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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

第03卷

破合品第十四

说曰,上破根品中,说见、所见、见者皆不成。此三事无异法故则无合,无合义今当说。

问曰:何故眼等三事无合?

答曰:

    见、可见、见者,     是三各异方,

    如是三法异,     终无有合时。

见是眼根,可见是色尘,见者是我,是三事各在异处,终无合时。异处者,眼在身内,色在身外,我者或言在身内,或言遍一切处,是故无合。

复次,若谓有见法,为合而见?不合而见?二俱不然。何以故?若合而见者,随有尘处应有根有我,但是事不然,是故不合。若不合而见者,根、我、尘各在异处亦应有见,而不见。何以故?如眼根在此,不见远处瓶,是故二俱不见。

问曰:我、意、根、尘,四事合故有知生,能知瓶衣等万物,是故有见、可见、见者。

答曰:是事根品中已破,今当更说。汝说四事合故知生,是知为见瓶衣等物已生?为未见而生?若见已生者,知则无用;若未见而生者,是则未合,云何有知生?若谓四事一时合而知生,是亦不然。若一时生则无相待。何以故?先有瓶,次见,后知生,一时则无先后。知无故,见、可见、见者亦无。如是诸法如幻如梦无有定相,何得有合?无合故空。

复次,

    染与于可染,     染者亦复然,

    余入余烦恼,     皆亦复如是。

如见、可见、见者无合故,染、可染、染者亦应无合。如说见、可见、见者三法,则说闻、可闻、闻者余入等。如说染、可染、染者,则说嗔、可嗔、嗔者余烦恼等。

复次,

    异法当有合,     见等无有异,

    异相不成故,     见等云何合?

凡物皆以异故有合,而见等异相不可得,是故无合。

复次,

    非但见等法,     异相不可得;

    所有一切法,     皆亦无异相。

非但见、可见、见者等三事异相不可得,一切法皆无异相。

问曰:何故无有异相?

答曰:

    异因异有异,     异离异无异,

    若法从因出,     是法不异因。

汝所谓异,是异因异法故名为异,离异法不名为异。何以故?若法从众缘生,是法不异因,因坏果亦坏故。如因梁椽等有舍,舍不异梁椽,梁椽等坏舍亦坏故。

问曰:若有定异法,有何咎?

答曰:

    若离从异异,     应余异有异;

    离从异无异,     是故无有异。

若离从异有异法者,则应离余异有异法,而实离从异无有异法,是故无余异。如离五指异有拳异者,拳异应于瓶等异物有异,今离五指异,拳异不可得,是故拳异于瓶等无有异法。

问曰:我经说,异相不从众缘生,分别总相故有异相,因异相故有异法。

答曰:

    异中无异相,     不异中亦无,

    无有异相故,     则无此彼异。

汝言分别总相故有异相,因异相故有异法。若尔者,异相从众缘生,如是即说众缘法。是异相离异法不可得故,异相因异法而有,不能独成。今异法中无异相。何以故?先有异法故,何用异相?不异法中亦无异相。何以故?若异相在不异法中,不名不异法。若二处俱无,即无异相;异相无故,此彼法亦无。

复次,异法无故亦无合。

    是法不自合,     异法亦不合,

    合者及合时,     合法亦皆无。

是法自体不合,以一故,如一指不自合。异法亦不合,以异故,异事已成不须合故。如是思惟,合法不可得。是故说合者、合时、合法,皆不可得。

观有无品第十五(有十一偈)

问曰:诸法各有性,以有力用故。如瓶有瓶性、布有布性,是性众缘合时则出。

答曰:

    众缘中有性,     是事则不然;

    性从众缘出,     即名为作法。

若诸法有性,不应从众缘出。何以故?若从众缘出,即是作法无有定性。

问曰:若诸法性从众缘作,有何咎?

答曰:

    性若是作者,     云何有此义?

    性名为无作,     不待异法成。

如金杂铜则非真金,如是若有性则不须众缘,若从众缘出当知无真性。又性若决定,不应待他出,非如长短彼此无定性故待他而有。

问曰:诸法若无自性,应有他性。

答曰:

    法若无自性,     云何有他性?

    自性于他性,     亦名为他性。

诸法性众缘作故,亦因待成故无自性。若尔者,他性于他亦是自性,亦从众缘生相待故亦无,无故云何言诸法从他性生?他性亦是自性故。

问曰:若离自性、他性有诸法,有何咎?

答曰:

    离自性、他性,     何得更有法?

    若有自他性,     诸法则得成。

汝说离自性、他性有法者,是事不然。若离自性、他性则无有法。何以故?有自性、他性法则成,如瓶体是自性,衣物是他性。

问曰:若以自性、他性破有者,今应有无。

答曰:

    有若不成者,     无云何可成?

    因有有法故,     有坏名为无。

若汝已受有不成者,亦应受无亦无。何以故?有法坏败故名无,是无因有坏而有。

复次,

    若人见有、无,     见自性、他性;

    如是则不见,     佛法真实义。

若人深著诸法,必求有见,若破自性则见他性,若破他性则见有,若破有则见无,若破无则迷惑。若利根著心薄者,知灭诸见安隐故,更不生四种戏论,是人则见佛法真实义,是故说上偈。

复次,

    佛能灭有无,     如化迦旃延,

    经中之所说,     离有亦离无。

删陀迦旃延经中,佛为说正见义离有离无。若诸法中少决定有者,佛不应破有无。若破有则人谓为无,佛通达诸法相故,说二俱无,是故汝应舍有无见。

复次,

    若法实有性,     后则不应异;

    性若有异相,     是事终不然。

若诸法决定有性,终不应变异。何以故?若定有自性,不应有异相,如上真金喻。今现见诸法有异相故,当知无有定相。

复次,

    若法实有性,     云何而可异?

