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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

第01卷

破因缘品第一

    不生亦不灭,     不常亦不断,

    不一亦不异,     不来亦不出,

    能说是因缘,     善灭诸戏论,

    我稽首礼佛,     诸说中第一。

问曰:何故造此论?

答曰:有人言万物从大自在天生,有言从韦纽天生,有言从和合生,有言从时生,有言从世性生,有言从变生,有言从自然生,有言从微尘生,有如是等谬故堕于无因、邪因、断常等邪见,种种说我、我所,不知正法。佛欲断如是等诸邪见,令知佛法故,先于声闻法中说十二因缘,又为已习行有大心堪受深法者,以大乘法说因缘相,所谓一切法不生不灭、不一不异等,毕竟空无所有。如般若波罗蜜中说,佛告须菩提:“菩萨坐道场时,观十二因缘,如虚空不可尽。”

佛灭度后,后五百岁像法中,人根转钝,深著诸法,求十二因缘、五阴、十二入、十八界等决定相;不知佛意,但著文字,闻大乘法中说毕竟空,不知何因缘故空,即生疑见:“若都毕竟空,云何分别有罪福报应等?如是则无世谛、第一义谛。”取是空相而起贪著,于毕竟空中生种种过。龙树菩萨为是等故,造此《中论》。

    不生亦不灭,     不常亦不断,

    不一亦不异,     不来亦不出,

    能说是因缘,     善灭诸戏论,

    我稽首礼佛,     诸说中第一。

以此二偈赞佛,则已略说第一义。

问曰:诸法无量,何故但以此八事破?

答曰:法虽无量,略说八事,则为总破一切法。不生者,诸论师种种说生相,或谓因果一,或谓因果异,或谓因中先有果,或谓因中先无果,或谓自体生,或谓从他生,或谓共生,或谓有生,或谓无生,如是等说生相皆不然,此事后当广说,生相决定不可得故不生;不灭者,若无生,何得有灭?以无生无灭故,余六事亦无。

问曰:不生不灭已总破一切法,何故复说六事?

答曰:为成不生不灭义故。有人不受不生不灭,而信不常不断。若深求不常不断,即是不生不灭。何以故?法若实有则不应无,先有今无是即为断,若先有性是则为常,是故说不常不断,即入不生不灭义。

有人虽闻四种破诸法,犹以四门成诸法,是亦不然。若一则无缘,若异则无相续,后当种种破,是故复说不一不异。

有人虽闻六种破诸法,犹以来、出成诸法。来者,言诸法从自在天、世性、微尘等来;出者,还去至本处。

复次,万物无生。何以故?世间现见故,世间眼见劫初谷不生。何以故?离劫初谷,今谷不可得。若离劫初谷有今谷者,则应有生;而实不尔,是故不生。

问曰:若不生则应灭。

答曰:不灭。何以故?世间现见故,世间眼见劫初谷不灭。若灭,今不应有谷;而实有谷,是故不灭。

问曰:若不灭则应常。

答曰:不常。何以故?世间现见故,世间眼见万物不常。如谷芽时,种则变坏,是故不常。

问曰:若不常则应断。

答曰:不断。何以故?世间现见故,世间眼见万物不断。如从谷有芽,是故不断;若断,不应相续。

问曰:若尔者,万物是一。

答曰:不一。何以故?世间现见故,世间眼见万物不一;如谷不作芽,芽不作谷。若谷作芽、芽作谷者,应是一;而实不尔,是故不一。

问曰:若不一则应异。

答曰:不异。何以故?世间现见故,世间眼见万物不异。若异者,何故分别谷芽、谷茎、谷叶,不说树芽、树茎、树叶?是故不异。

问曰:若不异应有来。

答曰:无来。何以故?世间现见故,世间眼见万物不来;如谷子中芽,无所从来。若来者,芽应从余处来,如鸟来栖树;而实不尔,是故不来。

问曰:若不来应有出。

答曰:不出。何以故?世间现见故,世间眼见万物不出。若有出,应见芽从谷出,如蛇从穴出;而实不尔,是故不出。

问曰:汝虽释不生不灭义,我欲闻造论者所说。

答曰:

    诸法不自生,     亦不从他生,

这里还有一种小乘的解释:严格地说起来,并不存在什么因果性,并没有一事物产生其他事物的问题。不可能有质料因(causa materialis,自生)存在,因为本没有持续性的实体;也不可能有效能因(causa efficiens,他生),因为任一刹能性的本体,随生即灭,并不能对任何其他的本体产生影响。

    不共不无因,     是故知无生。

不自生者,万物无有从自体生,必待众因。复次,若从自体生,则一法有二体:一谓生,二谓生者。若离余因从自体生者,则无因无缘,又生更有生生则无穷。自无故,他亦无。何以故?有自故有他。若不从自生,亦不从他生,共生则有二过,自生、他生故。若无因而有万物者,是则为常。是事不然,无因则无果。若无因有果者,布施、持戒等应堕地狱,十恶、五逆应当生天,以无因故。

复次,

    如诸法自性,     不在于缘中;

    以无自性故,     他性亦复无。

诸法自性不在众缘中,但众缘和合故得名字。自性即是自体,众缘中无自性,自性无故不自生。自性无故,他性亦无。何以故?因自性有他性,他性于他亦是自性;若破自性即破他性,是故不应从他性生。若破自性、他性,即破共义。无因则有大过,有因尚可破,何况无因!于四句中生不可得,是故不生。

问曰:阿毗昙人言,诸法从四缘生,云何言不生?何谓四缘?

因缘、次第缘, 缘缘、增上缘, 四缘生诸法, 更无第五缘。

一切所有缘,皆摄在四缘,以是四缘万物得生。因缘,名一切有为法;次第缘,除过去、现在阿罗汉最后心心数法,余过去、现在心心数法;缘缘、增上缘,一切法。

答曰:

    果为从缘生,     为从非缘生?

    是缘为有果,     是缘为无果?

若谓有果,是果为从缘生,为从非缘生?若谓有缘,是缘为有果、为无果?二俱不然。何以故?

    因是法生果,     是法名为缘;

    若是果未生,     何不名非缘?

诸缘无决定。何以故?若果未生,是时不名为缘;但眼见从缘生果,故名之为缘。缘成由于果,以果后缘先故。若未有果,何得名为缘?如瓶以水土和合故有瓶生,见瓶故知水土等是瓶缘。若瓶未生时,何以不名水土等为非缘?是故果不从缘生,缘尚不生,何况非缘?  

复次,

    果先于缘中,     有无俱不可,

    先无为谁缘?     先有何用缘?

缘中先非有果、非无果。若先有果,不名为缘,果先有故;若先无果,亦不名为缘,不生余物故。

问曰:已总破一切因缘,今欲闻一一破诸缘。

答曰:

    若果非有生,     亦复非无生,

    亦非有无生,     何得言有缘?

若缘能生果,应有三种:若有、若无、若有无。如先偈中说:缘中若先有果,不应言生,以先有故。若先无果,不应言生,以先无故,亦应与非缘同故。有无亦不生者,有无名为半有半无,二俱有过;又有与无相违,无与有相违,何得一法有二相?如是三种求果生相不可得故,云何言有因缘?

次第缘者,

    果若未生时,     则不应有灭,

    灭法何能缘?     故无次第缘。

诸心心数法,于三世中次第生。现在心心数法灭,与未来心作次第缘;未来法未生,与谁作次第缘?若未来法已有即是生,何用次第缘?现在心心数法无有住时,若不住,何能为次第缘?若有住,则非有为法。何以故?一切有为法常有灭相故。若灭已,则不能与作次第缘。若言灭法犹有则是常,若常则无罪福等。若谓灭时能与作次第缘,灭时半灭半未灭,更无第三法名为灭时。又佛说:“一切有为法念念灭,无一念时住。”云何言现在法有欲灭、未欲灭?汝谓一念中无是欲灭、未欲灭,则破自法汝阿毗昙说:“有灭法,有不灭法;有欲灭法,有不欲灭法。欲灭法者,现在法将欲灭;未欲灭法者,除现在将欲灭法,余现在法及过去、未来无为法,是名不欲灭法。”是故无次第缘。

缘缘者,

    如诸佛所说,     真实微妙法,

    于此无缘法,     云何有缘缘?

