘奈耶。

一法品第二

有三門:一切有情皆依食住,一切有情皆依行(壽命根)住,於諸善法不放逸勝。

二法品第三

有二十七門:㈠ 名色,㈡ 無明有愛,㈢ 有見無有見,㈣ 無慚無愧,㈤ 慚愧,㈥ 惡言惡友,㈦ 善言善友,㈧ 入出罪善巧,㈨ 入出定善巧,一○ 界善巧作意善巧,一一 質直柔和,一二 堪忍可樂,一三 和順供養,一四 具念正知,一五 思擇力修習力,一六 不護根門食不知量,一七 能護根於食知量,一八 匱戒匱見,一九 破戒破見,二○ 具戒具見,二一 浄戒浄見,二二 見如理勝,二三 厭如理勝,二四 於善不喜足於斷不遮止,二五 差摩他毘鉢舍那,二六 明解脱,二七 盡智無生智。

三法品第四

有五十門:初三法有十:㈠ 三不善根,㈡ 三善根,㈢ 三不善尋,㈣ 三善尋,㈤ 三惡行,㈥ 三妙行,㈦ 欲恚害三界,㈧ 出離無恚無害三界,㈨ 欲色無色三界, 色界無色界滅界。 二三法有十:㈠ 三世,㈡ 三言依,㈢ 三色處,㈣ 三行,㈤ 三心,㈥ 三補特伽羅,㈦ 三上座,㈧ 三聚,㈨ 三擧罪事,一○ 三不護。

三三法有九:㈠ 三愛,㈡ 三漏,㈢ 三求,㈣ 三有,㈤ 三黑暗身,㈥ 三怖,㈦ 三受,㈧ 三苦性㈨ 三慢類。

四三法有十:㈠ 初三火,㈡ 後三火,㈢ 三福業事,㈣ 三欲生,㈤ 三樂生,㈥ 初三慧,㈦ 後三慧,㈧ 三根,㈨ 三眼,一○ 三仗。

五三法有十:㈠ 三學,㈡ 三修,㈢ 三住,㈣ 三定,㈤ 三示導,㈥ 三清浄,㈦ 三寂默,㈧ 三增上,㈨ 三無上,一○ 三明。(實唯四十九門)

四法品第五

初四法有十: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四静慮、四聖諦、四想、四無量、四無色、四聖種、四沙門果。

二四法有九:㈠ 四預流支,㈡ 四證浄,㈢ 四智,㈣ 四力,㈤ 四處,㈥ 四藴,㈦ 四依,㈧ 四法迹,㈨ 四應證法;智有二門,餘八各一。

三四法有九:㈠ 四行,㈡ 四修定,㈢ 四業,㈣ 四法受,㈤ 四軛,㈥ 四離繫,㈦ 四瀑流,㈧ 四取,㈨ 四身繫。

四四法有十:㈠ 四大種,㈡ 四食,㈢ 四識住,㈣ 四愛,㈤ 四不應行而行,㈥ 四記問,㈦ 四種施,㈧ 四攝事,㈨ 四生,一○ 四得自體。

五四法有八:㈠ 順流行等四補特伽羅,㈡ 自利行等四補特伽羅,㈢ 從闇趣闇等四補特伽羅,㈣ 自苦等四補特伽羅,㈤ 四語惡行,㈥ 四語妙行,㈦ 四非聖言,㈧ 四聖言。

五法品第六

初五法有十種:㈠ 五藴,㈡ 五取藴,㈢ 五妙欲,㈣ 五慳,㈤ 五趣,㈥ 五蓋,㈦ 五心栽,㈧ 五心縳,㈨ 五順下分結(欲、恚、有身見、戒禁取、及疑),一○ 五順上分結(色貪、無色貪、掉擧、慢、無明)。

後五法十四:㈠ 五不忍過失,㈡ 五能忍功德,㈢ 五損減,㈣ 五圓滿,㈤ 五語路,㈥ 五無堪能處,㈦ 五勝支,㈧ 五成熟解脱想,㈨ 五解脱處,一○ 五根,一一 五力,一二 五不還,一三 五浄居天,一四 五出離界。