    若法实无性,     云何而可异?

若法定有性,云何可变异?若无性则无自体,云何可变异?

复次,

    定有则著常,     定无则著断,概念定义必然将其所设想的指示对象封闭于一个恒常、孤立的境地之中。这样,只要主张任何事物存在,就等于认同此事物绝对不会变化或消亡,而如果说一个事物不存在,就等于认可此事物永远不会出现。

    是故有智者,     不应著有无。

若法定有有相,则终无无相,是即为常。何以故?如说三世者,未来中有法相,是法来至现在,转入过去,不舍本相,是则为常。又说因中先有果,是亦为常。若说定有无,是无必先有今无,是则为断灭,断灭名无相续。因由是二见,即远离佛法。

问曰:何故因有生常见?因无生断见?

答曰:

    若法有定性,     非无则是常;

    先有而今无,     是则为断灭。

若法性定有,则是有相非无相,终不应无;若无则非有,即为无法,先已说过故,如是则堕常见。

若法先有,败坏而无者,是名断灭。何以故?有不应无故,汝谓有无各有定相故。

若有断常见者,则无罪福等破世间事,是故应舍。

观缚解品第十六(十偈)

问曰:生死非都无根本,于中应有众生往来、若诸行往来,汝以何因缘故,说众生及诸行尽空,无有往来?

答曰:

    诸行往来者,     常不应往来,

    无常亦不应,     众生亦复然。

诸行往来六道生死中者,为常相往来?为无常相往来?二俱不然。若常相往来者,则无生死相续,以决定故,自性住故。若以无常往来者,亦无往来生死相续,以不决定故,无自性故。若众生往来者,亦有如是过。

复次,

    若众生往来,     阴界诸入中,

    五种求尽无,     谁有往来者?

生死阴界入即是一义。若众生于此阴界入中往来者,是众生于燃可燃品中,五种求不可得,谁于阴界入中而有往来者?

复次,

    若从身至身,     往来即无身;

    若其无有身,     则无有往来。

若众生往来,为有身往来?为无身往来?二俱不然。何以故?若有身往来,从一身至一身,如是则往来者无身。又若先已有身,不应复从身至身。若先无身则无有,若无有,云何有生死往来?

问曰:经说有涅槃灭一切苦,是灭应诸行灭、若众生灭。

答曰:二俱不然。何以故?

    诸行若灭者,     是事终不然;

    众生若灭者,     是事亦不然。

汝说若诸行灭、若众生灭,是事先已答。诸行无有性,众生亦种种推求生死往来不可得,是故诸行不灭,众生亦不灭。

问曰:若尔者则无缚无解,根本不可得故。

答曰:

    诸行生灭相,     不缚亦不解;

    众生如先说,     不缚亦不解。

汝谓诸行及众生有缚解者,是事不然。诸行念念生灭故,不应有缚解。众生先说五种推求不可得,云何有缚解?

复次,

    若身名为缚,     有身则不缚,

    无身亦不缚,     于何而有缚?

若谓五阴身名为缚,若众生先有五阴,则不应缚。何以故?一人有二身故。无身亦不应缚。何以故?若无身则无五阴,无五阴则空,云何可缚?如是第三更无所缚。

复次,

    若可缚先缚,     则应缚可缚,

    而先实无缚,     余如去来答。

若谓可缚先有缚,则应缚可缚,而实离可缚先无缚,是故不得言众生有缚。或言:“众生是可缚,五阴是缚。”或言:“五阴中诸烦恼是缚,余五阴是可缚。”是事不然。何以故?若离五阴先有众生者,则应以五阴缚众生,而实离五阴无别众生。若离五阴别有烦恼者,则应以烦恼缚五阴,而实离五阴无别烦恼。复次,如去来品中说:已去不去,未去不去,去时不去。如是未缚不缚,缚已不缚,缚时不缚。

复次,亦无有解。何以故?

    缚者无有解,     无缚亦无解,

    缚时有解者,     缚解则一时。

缚者无有解。何以故?已缚故。无缚亦无解。何以故?无缚故。若谓缚时有解,则缚解一时,是事不然,又缚解相违故。

问曰:有人修道现入涅槃得解脱,云何言无?

答曰:

    若不受诸法,     我当得涅槃;

    若人如是者,     还为受所缚。

若人作是念:“我离受得涅槃。”是人即为受所缚。

复次,

    不离于生死,     而别有涅槃,

    实相义如是,     云何有分别?

诸法实相第一义中,不说离生死别有涅槃。如经说:“涅槃即生死,生死即涅槃。”如是诸法实相中,云何言是生死、是涅槃?

