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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 諦 聚

【色 論】 二十四品(三六—五九)。

五受陰(與五取藴同)是苦,四諦以苦爲首,五受陰以色陰爲首,故先論之。

色相品第三十六

四大及四大所因成法——四塵,與因四大所成法——五根,總名爲色。此色等相觸,故有聲。

色名品第三十七

釋四大等名,謂遍到名大,無色法無形無方故不名大,破立空大、識大。又明有對碍相、可惱壞相爲色,故聲屬於色。

四大假名品第三十八

地等四大,因色香等四塵而成,故假名有,非實有。

四大實有品第三十九

一切有部等立堅濕煖輕四大種,故實有。

非彼證品第四十
明本宗品第四十一
無堅相品第四十二
有堅相品第四十三
四大相品第四十四

此五品與前二品,皆辨明四大之相者。大抵以四大爲因成假,而亦以在色等四塵中,觸得堅等爲地耳。

【卷四】

根假名品第四十五

以五根即四大成,不異四大;但根由業生,亦不但名四大爲根。此品中,並説:信不異心,無别與心相應之信。

分别根品第四十六

謂:四大以業力,或見或聞等差别識雖從業生,但法應待根起,意依總身,無色界但依次第滅意。

根等大品第四十七

破外道五根以五大生,謂眼火屬日等。

根無知品第四十八

到不到塵,根非知,但根爲門而識知;眼見等,隨俗之説。然根有五勝,識依根差别故,以眼等説識。破數論我大先根有,已知不待根。又、自無性故,皆無。此三品,皆論根者。

根塵合離品第四十九
聞聲品第五十
聞香品第五十一
覺觸品第五十二
意品第五十三

此五品,根塵合論。不論嘗味,故唯五。主眼不到色;耳或到不到聲;鼻、舌、身皆到塵;意無去無到,皆在知境故知。反之,不在知境即不知,並主意只行於曾所知法中。

【卷五】

根不定品第五十四

此明五根非眼識等所緣,作用亦大小不定等。

色入相品第五十五
聲相品第五十六
香相品第五十七
味相品第五十八
觸相品第五十九

此五品,明五塵相。此五品與前六品,多對破勝論之辨。

大乘經論略於談色法,而今世科學則專詳色法,此論與俱舍論亦頗論及之,亦佛學中之物理生理學也。

【識 論】 十七品(六○—七六)。

立無數品第六十
立有數品第六十一
非無數品第六十二
非有數品第六十三
明無數品第六十四
無相應品第六十五
有相應品第六十六
非相應品第六十七

此論譯心所有法名心數。此之八品,皆討論心意識有無相應之心數者。論主心意識體一名異,能緣名心,受想等皆能緣故,即心差别,無别心數相應;以一念中不容二了知故無心數;六識待次第緣故,不一時生,心數即心次第差别;前五識無想思等。

多心品第六十八
一心品第六十九
非多心品第七十
非一心品第七十一
明多心品第七十二

此五品,立多心而破一心者,謂雖無心所,但六識以根塵緣異故非一,又次第緣異故、染浄苦樂異故,心多非一;破執心爲一,謂此乃多心相續,似常,似一,以假人等一體多用爲喻。