六法品第七

初六法有十:㈠ 六内處,㈡ 六外處,㈢ 六識身,㈣ 六觸身,㈤ 六受身,㈥ 六想身,㈦ 六思身,㈧ 六愛身,㈨ 六順退法,一○ 六順不退法。

後六法有十四:㈠ 六喜近行,㈡ 六憂近行,㈢ 六捨近行,㈣ 六恒住,㈤ 六界,㈥ 六出離界,㈦ 六諍根法,㈧ 六可憘法,㈨ 六通,一○ 六順明分想,一一 六隨念,一二 六無上法,一三 六觀待,一四 六生類。

七法品第八

㈠ 七等覺支,㈡ 七補特伽羅,㈢ 七定具,㈣ 七財,㈤ 七力,㈥ 七非妙法,㈦ 七妙法,㈧ 復有七非妙法,㈨ 復有七妙法,一○ 七識住,一一 七隨眠,一二 七無過失事,一三 七止諍法,共十三門。

八法品第九

有十門:㈠ 八道支,㈡ 八補特伽羅,㈢ 八種施,㈣ 八懈怠事,㈤ 八精進事,㈥ 八福生,㈦ 八種衆,㈧ 八世法,㈨ 八解脱,一○ 八勝處。

九法品第十

略有二種:㈠ 九結:愛、恚、慢、無明、見、取、疑、嫉、慳。㈡ 九有情居。

十法品第十一

略有二種:㈠ 十遍處:地、水、火、風、青、黄、赤、白、空、識。㈡ 十無學法:無學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勤、正念、正定、正解脱、正智。

讚勸品第十二

佛從臥起,讚善,勸持。

二、 阿毘達磨法藴足論

十二卷,二十一品,八萬三千餘字。大藏第二十六册(四五三—五一三)。尊者大目乾連造。唐· 玄奘三藏譯。

學品第一

明優婆塞五戒。

預流品第二

明四種行: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法隨法行。

證浄品第三

明四不壞浄:佛證浄,法證浄,僧證浄,聖所愛戒。

沙門果品第四

明四果。

通行品第五

明四通行:苦遲通行,苦速通行,樂遲通行,樂速通行。

聖種品第六

明於衣、食、臥具知足,及樂斷、樂修聖種。

正勝品第七

明四正勤。

神足品第八 明欲、勤、心、觀、四三摩地。

念住品第九

明身、受、心、法、四觀。

聖諦品第十

明四諦。

静慮品第十一

明四禪法。

無量品第十二

明慈、悲、喜、捨定。

無色品第十三

明四空定。

修定品第十四

明四修定:得現法樂住,得殊勝智見,得勝分别慧,得漏永盡。

覺支品第十五

明七覺支。

雜事品第十六

明永斷一一法,皆能保彼定不退還,謂貪、瞋、痴、乃至苦,憂、擾、惱等。

根品第十七

明二十二根。

處品第十八

明十二處。 藴品第十九 明五藴。

多界品第二十

明界、處、藴、緣起、及處非處善巧。

緣起品第二十一

明十二因緣。

録静慮品數頌:

    欲我知汝本     汝從分别生

    我更不分别     汝復從誰起

    心隨貪欲行     或復隨瞋恚

    而修静慮者     諸佛不稱譽

    惛睡蓋纒心     無知修静慮

    身相雖安静     諸佛不稱譽

    掉悔蓋纒心     諸根不寂静

    雖勤修静慮     諸佛不稱譽

    三寶四諦中     心懷猶豫者

    雖勤修静慮     諸佛不稱譽

後序:法藴足論者,蓋阿毘達磨之權輿,一切有部之洪源也。……能持自性,軌範稱法;法有積集,崇聚爲藴;此論攸宗,法聚三七,皆與對法爲依,故目爲足。三藏玄奘法師,以皇唐顯慶四年(六五九)九月十四日,奉詔於大慈恩寺弘法苑譯訖。大慈恩寺沙門釋光筆受,靖邁飾文(沙門靖邁撰)。

三、 施設論

七卷,十四門,一萬八千餘字。大藏第二十六册(五一四—五二九)。宋· 西天譯經三藏法護等譯。

世間施設門第一 (案釋論有此門,梵本原闕——原註)