观业品第十七(三十三偈)

问曰:汝虽种种破诸法,而业决定有,能令一切众生受果报。如经说:“一切众生皆随业而生,恶者入地狱,修福者生天,行道者得涅槃。”是故一切法不应空,所谓业者。

    人能降伏心,     利益于众生,

    是名为慈善,     二世果报种。

人有三毒,为恼他故生行,善者先自灭恶,是故说降伏其心利益他人。利益他者,行布施、持戒、忍辱等不恼众生,是名利益他,亦名慈善福德,亦名今世后世乐果种子。

复次,

    大圣说二业,     思与从思生,

    是业别相中,     种种分别说。

大圣略说业有二种:一者、思,二者、从思生。是二业如阿毗昙中广说。

    佛所说思者,     所谓意业是;

    所从思生者,     即是身口业。

思是心数法,诸心数法中能发起有所作故名业,因是思故起外身口业。虽因余心心数法有所作,但思为所作本,故说思为业。是业今当说相:

    身业及口业,     作与无作业,

    如是四事中,     亦善亦不善。

    从用生福德,     罪生亦如是,

    及思为七法,     能了诸业相。

口业者,四种口业;身业者,三种身业。是七种业有二种差别,有作、有无作:作时名作业,作已常随逐生名无作业。是二种有善不善:不善名不止恶,善名止恶。复有从用生福德,如施主施受者,若受者受用。施主得二种福:一从施生,二从用生。如人以箭射人,若箭杀人有二种罪:一者、从射生,二者、从杀生。若射不杀,射者但得射罪,无杀罪。是故偈中说:罪福从用生。如是名为六种业,第七名思。是七种即是分别业相,是业有今世后世果报。是故决定有业有果报故,诸法不应空。

答曰:

    业住至受报,     是业即为常;

    若灭即无业,     云何生果报?

业若住至受果报,即为是常,是事不然。何以故?业是生灭相,一念尚不住,何况至果报?若谓业灭,灭则无,云何能生果报?

问曰:

    如芽等相续,     皆从种子生,

    从是而生果,     离种无相续。

    从种有相续,     从相续有果,

    先种后有果,     不断亦不常。

    如是从初心,     心法相续生,

    从是而有果,     离心无相续。

    从心有相续,     从相续有果,

    先业后有果,     不断亦不常。

如从谷有芽,从芽有茎叶等相续,从是相续而有果生。离种无相续生,是故从谷子有相续,从相续有果,先种后有果,故不断亦不常。

如谷种喻,业果亦如是。初心起罪福,犹如谷种,因是心余心心数法相续生,乃至果报,先业后果故不断亦不常。若离业有果报,则有断常。

是善业因缘果报者,所谓:

    能成福德者,     是十白业道,

    二世五欲乐,     即是白业报。

白名善净,成福德因缘者。从是十白业道,生不杀、不盗、不邪淫、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无益语、不嫉、不恚、不邪见,是名为善。从身口意生是果报者,得今世名利,后世天人中贵处生。布施恭敬等虽有种种福德,略说则摄在十善道中。

答曰:

    若如汝分别,     其过则甚多,

    是故汝所说,     于义则不然。

若以业果报相续故,以谷子为喻者,其过甚多,但此中不广说。汝说谷子喻者,是喻不然。何以故?谷子有触有形,可见有相续;我思惟是事,尚未受此言,况心及业,无触无形不可见,生灭不住欲以相续?是事不然。

复次,从谷子有芽等相续者,为灭已相续?为不灭相续?若谷子灭已相续者,则为无因。若谷子不灭而相续者,从是谷子常生诸谷。若如是者,一谷子则生一切世间谷,是事不然。是故业果报相续则不然。

问曰:

    今当复更说,     顺业果报义,

    诸佛辟支佛,     贤圣所称叹。

所谓:

    不失法如券,     业如负财物,

    此性则无记,     分别有四种。

    见谛所不断,     但思惟所断,

    以是不失法,     诸业有果报。

    若见谛所断,     而业至相似,

    则得破业等,     如是之过咎。

    一切诸行业,     相似不相似,

    一界初受身,     尔时报独生。

    如是二种业,     现世受果报;

    或言受报已,     而业犹故在。

    若度果已灭,     若死已而灭,

    于是中分别,     有漏及无漏。

不失法者,当知如券;业者,如取物。是不失法,欲界系,色界系,无色界系亦不系。若分别善、不善、无记中,但是无记。

是无记义阿毗昙中广说,见谛所不断,从一果至一果,于中思惟所断。是以诸业,以不失法故果生。

若见谛所断,而业至相似,则得破业过,是事阿毗昙中广说。

复次,不失法者,于一界诸业相似不相似,初受身时果报独生,于现在身从业更生业。

是业有二种,随重而受报。或有言,是业受报已业犹在,以不念念灭故。

若度果已灭,若死已而灭者,须陀洹等度果已而灭,诸凡夫及阿罗汉死已而灭。于此中分别有漏及无漏者,从须陀洹等诸贤圣,有漏、无漏等应分别。

答曰:是义俱不离断常过,是故亦不应受。

问曰:若尔者,则无业果报。

答曰:

    虽空亦不断,     虽有亦不常,

    业果报不失,     是名佛所说。

此论所说义,离于断常。何以故?业毕竟空寂灭相,自性离,有何法可断?何法可失?颠倒因缘故往来生死,亦不常。何以故?若法从颠倒起,则是虚妄无实,无实故非常。

复次,贪著颠倒不知实相故,言业不失,此是佛所说。

复次,

    诸业本不生,     以无定性故;

    诸业亦不灭,     以其不生故。无自性,就不能生灭

    若业有性者,     是则名为常;

    不作亦名业,     常则不可作。

    若有不作业,     不作而有罪,

    不断于梵行,     而有不净过。

    是则破一切,     世间语言法,

    作罪及作福,     亦无有差别。

    若言业决定,     而自有性者,

    受于果报已,     而应更复受。

    若诸世间业,     从于烦恼生,

    是烦恼非实,     业当何有实?