識暫住品第七十三
識無住品第七十四
識俱生品第七十五
識不俱生品第七十六

此四品,論識之住生者,以識念念滅故,非暫住而無住,然多識以須待次第緣故,又待念故,識一一生,不俱生。特重次第緣。例外論一神一意,與大小乘論異。

【卷六】

【想 論】 一品(七七)。

想陰品第七十七

取假名法相名想,想但顛倒;無常等想,乃慧假名想。假有五:過去假,未來假,名字假,相假,人假。破相即緣故非假,取假名相生煩惱,故須斷想。

【受 論】 六品(七八—八三)。

受相品第七十八

損惱名苦,增益名樂,俱非名捨;三界皆苦,以微苦爲樂。

行苦品第七十九

廣明三受皆苦諦攝,但少離苦爲樂。

壞苦品第八十

明人天中雖有隨得所欲以爲樂者,但無常故觀壞時苦。

辨三受品第八十一

苦受以三時名三受,一切心行皆名受,無漏受亦苦;三受中起三煩惱,廣明不苦樂中起痴,明受垢浄及何受生厚煩惱等。

問受品第八十二
五受根品第八十三

苦樂在身、至四禪,餘三在心、至有頂。然明受遍心行,又説無俱起相應心數,頗無以通他難也。

【行 論】 十一品(八四—九四)。

思品第八十四
觸品第八十五
念品第八十六
欲品第八十七
喜品第八十八
信品第八十九
勤品第九十
憶品第九十一
覺觀品第九十二
餘心數品第九十三

餘心數:放逸、不貪等。此十,皆心差别。然此論中,念指作意言,憶指念言,覺觀指尋伺言,僅譯名之異耳。喜爲五受之一,此又别列,論不精確;但無貪等謂即貪之無,是無法;信是必定從痴從智,二信通三性,與今真現實論合。

【卷七】

不相應行品第九十四

亦是得不得等。但既無相應行,則不相應行之名,亦不成也。

苦諦中只説五陰,不論三界六道之依正報相,殆因彼皆假名,今成實義,故不論及歟?則如新實在論者否認生物學矣。

集 諦 聚

【業 論】 二十六品(九五—一二○)。

集謂業、煩惱,故先論業。

業相品第九十五

身口意所作各三性,業隨心力成,非直身語,從作生思集業名無作。

無作品第九十六

無作、屬不相應行,明非色心;善不善有,無記無,隨心强弱,有久暫。

故不故品第九十七

論業故意作不故意作,報有定有不定等。

輕重罪品第九十八

五逆、邪見等,重;餘輕。

大小利業品第九十九

能成佛名大利業;餘遞降而小;智福田爲勝,非斷。

三業品第一百

與他好事名善,廣辨善不善相。業不離心有,故山秃等非業,無記無報。

邪行品第一百一
正行品第一百二

十惡十善相翻。正行中,明戒、定、無漏三律。

繫業品第一百三

三界業繫不同,即業説果,於此略明三界。無漏業、真智爲因,智力大故不繫。

【卷八】

三報業品第一百四

現報、生報、後報。無我心不集故,無漏業多不定。

三受報業品第一百五

此中辨憂喜受。

三障品第一百六

障解脱名障,罪福由自起三業,不由他業;離煩惱因,因可防,果不可防。

四業品第一百七

黑白四句,白白無漏業。

五逆品第一百八

次生受報名無間,唯人起,多逆多時受報,破僧障正法故罪重。

五戒品第一百九

隨受多少,皆得律儀。

六業品第一百一十

受六道報業。於此略談六道。

七不善律儀品第一百一十一
七善律儀品第一百一十二

身三、語四、名七。作殺等,成不善律儀;善律儀有戒、禪、定三;此中辨不男及障出家等義。

八戒齋品第一百一十三

前五福,後三佛道,故涅槃。

八種語品第一百一十四

見聞覺知浄不浄各四也。

九業品第一百一十五

謂欲色各作、無作、俱非成六,身口作、意俱非;無色二,無身口之作故;又加無漏成九。

十不善道品第一百一十六

此中有皆共業生,劫盜何罪之辨。痴轉邪見成不善,餘痴無記。

——録論中兩則問答:

問曰:若出家人取婦,免邪婬否?

答曰:不免。所以者何?無此法故。出家法,常離婬欲。但罪輕於犯他人婦。

問曰:若人事倒,不見言見,云何非妄語耶?