因施設門第二 問答輪王七寶因果。

因施設門第三 明輪王七寶,同如來法。

因施設門第四 問答佛生先現瑞相。

因施設門第五 問答佛出時處。

因施設門第六 問答諸因果事。

因施設門第七 明三毒輕重由於習成。

因施設門第八、第九 問答世間諸法不同所由。

因施設門第十 問答山地方處等殊。

因施設門第十一 問答化事。

因施設門第十二 問答大海事。

因施設門第十三 問答神通事。

因施設門第十四 問答雨不雨事。

文來未盡。(以上各門,題上皆冠“對法大論中”五字。)

六足中,施設足論,佛世時迦旃延造,未翻。今此施設論,著者不詳。或云:與施設足論異。或云:今人依西藏本對勘,知法護所譯施設論,即從施設足論原文略出。則是施設足論之略本耳。

四、 阿毘達磨識身足論

十六卷,十一萬八千餘字。大藏第二十六册(五三一—六一四)。提婆設摩阿羅漢造。唐· 玄奘三藏譯。

目乾連藴第一

沙門目連,作如是説:過去未來無,現在無爲有。今依諸契經,種種破之。

補特伽羅藴第二

補特伽羅論者作如是説:定有補特伽羅。性空論者,依諸契經、種種破之。

因緣藴第三

問答諸法互爲因緣義。

所緣緣藴第四

問答諸所緣義。

雜藴第五

明起染離染等義。

成就藴第六

廣明十二心成就不成就等差别。十二心者:欲界繫有四心:善、不善、有覆無記、無覆無記。色無色界繫,各有三心,除不善。並學心、無學心爲十二。

此論之著者提婆設摩,年代無考。然其破犢子部所執,知必在犢子部分裂後矣(犢子部分裂,在佛滅後三百年中葉)。犢子部立“補特伽羅”,即“我”體之異名,所謂“我法俱有説”。當時被斥爲“附佛法外道”。本論先破法藏部之“過未無體説”,次即破“補特伽羅説”。

五、 阿毘達磨品類足論

十八卷,八品,十萬九千餘字。大藏第二十六册(六九二—七七○)。尊者世友造。唐· 三藏玄奘譯。

辯五事品第一

色、心、心所、不相應行、無爲。

辯諸智品第二

辯諸處品第三

辯七事品第四

辯隨眠品第五

辯攝等品第六

辯千問品第七

擧二十門,各爲五十問答。

辯決擇品第八

尊者世友,殆最忠實於有部教義者;故大毘婆沙論,徵引其遺説最多。

此品類足論:前五品,略擧名數,故其文較簡(第一至第五品,有四卷半文,即卷一至卷五之前半。有二萬六千餘字)。第六辨攝等品,第七辨千問品,此兩品,論各名相互關係;以今語譯之,則“專論心理歷程”也,故其文較繁(第六品,有五卷文——五至一○。三萬多字。第七品,有七卷餘——一○至一七。四萬六千字)。要而論之,則:佛教之“系統心理學”,可謂至世友而始確立也。(節録梁啓超先生“説六足”)

異譯四種

此論,於劉宋時,求那跋陀羅與菩提耶舍共譯出,即:

⑴【衆事分阿毘曇論】

十二卷,八品,八萬六千餘字。大藏第二十六册(六二七—六九二)。

品目:五法品第一 分别智品第二 分别諸入品第三 分别七智品第四 分别諸使品第五 分别攝品第六 千問論品第七 擇品第八

⑵【 五事毘婆沙論】

二卷,三品,九千餘字。大藏第二十八册(九八九—九九五)。尊者法救造。唐·三藏玄奘譯。

釋尊者世友五事論。——文來未盡。

分别色品 分别心品 分别心所法品。

尊者世友之五事論,非别一著書,即所著之品類足論第一篇之“五事品”;此以兩書比較,則容易認識。如註釋華嚴經之十地品,名之爲十地經;故此亦以註釋品類足論之五事品,而得名五事論也。——五事毘婆沙論,亦單稱五事論。

奘公以龍朔三年(六六三)十二月三日,於玉華殿譯此論,至八日畢,沙門釋詮等筆受。但不完全。奘公寂於次年二月五日;或因示寂時至而中止歟?抑是梵本有缺而不可考歟?均不得其詳。此上下二卷,所謂六日譯出者,殆指其後者而言。