第一义中诸业不生。何以故?无性故。以不生因缘故则不灭,非以常故不灭。若不尔者,业性应决定有。若业决定有性,则为是常,若常则是不作业。何以故?常法不可作故。

复次,若有不作业者,则他人作罪此人受报,又他人断梵行而此人有罪,则破世俗法。若先有者,冬不应思为春事,春不应思为夏事,有如是等过。

复次,作福及作罪者,则无有别异。起布施、持戒等业,名为作福;起杀盗等业,名为作罪。若不作而有业,则无有分别。

复次,是业若决定有性,则一时受果报已,复应更受,是故汝说以不失法故有业报,则有如是等过。

复次,若业从烦恼起,是烦恼无有决定,但从忆想分别有。若诸烦恼无实,业云何有实?何以故?因无性故,业亦无性。

问曰:若诸烦恼及业无性不实,今果报身现有,应是实。

答曰:

    诸烦恼及业,     是说身因缘,

    烦恼诸业空,     何况于诸身!

诸贤圣说,烦恼及业是身因缘,是中爱能润生,业能生上中下、好丑贵贱等果报。今诸烦恼及业,种种推求无有决定,何况诸身有决定果?随因缘故。

问曰:汝虽种种因缘破业及果报,而经说有起业者,起业者有故,有业有果报。如说,

    无明之所蔽,     爱结之所缚,

    而于本作者,     不即亦不异。

无始经中说:众生为无明所覆,爱结所缚,于无始生死中,往来受种种苦乐。今受者于先作者,不即是亦不异。若即是,人作罪受牛形,则人不作牛,牛不作人。若异,则失业果报堕于无因,无因则断灭。是故今受者于先作者,不即是亦不异。

答曰:

    业不从缘生,     不从非缘生,

    是故则无有,     能起于业者。无论有没有因缘,事物都不能有生灭

    无业无作者,     何有业生果?

    若其无有果,     何有受果者?

若无业、无作业者,何有从业生果报?若无果报,云何有受果报者?业有三种,五阴中假名人是作者,是业于善恶处生,名为果报。若起业者尚无,何况有业、有果报及受果报者?

问曰:汝虽种种破业果报及起业者,而今现见众生作业受果报,是事云何?

答曰:

    如世尊神通,     所作变化人;

    如是变化人,     复变作化人。

    如初变化人,     是名为作者;

    变化人所作,     是则名为业。

    诸烦恼及业,     作者及果报,

    皆如幻与梦,     如焰亦如响。

如佛神通力所作化人,是化人复化作化人。如化人无有实事,但可眼见;又化人口业说法、身业布施等,是业虽无实而可眼见;如是生死身、作者及业,亦应如是知。

诸烦恼者,名为三毒,分别有九十八使、九结、十缠、六垢等无量诸烦恼。业名为身口意业,今世后世分别有善、不善、无记,苦报、乐报、不苦不乐报,现报、业生报、业后报业。如是等无量作者,名为能起诸烦恼业、能受果报者。果报名从善恶业生无记五阴。如是等诸业皆空无性,如幻如梦,如焰如响。

观法品第十八(十二偈)

问曰:若诸法尽毕竟空无生无灭,是名诸法实相者,云何入?

答曰:灭我、我所著故,得一切法空,无我慧名为入。

问曰:云何知诸法无我?

答曰:

    若我是五阴,    我即为生灭;

    若我异五阴,    则非五阴相。五蕴之外是否存在一个常一不变的我作为生命主体呢?也不可能,因为这样的我的就“则非五阴相”,不具备五蕴的特征,也就与以五蕴为特征的的各种物质、精神现象没有了关系。

    若无有我者,    何得有我所?

    灭我我所故,    名得无我智。

    得无我智者,    是则名实观;

    得无我智者,    是人为希有!

    内外我我所,    尽灭无有故,

    诸受即为灭,    受灭则身灭。

    业烦恼灭故,    名之为解脱;

    业烦恼非实,    入空戏论灭。

    诸佛或说我,    或说于无我;

    诸法实相中,    无我无非我。

    诸法实相者,    心行言语断,

    无生亦无灭,    寂灭如涅槃。

    一切实非实,    亦实亦非实,

    非实非非实,    是名诸佛法。

    自知不随他,    寂灭无戏论,

    无异无分别,    是则名实相。

    若法从缘生,    不即不异因,

    是故名实相,    不断亦不常。

    不一亦不异,    不常亦不断,

    是名诸世尊,    教化甘露味。

    若佛不出世,    佛法已灭尽,

    诸辟支佛智,    从于远离生。

有人说神,应有二种:若五阴即是神,若离五阴有神。

若五阴是神者,神则生灭相。如偈中说:若神是五阴,即是生灭相。何以故?生已坏败故,以生灭相故,五阴是无常。如五阴无常,生灭二法亦是无常。何以故?生灭亦生已坏败故无常。神若是五阴,五阴无常故,神亦应无常生灭相,但是事不然。