佛说大乘诸法,若有色无色、有形无形、有漏无漏、有为无为等诸法相入于法性,一切皆空无相无缘,譬如众流入海同为一味,实法可信;随宜所说,不可为实。是故无缘缘。

增上缘者,

    诸法无自性,     故无有有相;

    说有是事故,     是事有不然。

经说十二因缘,是事有故是事有,此则不然。何以故?诸法从众缘生故自无定性,自无定性故无有有相,有相无故,何得言是事有故是事有?是故无增上缘,佛随凡夫分别有无故说。

复次,

    略广因缘中,     求果不可得;

    因缘中若无,     云何从缘出?

略者,于和合因缘中无果;广者,于一一缘中亦无果。若略广因缘中无果,云何言果从因缘出?

复次,

    若谓缘无果,     而从缘中出,

    是果何不从,     非缘中而出?

若因缘中求果不可得,何故不从非缘出?如泥中无瓶,何故不从乳中出?

复次,

    若果从缘生,     是缘无自性;

    从无自性生,     何得从缘生?

    果不从缘生,     不从非缘生;

    以果无有故,     缘、非缘亦无。

果从众缘生,是缘无自性;若无自性则无法,无法何能生?是故果不从缘生。

不从非缘生者,破缘故说非缘,实无非缘法,是故不从非缘生。

若不从二生,是则无果;无果故,缘、非缘亦无。

破去来品第二

问曰:世间眼见三时有作,已去、未去、去时;以有作故,当知有诸法。

答曰:

    已去无有去,     未去亦无去,

    离已去、未去,     去时亦无去。

已去无有去,已去故。若离去有去业,是事不然。未去亦无去,未有去法故。去时名半去半未去,不离已去、未去故。

问曰:

    动处则有去,     此中有去时,

    非已去、未去,     是故去时去。

随有作业处,是中应有去。眼见去时中有作业,已去中作业已灭,未去中未有作业,是故当知去时有去。

答曰:

    云何于去时,     而当有去法?

    若离于去法,     去时不可得。

去时有去法,是事不然。何以故?离去法,去时不可得。若离去法有去时者,应去时中有去,如器中有果。

复次,

    若言去时去,     是人则有咎;

    离去有去时,     去时独去故。

若谓已去、未去中无去,去时实有去者,是人则有咎。若离去法有去时,则不相因待。何以故?若说去时有去,是则为二;而实不尔,是故不得言离去有去时。

复次,

    若去时有去,     则有二种去,

    一谓为去时,     二谓去时去。

若谓去时有去,是则有过,所谓有二去:一者、因去有去时,二者、去时中有去。

问曰:若有二去,有何咎?

答曰:

    若有二去法,     则有二去者;

    以离于去者,     去法不可得。

若有二去法,则有二去者。何以故?因去法有去者故,一人有二去;二去者,此则不然,是故去时亦无去。

问曰:离去者,无去法可尔,今三时中定有去者。

答曰:

    若离于去者,     去法不可得;

    以无去法故,     何得有去者?

若离于去者,则去法不可得,今云何于无去法中,言三时定有去者?

复次,

    去者则不去,     不去者不去,

    离去、不去者,     无第三去者。

无有去者。何以故?若有去者,则有二种:若去者,若不去者。若离是二,无第三去者。

问曰:若去者去,有何咎?

答曰:

    若言去者去,     云何有此义?

    若离于去法,     去者不可得。

若谓定有去者用去法,是事不然。何以故?离去法,去者不可得故。若离去者定有去法,则去者能用去法,而实不尔。

复次,

    若去者有去,     则有二种去:

    一谓去者去,     二谓去法去。

若言去者用去法,则有二过,于一去者中而有二去:一以去法成去者,二以去者成去法。去者成已然后用去法,是事不然。是故先三时中,谓定有去者用去法,是事不然。

复次,

    若谓去者去,     是人则有咎,

    离去有去者,     说去者有去。

若人说去者能用去法,是人则有咎,离去法有去者。何以故?说去者用去法,是为先有去者,后有去法,是事不然,是故三时中无有去者。

复次,若决定有去、有去者,应有初发,而于三时中,求发不可得。何以故?