約言之:上卷説色,即物質論;下卷説其餘論及心論、心所論之一部份,以此而終。至不相應行及無爲論,則全無解釋。安世高所譯之五法行經,或即此論之别譯耳。

⑶【 阿毘曇五法行經】

一卷,四千餘字。大藏第二十八册(九九八—一○○一)。後漢· 安息國沙門安世高譯。

先釋四諦,次釋五法。同品類足論五事品。

高僧傳稱:安世高,博曉經藏,尤精阿毘曇學;諷持禪經,略盡其妙。出三藏記集,記世高出阿毘曇五法行經,阿毘曇七法行經,阿毘曇九十八結經。惜後二經已失傳。又:大藏第二十八册(九九五—九九七)之

⑷【薩婆多宗五事論】

一卷,三千多字。大番國大德三藏法成,於甘州修多寺道場譯。不明作者。

論中,釋:法有五種:色法,心法,心所有法,心不相應行法,無爲法。大同品類五事,兹附此。

六、 阿毘達磨界身足論

三卷,二品,一萬五千餘字。大藏第二十六册(六一四—六二五)。尊者世友造。唐· 三藏玄奘譯。

本事品第一

明十大地法,十大煩惱,十小煩惱,五煩惱,五見,五觸,五受根,五法,六識身,六觸,六受,六想,六思,六愛。

分别品第二

分别相應不相應等,略説十六門,廣説八十八門。

世友尊者造界身足論,分二品:本事,論心所法;分别品,論不相應行。據窺基法師云:是節本。恐是未完本也。

奘公譯異門、法藴、識身、品類、發智、皆依足本;惟界身篇末,有窺基後序,謂:“此論大本,有六千頌;後以文繁,或致删略。今此所翻,有八百三十頌。”然則所依乃節本矣,此所以卷數與餘書不侔也。所以用節本之故,殆因奘公老年精力不繼。基序稱此論以龍朔三年(六六三)六月四日譯訖。考奘公示寂,即在次年(麟德元年)之二月四日,上距成書時,僅八個月耳。其施設足之闕譯,當亦爲此。(梁啓超先生“説六足”)

據俱舍論所引,尚有鄔波毱多之“理目足論”,但未傳譯,是否與六足同類?不得而知。

七、 阿毘達磨發智論

二十卷,十五萬五千餘字。大藏第二十六册(九一八—一○三一)。尊者迦多衍尼子造。唐· 三藏玄奘譯。

發智論之著者—迦多衍尼子,或譯作迦旃延,與佛十大弟子中之迦旃延(即造施設足論者)同名,實説一切有部開宗之祖也。據嘉祥三論玄義:“佛滅度後,迦葉以修多羅(經部)付阿難,歷:末田地,舍那婆斯,優波掘多,富樓那,寐者柯,至迦旃延尼子;二百年來無異部……從迦葉至掘多,正弘經;從富樓那,稍棄本從末,故正弘毘曇(論部);至迦旃延,大興毘曇,上座弟子部,見其棄本弘末,四過宣令,遣其改宗,遂守宗不改,上座弟子移往雪山避之,因名雪山住部;其留者,則名薩婆多部(説一切有部)……”由此觀之:有部與上座部之分裂,其主動實由迦旃延;而諸上座之不滿於迦旃延者,即以其重論而輕經。所謂論者何?則此二十卷發智,即集其大成者也。玄奘三藏曾親遊著論之地,西域記四云:“至那僕底國,有答秣蘇伐那伽藍,中有無憂王所建窣堵波(塔),高二百餘尺。繞山伽藍,周二十里,小窣堵波數千百所,連隅接影。如來涅槃後,第三百年中,迦多衍那論師,於此製發智論焉。”其遺蹟爲後賢所敬慕如此!

異譯一種

此論,於苻秦時,瞿曇僧伽提婆與竺佛念共譯,即:

⑴【 阿毘曇八犍度論】

三十卷,二十萬五千餘字。大藏第二十六册(七七一—九一七)。此是第一譯。奘公所譯二十卷本,是第二譯。

此論内容,分八篇,四十四章。篇者:秦譯本作犍度,蓋聚集之義。唐譯本譯爲藴。章者:秦本作跋渠,蓋類别之義。唐本作“納息”,謂:同一之義,類於一處,納受止息之義也。今對照兩本異名,列其目表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