若离五阴有神,神即无五阴相。如偈中说:若神异五阴,则非五阴相。而离五阴更无有法,若离五阴有法者,以何相何法而有?若谓神如虚空离五阴而有者,是亦不然。何以故?破六种品中已破虚空,无有法名为虚空。若谓以有信故有神,是事不然。何以故?信有四种:一现事可信;二名比知可信,如见烟知有火;三名譬喻可信,如国无鍮石喻之如金;四名贤圣所说故可信,如说有地狱、有天、有郁单曰,无有见者,信圣人语故知。是神于一切信中不可得,现事中亦无,比知中亦无。何以故?比知,名先见故后比类而知,如人先见火有烟,后但见烟则知有火;神义不然,谁能先见神与五阴合,后见五阴知有神?若谓有三种比知:一者、如本,二者、如残,三者、共见。如本,名先见火有烟,今见烟知如本有火。如残,名如炊饭一粒熟知余者皆熟。共见,名如眼见人从此去到彼亦见其去,日亦如是从东方出至西方,虽不见去以人有去相故,知日亦有去。如是苦乐憎爱觉知等,亦应有所依,如见人民知必依王,是事皆不然。何以故?共相信先见人与去法合而至余方,后见日到余方故知有去法。无有先见五阴与神合,后见五阴知有神,是故共相比知中亦无神。圣人所说中亦无神。何以故?圣人所说,皆先眼见而后说。又诸圣人说余事可信故,当知说地狱等亦可信,而神不尔,无有先见神而后说者。是故于四信等诸信中,求神不可得。求神不可得故无,是故离五阴无别神。

复次,破根品中,见、见者、可见破故,神亦同破。又眼见粗法尚不可得,何况虚妄忆想等而有神?是故知无我。因有我故有我所,若无我则无我所。修习八圣道分,灭我、我所因缘故,得无我、无我所决定智慧。又无我、无我所者,于第一义中亦不可得。无我、无我所者,能真见诸法。凡夫人以我、我所障慧眼故,不能见实。今圣人无我、我所故,诸烦恼亦灭;诸烦恼灭故,能见诸法实相。内外我、我所灭故,诸受亦灭;诸受灭故,无量后身皆亦灭,是名说无余涅槃。

问曰:有余涅槃云何?

答曰:诸烦恼及业灭故,名心得解脱。是诸烦恼业,皆从忆想分别生无有实。诸忆想分别皆从戏论生,得诸法实相毕竟空,诸戏论则灭,是名说有余涅槃。实相法如是,诸佛以一切智观众生故,种种为说,亦说有我,亦说无我。若心未熟者,未有涅槃分,不知畏罪,为是等故说有我。又有得道者,知诸法空但假名有我,为是等故说我无咎。又有布施、持戒等福德,厌离生死苦恼,畏涅槃永灭,是故佛为是等说无我,诸法但因缘和合,生时空生,灭时空灭,是故说无我,但假名说有我。又得道者,知无我不堕断灭故说无我无咎。是故偈中说:诸佛说有我,亦说于无我;若于真实中,不说我非我。

问曰:若无我是实,但以世俗故说有我,有何咎?

答曰:因破我法有无我,我决定不可得,何有无我?若决定有无我,则是断灭生于贪著。如般若中说:菩萨有我亦非行,无我亦非行。

问曰:若不说我非我、空不空,佛法为何所说?

答曰:佛说诸法实相,实相中无语言道,灭诸心行。心以取相缘生,以先世业果报故有,不能实见诸法,是故说心行灭。

问曰:若诸凡夫心不能见实,圣人心应能见实,何故说一切心行灭?

答曰:诸法实相即是涅槃,涅槃名灭,是灭为向涅槃故亦名为灭。若心是实,何用空等解脱门?诸禅定中,何故以灭尽定为第一,又亦终归无余涅槃?是故当知,一切心行皆是虚妄,虚妄故应灭。诸法实相者,出诸心数法,无生无灭寂灭相,如涅槃。

问曰:经中说,诸法先来寂灭相即是涅槃,何以言如涅槃?

答曰:著法者,分别法有二种,是世间、是涅槃,说涅槃是寂灭,不说世间是寂灭。此论中说一切法性空寂灭相,为著法者不解故,以涅槃为喻。如汝说涅槃相,空、无相、寂灭、无戏论,一切世间法亦如是。

问曰:若佛不说我非我,诸心行灭,言语道断者,云何令人知诸法实相?

答曰:诸佛无量方便力,诸法无决定相,为度众生或说一切实,或说一切不实,或说一切实不实,或说一切非实非不实。一切实者,推求诸法实性,皆入第一义平等一相,所谓无相,如诸流异色异味入于大海则一色一味。一切不实者,诸法未入实相时,各各分别观皆无有实,但众缘合故有。一切实不实者,众生有三品,有上中下:上者,观诸法相非实非不实;中者,观诸法相一切实一切不实;下者智力浅故,观诸法相少实少不实。观涅槃无为法不坏故实,观生死有为法虚伪故不实。非实非不实者,为破实不实故,说非实非不实。

问曰:佛于余处,说离非有非无,此中何以言非有非无是佛所说?

答曰:余处为破四种贪著故说,而此中于四句无戏论,闻佛说则得道,是故言非实非不实。

问曰:知佛以是四句因缘说,又得诸法实相者以何相可知?又实相云何?

答曰:若能不随他、不随他者,若外道虽现神力说是道、是非道,自信其心而不随之,乃至变身虽不知非佛,善解实相故心不可回。此中无法可取可舍故,名寂灭相;寂灭相故,不为戏论所戏论。戏论有二种:一者、爱论,二者、见论。是中无此二戏论,二戏论无故,无忆想分别,无别异相,是名实相。

问曰:若诸法尽空,将不堕断灭耶?又不生不灭,或堕常耶?

答曰:不然。先说实相无戏论,心相寂灭,言语道断,汝今贪著取相,于实相法中见断常过。得实相者,说诸法从众缘生,不即是因亦不异因,是故不断不常。若果异因则是断,若不异因则是常。

问曰:若如是解,有何等利?