    已去中无发,     未去中无发,

    去时中无发,     何处当有发?

何以故?三时中无发。

    未发无去时,     亦无有已去,

    是二应有发,     未去何有发?

    无去无未去,     亦复无去时,

    一切无有发,     何故而分别?

若人未发则无去时,亦无已去。若有发当在二处,去时、已去中,二俱不然。未去时未有发故,未去中何有发?发无故无去,无去故无去者,何得有已去、未去、去时?

问曰:若无去、无去者,应有住、住者。

答曰:

    去者则不住,     不去者不住,

    离去、不去者,     何有第三住?

若有住、有住者,应去者住,若不去者住。若离此二,应有第三住,是事不然。去者不住,去未息故,与去相违名为住。不去者亦不住。何以故?因去法灭故有住,无去则无住。离去者、不去者,更无第三住者。若有第三住者,即在去者、不去者中。以是故,不得言去者住。

复次,

    去者若当住,     云何有此义?

    若当离于去,     去者不可得。

汝谓去者住,是事不然。何以故?离去法,去者不可得。若去者在去相,云何当有住?去住相违故。

复次,

    去、未去无住,     去时亦无住,

    所有行、止法,     皆同于去义。

若谓去者住, 是人应在去时、已去、未去中住。三处皆无住,是故汝言去者有住,是则不然。如破去法、住法,行、止亦如是。行者,如从谷子相续至芽茎叶等。止者,谷子灭故芽茎叶灭。相续故名行,断故名止。又如无明缘诸行乃至老死是名行,无明灭故诸行等灭是名止。

问曰:汝虽种种门破去、去者、住、住者,而眼见有去、住。

答曰:肉眼所见不可信。若实有去、去者,为以一法成,为以二法成?二俱有过。何以故?

    去法即去者,     是事则不然;

    去法异去者,     是事亦不然。

若去法、去者一,是则不然,异亦不然。

问曰:一、异有何过?

答曰:

    若谓于去法,     即为是去者,

    作者及作业,     是事则为一。

    若谓于去法,     有异于去者,

    离去者有去,     离去有去者,

如是二俱有过。何以故?若去法即是去者,是则错乱破于因缘。因去有去者,因去者有去。又去名为法,去者名为人;人常,法无常。若一者,则二俱应常、二俱无常,一中有如是等过。若异者则相违,未有去法应有去者,未有去者应有去法,不相因待,一法灭应一法在,异中有如是等过。

复次,

    去、去者是二,     若一、异法成,

    二门俱不成,     云何当有成?

若去者、去法有,若以一法成,若以异法成,二俱不可得。先已说无第三法成,若谓有成,应说因缘无去、无去者。

今当更说,

    因去知去者,     不能用是去,

    先无有去法,     故无去者去。

随以何去法知去者,是去者不能用是去法。何以故?是去法未有时,无有去者,亦无去时、已去、未去。如先有人,有城邑得有所起;去法、去者则不然,去者因去法成,去法因去者成故。

复次,

    因去知去者,     不能用异去,

    于一去者中,     不得二去故。

随以何去法知去者,是去者不能用异去法。何以故?一去者中,二去法不可得故。

复次,

    决定有去者,     不能用三去;

    不决定去者,     亦不用三去;

    去法定不定,     去者不用三;

    是故去、去者,     所去处皆无。

决定者,名本实有,不因去法生。去法名身动,三种名未去、已去、去时。

若决定有去者,离去法应有去者,不应有住,是故说决定有去者不能用三去。若去者不决定,不决定名本实无,以因去法得名去者,以无去法故不能用三去。因去法故有去者,若先无去法则无去者,云何言不决定去者用三去?

如去者,去法亦如是。若先离去者,决定有去法,则不因去者有去法,是故去者不能用三去法。若决定无去法,去者何所用?