答曰:一切罪福皆由心生,是人於不見事中而生見想,是故無罪。如於實衆生中無衆生想,非衆生中生衆生想,不得殺罪。

【卷九】

十善業道品第一百一十七

離惡名善業道。

過患品第一百一十八

明十不善業過患。

三業輕重品第一百一十九

破身口重,立意業爲重。

明業因品第一百二十

説業爲因,辨身苦果非自在天等生;欲脱苦,須滅業。

前苦諦,可作自然科學觀;此業論,可作社會科學觀;下煩惱論,則社會心理學也。於此亦得建立社會的唯心史觀,或唯煩惱史觀。

【煩惱論】 二十品(一二一—一四○)。

煩惱相品第一百二十一

垢心行名煩惱,心能令生死續名垢。説十使,九十八使。

貪相品第一百二十二
貪因品第一百二十三
貪過品第一百二十四
斷貪品第一百二十五

四品皆論貪者,欲界名欲貪,上二界名有貪,不浄觀能遮(伏),無常觀斷。

瞋恚品第一百二十六

自惱惱他,謂瞋恚。修慈悲喜捨斷;修忍力斷。

無明品第一百二十七

逐假名取執,名無明。無明非明無,是邪分别。

【卷十】

憍慢品第一百二十八

邪心自高,名憍慢。分九慢。

疑品第一百二十九

於實法中心不決定,謂疑。故斷疑乃可生信。

身見品第一百三十

身見,五陰中我心也。

邊見品第一百三十一
邪見品第一百三十二
二取品第一百三十三

二取,如常途所説。

隨煩惱品第一百三十四

睡、眠、掉、悔、無慚、無愧,放逸、誑、詐等。

不善根品第一百三十五
雜煩惱品第一百三十六

三漏,四流,四縛,四取,四結,五蓋,五慳,五疑,五心縛等,關于煩惱之雜論也。此中又主諸使與心相應,破不相應。

九結品第一百三十七

愛等九結。此中别論二取及慳、嫉。

【卷十一】

雜問品第一百三十八

大煩惱地不信等,主皆十使攝;色界有瞋;貪瞋等,亦有屬於善者;異義頗多。

斷過品第一百三十九

以無量智漸盡諸煩惱,非八智、九智;無色定能緣色。

論云:若不斷煩惱,終無解脱因緣。所以者何?諸煩惱是身因緣,隨煩惱有身,隨身有苦。是故,欲求離苦者,應勤精進斷諸煩惱。

明因品第一百四十

以身從業生,業從煩惱生,故煩惱是因;此中破生無煩惱,如生時無齒難。

滅 諦 聚

十四品(一四一—一五四)。

滅假名心、法心、空心、名滅:假名心、以多聞思惟滅,法心、入煖等位滅,空心、入滅盡定滅。

滅假名心,有十二品:

立假名品第一百四十一

於五陰説人等,於四塵説瓶等;廣明二諦,無所有心,在無智人成邪見,智人成第一義。

假名相品第一百四十二

瓶等假名中示相故,瓶等與色等,有一、異、不可説、無、四句。

破一品第一百四十三
破異品第一百四十四
破不可説品第一百四十五

此三品,破瓶與色等或一或異或不可説之三句者——破一、破素樸實在論,破異、破代表實在論,破不可説、破物如論等;近於現象論,主觀唯心論,新實在論。

破無品第一百四十六
立無品第一百四十七
破聲品第一百四十八
破香味觸品第一百四十九
破意識品第一百五十
破因果品第一百五十一
破世諦品第一百五十二

此七品,皆破第四“無”句者——無謂一切無,破無、謂一切無則此無説亦無,何從立此無説?無説不能立故,則非無説善成立。立無以至破因果,乃立無者廣破有以立無也。論者於世諦品破之曰:“汝雖種種説無,一切無故,汝論亦無!空智易得、通三乘有,正分别諸法智難得、唯佛有;佛説有五陰等法可知,故瓶等於世諦有”:此依佛所説法破虚無論者,所討論皆哲學上重要問題,以此猶爲聞思慧觀境也。

【卷十二】

滅法心品第一百五十三

見五藴等法空名滅。此於煖等位方能照,乃修所成慧證境。非復哲學所可討論矣。

滅盡品第一百五十四

即滅空心。緣泥洹心名空心,入滅受想定、入無餘涅槃,乃將此空心亦滅;斯則智理俱亡,更無可云,誠所謂滅盡而已矣。

道 諦 聚

【定 論】 三十四品(一五五—一八八)。

八正道曰道。一、 三昧及具,二、 智。先、三昧中、定論,十八品:

定因品第一百五十五

心住一處是三昧相,念三寶、聞法、持戒、爲定因,定爲如實智因;如實智謂空智。

定相品第一百五十六

善攝心名三昧,破别有心所,解脱因名定根。

三三昧品第一百五十七

一分修、共分修、聖正三;又空、無相、無願、三,此三一貫,破以十六行配三。

四修定品第一百五十八

明爲得現樂、知見、慧分别、漏盡、四事而修定。

四無量定品第一百五十九

悲、喜、捨、是慈差别,皆是利他慧性。

五聖枝三昧品第一百六十

三昧之果相也。

六三昧品第一百六十一

一相種種相,重複成六。並明九次第定,可逆超入。

七三昧品第一百六十二

七依聖得漏盡,凡名七想。

八解脱品第一百六十三

此八能次第解脱煩惱盡。此中電三昧,可通禪宗頓悟。

八勝處品第一百六十四
初禪品第一百六十五

【卷十三】

二禪品第一百六十六
三禪品第一百六十七
四禪品第一百六十八
無邊空處品第一百六十九
三無色定品第一百七十

初禪等六品,明四禪、四空定,明四空可緣色,又虚空即是色無。無想定不滅心,滅心出三界。

滅盡定品第一百七十一

説一切心皆名受,想受、慧受,故想受滅一切滅。

十一切處品第一百七十二

不壞前境,心力自在,信解性故是有漏。

十想論,八品:

無常想品第一百七十三

説六道壽量破常,破煩惱;但愚者亦有以無常增煩惱者,如秉燭夜遊及時行樂,然智者則破煩惱。

苦想品第一百七十四

觀三苦,厭離三界。

無我想品第一百七十五

辨無我不生煩惱。

【卷十四】

食厭想品第一百七十六

苦生由貪食,然非斷食,但令不貪。

一切世間不可樂想品第一百七十七

除貪著。

不浄想品第一百七十八

死蟲在身如塚,去男女欲。

死想品第一百七十九

五陰相續斷,名死。

後三想品第一百八十

謂斷想、滅想、離想也。四正勤斷離三界欲,入無餘滅。

定具論,八品,論十一種修定前方便,及其餘有關修定之事也。

五定具品第一百八十一

十一種中,先明浄持戒,得善知識,守護根門,飲食知量,減損睡眠之五也。

——節録論文:

道品樓觀,以戒爲柱;禪定心城,以戒爲郭;度生死河,以戒爲橋梁;入善人衆,以戒爲印;八真聖田,戒爲壃畔。如田無畔,水則不住;如是、若無浄戒,則定水不住。

一切諸佛,皆以法爲師。

善知識,猶如明燈;有目無燈,則不能見。如是、行者雖有福德利根因緣,無善知識,則無所益。

守護根門者,謂正憶念。行者不可閉目不視,但應一心正念現前;又名正慧。以此正慧,能破壞前緣故,能不取相;不取相故,不隨假名。若不守諸根,以取相故,諸煩惱生,流於五根,即破戒等善法;若能守根門,則戒等堅固。

惡覺品第一百八十二

論云:

親里覺者:由親里故,起諸憶念,欲令親里得安隱樂;若念衰惱,則生愁憂。若念與親里種種同事,名親里覺。行者不應憶念此覺,所以者何?本出家時,已捨親里;今依此覺,則非所宜。又、若出家人懷念親里,則唐捨家屬,空無所成。又、行者當念:一切衆生生死流轉,無非親里,何故偏著?

善覺品第一百八十三

先出惡覺,破之成善也。謂:少欲、知足、遠離、精進、正憶、定心、智慧,無戲論等八大人覺。

後五定具品第一百八十四

善信、解、行者分,解脱處,無障碍,不著,爲第七至第十一定具。論云:

“有論師言:以六因緣故名具足,所謂:數、隨、止、觀、轉緣、清浄。……”

出入息品第一百八十五

謂觀出入息等十六行。

定難品第一百八十六

粗喜怖畏等,定中障難之事甚多,行者當覺破之也。論云:

取要言之:乃至衣服、飲食等法,減損善根,增長不善,皆名定難。應當覺知,勤求捨離。

【卷十五】

止觀品第一百八十七

修生善法,此二皆攝。

修定品第一百八十八

問:念念滅法,云何可修?答:以有集力故可修。修者、增長義,主漸修;頓由夙修。此中亦廣明熏習義。誠能具定具,離定難,則修定可成矣。

——節録論文:

一分從師受,一分因友得,一分自思惟,一分待時熟。若人雖復終日讀誦,不能明了如時熟者,如以多華一時熏麻,不如少華漸漸久熏。

又、非但發心能有所成,如經中説:若於善法不勤修習,而但願欲不受諸法,於諸漏中心得解脱,是人所念終不從願,以不能勤修善法故。行者若能勤修善法,雖不發願,亦於諸漏心得解脱。以從因生果,不須願故。