答曰:若行道者,能通达如是义,则于一切法,不一不异,不断不常。若能如是,即得灭诸烦恼戏论,得常乐涅槃。是故说诸佛以甘露味教化,如世间言得天甘露浆,则无老病死,无诸衰恼。此实相法是真甘露味。

佛说实相有三种:若得诸法实相,灭诸烦恼,名为声闻法;若生大悲发无上心,名为大乘;若佛不出世,无有佛法时,辟支佛因远离生智,若佛度众生已入无余涅槃,遗法灭尽,先世若有应得道者,少观厌离因缘,独入山林远离愦闹得道,名辟支佛。

观时品第十九(六偈)

问曰:应有时以因待故成:因有过去时,则有未来、现在时;因现在时,有过去、未来时;因未来时,有过去、现在时。上中下、一异等法,亦相因待故有。

答曰:

    若因过去时,     有未来、现在,

    未来及现在,     应在过去时。

若因过去时,有未来、现在时者,则过去时中,应有未来、现在时。何以故?随所因处有法成,是处应有是法。如因灯有明成,随有灯处应有明;如是因过去时,成未来、现在时者,则过去时中,应有未来、现在时。若过去时中,有未来、现在时者,则三时尽名过去时。何以故?未来、现在时,在过去时中故。若一切时尽过去者,则无未来、现在时,尽过去故。若无未来、现在时,亦应无过去时。何以故?过去时因未来、现在时故,名过去时。如因过去时成未来、现在时,如是亦应因未来、现在时成过去时,今无未来、现在时故,过去时亦应无。是故先说,因过去时成未来、现在时,是事不然。若谓过去时中无未来、现在时,而因过去时成未来、现在时,是事不然。何以故?

    若过去时中,     无未来、现在;

    未来、现在时,     云何因过去?

若未来、现在时,不在过去时中者,云何因过去时,成未来、现在时?何以故?若三时各异相,不应相因待成,如瓶衣等物各自别成不相因待。而今不因过去时,则未来、现在时不成;不因现在时,则过去、未来时不成;不因未来时,则过去、现在时不成。汝先说过去时中,虽无未来、现在时,而因过去时,成未来、现在时者,是事不然。

问曰:若不因过去时,成未来、现在时,而有何咎?

答曰:

    不因过去时,     则无未来时,

    亦无现在时,     是故无二时。

不因过去时,则不成未来、现在时。何以故?若不因过去时,有现在时者,于何处有现在时?未来亦如是,于何处有未来时?是故不因过去时,则无未来、现在时。如是相待有故,实无有时。

    以如是义故,     则知余二时,

    上中下一异,     是等法皆无。

以如是义故,当知余未来、现在亦应无,及上中下、一异等诸法亦应皆无。如因上有中下,离上则无中下;若离上有中下,则不应相因待。因一故有异,因异故有一;若一实有,不应因异而有;若异实有,不应因一而有。如是等诸法,亦应如是破。

问曰:如有岁、月、日、须臾等差别故知有时。

答曰:

    时住不可得,     时去亦叵得;

    时若不可得,     云何说时相?

    因物故有时,     离物何有时?

    物尚无所有,     何况当有时?

时若不住不应可得,时住亦无。若时不可得,云何说时相?若无时相则无时。因物生故则名时,若离物则无时。上来种种因缘破诸物,物无故何有时?

观因果品第二十(二十四偈)

问曰:众因缘和合现有果生故,当知是果从众缘和合有。

答曰:

    若众缘和合,     而有果生者,

    和合中已有,     何须和合生?

若谓众因缘和合有果生,是果则和合中已有,而从和合生者,是事不然。何以故?果若先有定体,则不应从和合生。

问曰:众缘和合中虽无果,而果从众缘生者,有何咎?

答曰:

    若众缘和合,     是中无果者,

    云何从众缘,     和合而果生?

若从众缘和合则果生者,是和合中无果,而从和合生,是事不然。何以故?若物无自性,是物终不生。

复次,

    若众缘和合,     是中有果者,

    和合中应有,     而实不可得。

若从众缘和合中有果者,若色应可眼见,若非色应可意知,而实和合中果不可得,是故和合中有果,是事不然。

复次,

    若众缘和合,     是中无果者,

    是则众因缘,     与非因缘同。

若众缘和合中无果者,则众因缘即同非因缘。如乳是酪因缘,若乳中无酪,水中亦无酪,若乳中无酪则与水同,不应言但从乳出。是故众缘和合中无果者,是事不然。

问曰:因为果作因已灭,而有因果,无如是咎。

答曰:

    若因与果因,     作因已而灭,

    是因有二体,     一与一则灭。

若因与果作因已而灭者,是因则有二体:一谓与因,二谓灭因。是事不然,一法有二体故。是故因与果作因已而灭,是事不然。

问曰:若谓因不与果作因已而灭,亦有果生,有何咎?

答曰:

    若因不与果,     作因已而灭,

    因灭而果生,     是果则无因。

若是因不与果,作因已而灭者,则因灭已而果生,是果则无因,是事不然。何以故?现见一切果,无有无因生者。是故汝说因不与果作因已而灭,亦有果生者,是事不然。

问曰:众缘合时而有果生者,有何咎?

答曰:

    若众缘合时,     而有果生者,

    生者及可生,     则为一时俱。

若众缘合时有果生者,则生者、可生即一时俱,但是事不尔。何以故?如父子不得一时生。是故汝说众缘合时有果生者,是事不然。

问曰:若先有果生,而后众缘合,有何咎?