如是思惟观察,去法、去者、所去处,是法皆相因待。因去法有去者,因去者有去法,因是二法则有可去处,不得言定有,不得言定无。是故决定知,三法虚妄,空无所有,但有假名,如幻如化。

破六情品第三

问曰:经中说有六情,所谓,

    眼耳及鼻舌,     身意等六情,

    此眼等六情,     行色等六尘。

此中眼为内情,色为外尘,眼能见色;乃至意为内情,法为外尘,意能知法。

答曰:无也。何以故?

    是眼则不能,     自见其己体;

    若不能自见,     云何见余物?

是眼不能见自体。何以故?如灯能自照,亦能照他;眼若是见相,亦应自见,亦应见他,而实不尔。是故偈中说:若眼不自见,何能见余物?

问曰:眼虽不能自见,而能见他;如火能烧他,不能自烧。

答曰:

    火喻则不能,     成于眼见法;

    去、未去、去时,     已总答是事。

汝虽作火喻,不能成眼见法,是事去来品中已答。如已去中无去,未去中无去,去时中无去。如已烧、未烧、烧时俱无有烧,如是已见、未见、见时俱无见相。

复次,

    见若未见时,     则不名为见;

    而言见能见,     是事则不然。

眼未对色,则不能见,尔时不名为见,因对色名为见。是故偈中说:未见时无见,云何以见能见?

复次,二处俱无见法。何以故?

    见不能有见,     非见亦不见;

    若已破于见,     则为破见者。

见不能见,先已说过故。非见亦不见,无见相故;若无见相,云何能见?见法无故,见者亦无。何以故?若离见有见者,无眼者亦应以余情见。若以见见,则见中有见相。见者无见相,是故偈中说:若已破于见,则为破见者。

复次,

    离见不离见,     见者不可得;

    以无见者故,     何有见可见?

若有见,见者则不成;若无见,见者亦不成。见者无故,云何有见可见?若无见者,谁能用见法分别外色?是故偈中说:以无见者故,何有见可见?

复次,

    见可见无故,     识等四法无;

    四取等诸缘,     云何当得有?

见可见法无故,识、触、受、爱四法皆无;以无爱等故,四取等十二因缘分亦无。

复次,

    耳鼻舌身意,     声及闻者等,

    当知如是义,     皆同于上说。

如见可见法空,属众缘故无决定;余耳等五情、声等五尘,当知亦同见可见法,义同故不别说。

破五阴品第四

问曰:经说有五阴,是事云何?

答曰:

    若离于色因,     色则不可得;

    若当离于色,     色因不可得。

色因者,如布因缕,除缕则无布,除布则无缕。布如色,缕如因。

问曰:若离色因有色,有何过?

答曰:

    离色因有色,     是色则无因;

    无因而有法,     是事则不然。

如离缕有布,布则无因;无因而有法,世间所无有。

问曰:佛法、外道法、世间法中皆有无因法:佛法有三无为,无为常故无因;外道法中,虚空、时、方、神、微尘、涅槃等;世间法,虚空、时、方等。是三法无处不有,故名为常,常故无因。汝何以说无因法世间所无?

答曰:此无因法但有言说,思惟分别则皆无。若法从因缘有,不应言无因。若无因缘,则如我说。

问曰:有二种因:一者、作因,二者、言说因。是无因法无作因,但有言说因,令人知故。

答曰:虽有言说因,是事不然。虚空如六种中破,余事后当破。复次,现事尚皆可破,何况微尘等不可见法!是故说无因法,世间所无。

问曰:若离色有色因,有何过?

答曰:

    若离色有因,     则是无果因;

    若言无果因,     则无有是处。

若除色果,但有色因者,即是无果因。

问曰:若无果有因,有何咎?

答曰:无果有因,世间所无。何以故?以果故名为因,若无果,云何名因?复次,若因中无果者,物何以不从非因生?是事如破因缘品中说,是故无有无果因。

复次,

    若已有色者,     则不用色因;

    若无有色者,     亦不用色因。

二处有色因,是则不然。若先因中有色,不名为色因;若先因中无色,亦不名为色因。

问曰:若二处俱不然,但有无因色,有何咎?