——以上關於三昧諸論,皆宗教心理學也。

【智 論】 十四品(一八九—二○二)。

智相品第一百八十九

空無我慧名智,唯智能斷惑;説慈、想斷皆假説;世間智、是想非智。

見一諦品第一百九十

立見滅諦證果,破見四諦説。

一切緣品第一百九十一

意説、一切智,知十二入名一切智;辨知一切法無我,僅從苦諦知無我,非知一切法。

【卷十六】

聖行品第一百九十二

空行、無我行,無我見清浄性體空。

見智品第一百九十三

辨正見、正智一體。

三慧品第一百九十四

欲、色、一切,無色但修。

四無碍智品第一百九十五

煖等四位智及法無碍智等四,欲、色、一切,無色但義。

五智品第一百九十六

法住、泥洹、無諍、願、邊際智,唯佛能具足。

六通智品第一百九十七

先説身通。

忍智品第一百九十八

智破假名名忍。

九智品第一百九十九

知九地之三性智。

十智品第二百

法智現,比智過去;學人八智,無學十智。

四十四智品第二百一
七十七智品第二百二

結廣説有無量智。

道諦中智論,乃宗教哲學也,亦宗教心理批評學也。除佛教外,一切宗教無有經得起空無我慧批評者。故在佛教前,一切宗教皆失其爲宗教,唯佛教爲智者之宗教;而其餘一切,則皆爲暫化愚俗之方便而已。

——以上依太虚大師成實論大意編録成實論二百二品大意已竟。

以下全録成實論大意之結論:

此論,於大小乘常途教理中,頗多特殊之義。兹出其犖犖大者十端:

  • 四大、因四塵成,非四大爲能造,色等爲所造,一也。
  • 心數,皆心差别,無别心數與心相應,二也。
  • 心起、待唯一次第緣故,待念(作意)故,無有二心得俱起者,三也。
  • 無中陰,雖宗輪論説爲大衆部等通義,然其説亦僅見於此論,四也。
  • 色界有瞋,五也。
  • 上二界,定中有憂苦受,六也。
  • 二禪以上亦有覺觀——尋伺,七也。
  • 無世間智慧,無出世間想,八也。
  • 不許十六行心見四諦,但見一滅諦得果,九也。
  • 泥洹是無法,故無爲亦無法;與所謂“我及我所名爲無,有爲無爲名爲有”者,絶然不同,十也。

其餘異義尚多,此諸異義,皆深可尋味,而爲學者所當研究也。

此論不及俱舍嚴密,其前後自相牴牾之疏漏處,似亦有之。如:既主無心數,故無與心相應之心數矣,是則亦無所謂相應行(即行藴中之與心相應心數)與不相應行矣,乃仍説得不得等爲不相應行,此其用名之不當也。既説無相應心數矣,復説心待念起;又説一切心行皆是受;然則心起非必有念與受二心數俱起相應耶?雖受論中曾自擧問,而其解答未爲圓滿也。既説無相應心數矣,乃復争十使(貪等十隨眠)與心相應,非不相應;然則貪等十使,非已是相應心數耶?此則其義亦自相違也。又既説無中陰矣,而三報業品中,復説有中陰報業。煩惱相品中,既説煩惱名貪、恚、痴、疑、憍、慢及五見,此十差别有九十八使;而雜問品中,又説諸使隨地斷,不限九十八。五受陰中既説喜爲受,行中又别説喜。如是等義,皆不是與他論立異,而在自論中相矛盾者;不知古時講成實者,將何以圓其説耶?

唯此論亦有甚精卓處:其滅法心品説法空,語義俱透徹,不唯依此可具足觀生是空,而大乘人亦可觀此法空爲門,悟入真如。集諦中業論,與道諦中定具論,與定難、修定等論,皆可深資研習。四無量説慈、悲、喜、捨之修相,亦極可法。又説空無我慧爲智,唯智能斷煩惱,唯見一滅諦得聖道,皆有單刀直入之妙。其説滅諦曰:“滅假名心、法心、空心名滅”,直以滅心至盡爲滅,亦有刀刀見血之快。如所謂提起金剛王寶劍,佛來也斬,魔來也斬,其猛利亦何多讓哉!

——以上成實大意結論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