答曰:

    若先有果生,     而后众缘合,

    此即离因缘,     名为无因果。

若众缘未合,而先有果生者,是事不然。果离因缘故,则名无因果。是故汝说众缘未合时先有果生者,是事则不然。

问曰:因灭变为果者,有何咎?

答曰:

    若因变为果,     因即至于果,

    是则前生因,     生已而复生。

因有二种:一者、前生,二者、共生。若因灭变为果,是前生因应还更生,但是事不然。何以故?已生物不应更生。若谓是因即变为果,是亦不然。何以故?若即是不名为变,若变不名即是。

问曰:因不尽灭但名字灭,而因体变为果;如泥团变为瓶,失泥团名而瓶名生。

答曰:泥团先灭而有瓶生,不名为变。又泥团体不独生,瓶盆瓮等皆从泥中出。若泥团但有名,不应变为瓶,变名如乳变为酪。是故汝说因名虽灭而变为果,是事不然。

问曰:因虽灭失而能生果,是故有果,无如是咎。

答曰:

    云何因灭失,     而能生于果?

    又若因在果,     云何因生果?

若因灭失已,云何能生果?若因不灭而与果合,何能更生果?

问曰:是因遍有果而果生。

答曰:

    若因遍有果,     更生何等果?

    因见不见果,     是二俱不生。

是因若不见果,尚不应生果,何况见?若因自不见果,则不应生果。何以故?若不见果,果则不随因;又未有果,云何生果?若因先见果,不应复生,果已有故。

复次,

    若言过去因,     而于过去果,

    未来、现在果,     是则终不合。

    若言未来因,     而于未来果,

    现在、过去果,     是则终不合。

    若言现在因,     而于现在果,

    未来、过去果,     是则终不合。

过去果不与过去、未来、现在因合,未来果不与未来、现在、过去因合,现在果不与现在、未来、过去因合。如是三种果,终不与过去、未来、现在因合。

复次,

    若不和合者,     因何能生果?

    若有和合者,     因何能生果?

若因果不和合则无果,若无果云何因能生果?若谓因果和合时因能生果者,是亦不然。何以故?若果在因中,则因中已有果,云何而复生?

复次,

    若因空无果,     因何能生果?

    若因不空果,     因何能生果?

若因无果者,以无果故因空,云何因生果?如人不怀妊,云何能生子?若因先有果,已有果故不应复生。

复次,今当说果,

    果不空不生,     果不空不灭,

    以果不空故,     不生亦不灭。

    果空故不生,     果空故不灭,

    以果是空故,     不生亦不灭。

果若不空,不应生,不应灭。何以故?果若因中先决定有,更不须复生,生无故无灭。是故果不空故,不生不灭。

若谓果空故有生灭,是亦不然。何以故?果若空,空名无所有,云何当有生灭?是故说果空故,不生不灭。

复次,今以一异破因果,

    因果是一者,     是事终不然;

    因果若异者,     是事亦不然。

    若因果是一,     生及所生一;

    若因果是异,     因则同非因。

    若果定有性,     因为何所生?

    若果定无性,     因为何所生?

    因不生果者,     则无有因相;

    若无有因相,     谁能有是果?

    若从众因缘,     而有和合生;

    和合自不生,     云何能生果?

    是故果不从,     缘合不合生;

    若无有果者,     何处有合法?

是众缘和合法,不能生自体,自体无故,云何能生果?是故果不从缘合生,亦不从不合生。若无有果者,何处有合法?

观成坏品第二十一(二十偈)

问曰:一切世间事现是坏败相,是故有坏。

答曰:

    离成及共成,     是中无有坏;

    离坏及共坏,     是中亦无成。

若有成、若无成俱无坏,若有坏、若无坏俱无成。何以故?

    若离于成者,     云何而有坏?

    如离生有死,     是事则不然。

    成坏共有者,     云何有成坏?

    如世间生死,     一时俱不然。

    若离于坏者,     云何当有成?

    无常未曾有,     不在诸法时。

若离成,坏不可得。何以故?若离成有坏者,则不因成有坏,坏则无因。又无成法而可坏,成名众缘合,坏名众缘散,若离成有坏者,无成谁当坏?如无瓶不得言瓶坏,是故离成无坏。

若谓共成有坏者,是亦不然。何以故?法先别成而后有合,合法不离异;若坏离异,坏则无因,是故共成亦无坏。

若离坏、共坏,无有成者。若离坏有成,成则为常。常是不坏相,而实不见有法常不坏相,是故离坏无成。若谓共坏有成者,是亦不然。成坏相违,云何一时有?如人有发、无发不得一时俱,成坏亦尔。是故共坏有成,是事不然。何以故?若谓分别法者,说成中常有坏,是事不然。何以故?若成中常有坏,则不应有住法,而实有住,是故若离坏、共坏不应有成。

复次,

    成坏共无成,     离亦无有成,

    是二俱不可,     云何当有成?

若成坏共亦无成,离亦无成。若共成则二法相违,云何一时?若离则无因,二门俱不成,云何当有成?若有应说。

问曰:现有尽灭相法。是尽灭相法,亦说尽亦说不尽,如是则应有成坏。

答曰:

    尽则无有成,     不尽亦无成;

    尽则无有坏,     不尽亦不坏。

诸法日夜中念念常灭尽过去,如水流不住,是则名尽,是事不可取、不可说。如野马无决定性可得,如是尽无决定性可得,云何可得分别说有成?是故言尽亦不成。成无故亦不应有坏,是故说尽亦无有坏。又念念生灭常相续不断故名不尽,如是法决定常住不断,云何可得分别说言今是成时?是故说无尽亦无成。成无故无坏,是故说不尽亦无坏。如是推求,实事不可得故,无成无坏。

问曰:且置成坏,但令有法,有何咎?