答曰:

    无因而有色,     是事终不然;

    是故有智者,     不应分别色。

若因中有果、因中无果,此事尚不可得,何况无因有色?是故言无因而有色,是事终不然。是故有智者,不应分别色;分别名凡夫,以无明爱染贪著色,然后以邪见生分别戏论说因中有果无果等。今此中求色不可得,是故智者不应分别。

复次,

    若果似于因,     是事则不然;

    果若不似因,     是事亦不然。

若果与因相似,是事不然,因细果粗故,因果色力等各异;如布似缕则不名布,缕多布一故,不得言因果相似。若因果不相似,是亦不然;如麻缕不成绢,粗缕无出细布,是故不得言因果不相似。二义不然,故无色、无色因。

    受阴及想阴,     行阴、识阴等,

    其余一切法,     皆同于色阴。

四阴及一切法,亦应如是思惟破。又今造论者,欲赞美空义故,而说偈:

    若人有问者,     离空而欲答,

    是则不成答,     俱同于彼疑。

    若人有难问,     离空说其过,

    是不成难问,     俱同于彼疑。

若人论议时,各有所执,离于空义而有问答者,皆不成问答,俱亦同疑。如人言瓶是无常,问者言:“何以故无常?”答言:“从无常因生故。”此不名答。何以故?因缘中亦疑不知为常、为无常,是为同彼所疑。问者若欲说其过,不依于空而说诸法无常,则不名问难。何以故?汝因无常破我常,我亦因常破汝无常。若实无常则无业报,眼耳等诸法念念灭,亦无有分别,有如是等过,皆不成问难,同彼所疑。

若依空破常者,则无有过。何以故?此人不取空相故。是故若欲问答,尚应依于空法,何况欲求离苦寂灭相者!

破六种品第五

问曰:六种各有定相,有定相故则有六种。

答曰:

    空相未有时,     则无虚空法;

    若先有虚空,     即为是无相。

若未有虚空相,先有虚空法者,虚空则无相。何以故?无色处名虚空相。色是作法无常,若色未生,未生则无灭,尔时无虚空相。因色故有无色处,无色处名虚空相。

问曰:若无相有虚空,有何咎?

答曰:

    是无相之法,     一切处无有;

    于无相法中,     相则无所相。

若于常无常法中,求无相法不可得。如论者言:“是有是无,云何知各有相?”故生、住、灭是有为相,无生、住、灭是无为相。虚空若无相,则无虚空。若谓先无相后相来相者,是亦不然。若先无相,则无法可相。何以故?

    有相、无相中,     相则无所住;

    离有相、无相,     余处亦不住。

如有峰、有角尾端、有毛颈下垂壷,是名牛相;若离是相则无牛,若无牛是诸相无所住,是故说于无相法中相则无所相。有相中相亦不住,先有相故;如水相中火相不住,先有自相故。

复次,若无相中相住者,则为无因;无因名为无法而有相。相、可相,常相因待故,离有相、无相法,更无第三处可相。是故偈中说:离有相、无相,余处亦不住。

复次,

    相法无有故,     可相法亦无;

    可相法无故,     相法亦复无。

相无所住故,则无可相法;可相法无故,相法亦无。何以故?因相有可相,因可相有相,共相因待故。

    是故今无相,     亦无有可相;

    离相、可相已,     更亦无有物。

于因缘中本末推求,相、可相决定不可得。是二不可得故,一切法皆无。一切法皆摄在相、可相二法中,或相为可相,或可相为相;如火以烟为相,烟亦复以火为相。

问曰:若无有有,应当有无。

答曰:

    若使无有有,     云何当有无?

    有无既已无,     知有无者谁?

凡物若自坏,若为他坏,名为无。无不自有,从有而有。是故言:若使无有有,云何当有无?眼见耳闻尚不可得,何况无物?