答曰:

    若离于成坏,     是亦无有法;

    若当离于法,     亦无有成坏。

离成坏无法者,若法无成无坏,是法应或无或常,而世间无有常法。汝说离成坏有法,是事不然。

问曰:若离法但有成坏,有何咎?

答曰:离法有成坏,是亦不然。何以故?若离法,谁成谁坏?是故离法有成坏,是事不然。

复次,

    若法性空者,     谁当有成坏?

    若性不空者,     亦无有成坏。

若诸法性空,空何有成坏?若诸法性不空,不空则决定有,亦不应有成坏。

复次,

    成坏若一者,     是事则不然;

    成坏若异者,     是事亦不然。

推求成坏一则不可得。何以故?异相故,种种分别故。又成坏异亦不可得。何以故?无有别故,亦无因故。

复次,

    若谓以眼见,     而有生灭者,

    则为是痴妄,     而见有生灭。基于感觉经验本体论命题(如果不能通过有效论证来建立存在,却以知觉经验为不言而喻的直接证明)只会被视作愚痴。

若谓以眼见有生灭者,云何以言说破?是事不然。何以故?眼见生灭者,则是愚痴颠倒故见。诸法性空无决定如幻如梦,但凡夫先世颠倒因缘得此眼,今世忆想分别因缘故,言眼见生灭。第一义中实无生灭,是事已于破相品中广说。

复次,

    从法不生法,     亦不生非法;

    从非法不生,     法及于非法。

从法不生法者,若失若至二俱不然。从法生法,若至若失是则无因,无因则堕断常。若已至从法生法,是法至已而名为生,则为是常。又生已更生,又亦无因生,是事不然。若已失从法生法者,是则失因。生者无因,是故从失亦不生法。

从法不生非法者,非法名无所有,法名有,云何从有相生无相?是故从法不生非法。

从非法不生法者,非法名为无,无云何生有?若从无生有者,是则无因,无因则有大过,是故不从非法生法。

不从非法生非法者,非法名无所有,云何从无所有生无所有?如兔角不生龟毛,是故不从非法生非法。

问曰:法非法虽种种分别故无生,但法应生法。

答曰:

    法不从自生,     亦不从他生;

    不从自他生,     云何而有生?

法未生时无所有故,又即自不生故,是故法不自生。若法未生则亦无他,无他故不得言从他生。又未生则无自,无自亦无他,共亦不生。若三种不生,云何从法有法生?

复次,

    若有所受法,     即堕于断常;

    当知所受法,     为常为无常。

受法者,分别是善是不善、常无常等,是人必堕若常见、若断见。何以故?所受法应有二种,若常、若无常,二俱不然。何以故?若常即堕常边,若无常即堕断边。

问曰:

    所有受法者,     不堕于断常;

    因果相续故,     不断亦不常。

有人虽信受分别说诸法,而不堕断常。如经说:五阴无常、苦、空、无我,而不断灭。虽说罪福无量劫数不失,而不是常。何以故?是法因果常生灭相续故往来不绝,生灭故不常,相续故不断。

答曰:

    若因果生灭,     相续而不断,

    灭更不生故,     因即为断灭。

若汝说诸法因果相续故不断不常,若灭法已灭更不复生,是则因断;若因断,云何有相续?已灭不生故。

复次,

    法住于自性,     不应有有无;

    涅槃灭相续,     则堕于断灭。

法决定在有相中,尔时无无相;如瓶定在瓶相,尔时无失坏相,随有瓶时无失坏相,无瓶时亦无失坏相。何以故?若无瓶则无所破。以是义故灭不可得,离灭故亦无生。何以故?生灭相因待故,又有常等过故,是故不应于一法而有有无。

又汝先说因果生灭相续故,虽受诸法不堕断常,是事不然。何以故?汝说因果相续故有三有相续,灭相续名涅槃。若尔者,涅槃时应堕断灭,以灭三有相续故。

复次,

    若初有灭者,     则无有后有;

    初有若不灭,     亦无有后有。

初有名今世有,后有名来世有。若初有灭,次有后有,是即无因,是事不然,是故不得言初有灭有后有。

若初有不灭,亦不应有后有。何以故?若初有未灭而有后有者,是则一时有二有,是事不然,是故初有不灭无有后有。

问曰:后有不以初有灭生,不以不灭生,但灭时生。

答曰:

    若初有灭时,     而后有生者,

    灭时是一有,     生时是一有。

若初有灭时,后有生者,即二有一时俱:一有是灭时,一有是生时。

问曰:灭时、生时二有俱者则不然,但现见初有灭时后有生。

答曰:

    若言于生灭,     而谓一时者,

    则于此阴死,     即于此阴生。

若生时、灭时一时无二有,而谓初有灭时后有生者,今应随在何阴中死,即于此阴生,不应余阴中生。何以故?死者即是生者。如是死生相违法不应一时一处,是故汝先说灭时、生时一时无二有,但现见初有灭时后有生者,是事不然。

复次,

    三世中求有,     相续不可得;

    若三世中无,     何有有相续?

三有名欲有、色有、无色有。无始生死中不得实智故,常有三有相续,今于三世中谛求不可得。若三世中无有,当于何处有有相续?当知有有相续,皆从愚痴颠倒故有,实中则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