问曰:以无有有故无亦无,应当有知有、无者。

答曰:若有知者,应在有中,应在无中。有、无既破,知者亦同破。

    是故知虚空,     非有亦非无,

    非相非可相,     余五同虚空。

如虚空种种求相不可得,余五种亦如是。

问曰:虚空不在初、不在后,何以先破?

答曰:地、水、火、风众缘和合故易破,识以苦乐因故、知无常变异故易破。虚空无如是相,但凡夫悕望为有,是故先破。复次,虚空能持四大,四大因缘有识,是故先破根本,余者自破。

问曰:世间人尽见诸法是有是无,汝何以独与世间相违,言无所见?

答曰:

    浅智见诸法,     若有若无相;

    是则不能见,     灭见安隐法。

若人未得道,不见诸法实相,爱见因缘故种种戏论:见法生时谓之为有,取相言有;见法灭时谓之为断,取相言无。智者见诸法生即灭无见,见诸法灭即灭有见,是故于一切法虽有所见,皆如幻如梦,乃至无漏道见尚灭,何况余见!是故若不见灭见安隐法者,则见有见无。

破染染者品第六

问曰:经说贪欲、嗔恚、愚痴,是世间根本。贪欲有种种名,初名爱,次名著,次名染,次名淫欲,次名贪欲,有如是等名字。此是结使,依止众生。众生名染者,贪欲名染法,有染法、染者故,则有贪欲。余二亦如是,有嗔则有嗔者,有痴则有痴者。以此三毒因缘起三业,三业因缘起三界,是故有一切法。

答曰:经虽说有三毒名字,求实不可得。何以故?

    若离于染法,     先自有染者,

    因是染欲者,     应生于染法。

    若无有染者,     云何当有染?

    若有若无染,     染者亦如是。

若先定有染者,则不更须染,染者先已染故。若先定无染者,亦复不应起染,要当先有染者然后起染;若先无染者,则无受染者。

染法亦如是,若先离人定有染法,此则无因,云何得起?似如无薪火。若先定无染法,则无有染者。是故偈中说:若有若无染,染者亦如是。

问曰:若染法、染者先后相待生,是事不可得者;若一时生,有何咎?

答曰:

    染者及染法,     俱成则不然;

    染者、染法俱,     则无有相待。

若染法、染者一时成,则不相待。不因染者有染法,不因染法有染者,是二应常,已无因成故。若常则多过,无有解脱法。

复次,今当以一、异法,破染法、染者。何以故?

    染者、染法一,     一法云何合?

    染者、染法异,     异法云何合?

染法、染者,若以一法合,若以异法合:若一则无合。何以故?一法云何自合?如指端不能自触。若以异法合,是亦不可。何以故?以异成故,若各成竟不须复合,虽合犹异。

复次,一、异俱不可。何以故?

    若一有合者,     离伴应有合;

    若异有合者,     离伴亦应合。

若染、染者一,强名为合者,应离余因缘而有染、染者。复次,若一,亦不应有染、染者二名。染是法,染者是人,若人、法为一,是则大乱。

若染、染者各异,而言合者,则不须余因缘而有合;若异而合者,虽远亦应合。

问曰:一不合可尔,眼见异法共合。

答曰:

    若异而有合,     染、染者何事?

    是二相先异,     然后说合相。

若染、染者,先有决定异相,而后合者,是则不合。何以故?是二相先已异,而后强说合。

复次,

    若染及染者,     先各成异相;

    既已成异相,     云何而言合?

若染、染者先各成别相,汝今何以强说合相?

复次,

    异相无有成,     是故汝欲合;

    合相竟无成,     而复说异相。

汝已染、染者异相不成故,复说合相。合相中有过,染、染者不成,汝为成合相故,复说异相。汝自已为定,而所说不定。何以故?

    异相不成故,     合相则不成;

    于何异相中,     而欲说合相?

以此中染、染者异相不成故,合相亦不成。汝于何异相中,而欲说合相?

复次,

    如是染、染者,     非合不合成;

    诸法亦如是,     非合不合成。

如染,恚、痴亦如是;如三毒,一切烦恼、一切法亦如是,非先非后、非合非散等,因缘所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