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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缘之概要

(Paccayasaṅgahavibhāga)

节一:序文

Yesaṃ saṅkhatadhammānaṃ ye dhammā paccayā yathā

Taṃ vibhāgam ih’edāni pavakkhāmi yathārahaṃ.

于此我应适当地详细解释诸有为法之分析、属于它们诸缘之法,以及(它们)如何(互相牵连)。

节一之助读说明

于此我应适当地详细解释:在解释了四种究竟法及它们的类别之后,如今阿耨楼陀尊者在此章「缘之概要」里,再进一步解释它们之间的关系,即由缘力(paccayasatti)所连系的缘法(paccayadhammā)及缘生法(paccayuppanna- dhammā)。

诸有为法**(yesaṃ saṅkhatadhammānaṃ):**有为法是依靠诸缘而生起之法,即:一切心、心所及色法(除了四种相色──见第六章、节十五)。

属于它们诸缘之法**(ye dhammā paccayā):**缘是对其他法的生起及住立有资助(upakāraka)之法。这即是说当缘在运作时,将会导致其他与它有关连而还未生起之法生起,及已生起之法得以久住。一切有为法及涅槃与概念都包括在缘法这一组之内。译按:涅槃与概念是能作为其他法之缘的缘法,但它们不是缘生法或有为法,因为它们不是由于因缘和合而生。

以及(它们)如何(互相牵连)**(yathā):**这是指在诸缘法及有为法之间运作的二十四缘力。这些也将(在此章)分析。

节二:简说:两种方法

Paṭiccasamuppādanayo paṭṭhānanayo cā ti paccaya- saṅgaho duvidho veditabbo.

Tattha tabbhāvabhāvībhāvākāramattopalakkhito paṭicca- samuppādanayo. Paṭṭhānayo pana āhaccapaccayaṭṭhitim ārabbha pavuccati. Ubhayaṃ pana vomissitvā papañcenti ācariyā.

缘之概要有两个部份:

一、缘起法;

二、发趣法。

当中,缘起法的特性是一法依靠其他法而纯粹只是发生。发趣法则依诸缘的特有资助力而说。诸导师则把此二法混合一起解释。

节二之助读说明

缘起法:「缘起」这一词是由paṭicca(缘于)及samuppāda(生起)两个字组成的复合字。通常这一词是指在节三里所解释及常见于诸经的十二因缘。

此缘起法的法则可通过以下常见的格言来形容:「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imasmiṃ sati idaṃ hoti, imass’uppādā idaṃ uppajjati)。在此书里,该法则则被形容为:「一法依靠其他法而纯粹只是发生」(tabbhāvabhāvībhāvākāramatta)。在此tabbhāva「其他法」是指缘的生起,bhāvī(一法)是指有为法,而bhāvākāramatta「纯粹只是发生」是指有为法只是发生。

运用此法则于经中的十二因缘时,它是指当无明等任何缘存在时,那么,依靠该些缘法,行等诸缘生法也都存在。

发趣法:这是记载于《阿毗达摩论》第七部《发趣论》(Paṭṭhāna)的方法。有别于只是解释缘法如何造成缘生法生起的缘起法,发趣法也解释「缘力」(paccayasatti)。力(satti)是有能力带来或完成某种效果之法。就有如辣椒之辣是潜藏在辣椒之内,不能不依靠它们而存在;同样地,缘力是潜藏在缘法里,不能不依靠它们而存在。一切缘法都具有各自特有的缘力,而即是此缘力使它们能够造成缘生法生起。

诸缘的特有资助力:这是对晦涩难懂的巴利片语āhaccapaccayaṭṭhiti的尝试性译文。列迪长老解释该片语为「诸缘的特力,即它们在各种不同方面的资助力」,而他说有别于只举出缘法的缘起法,发趣法则全面地举出诸缘的特有资助力。

诸导师则把此二法混合一起解释:《清净道论》第十七章里记载了混合解释法,其中运用了二十四缘来阐明十二缘起支每一对之间的关系。

缘起法

(paṭiccasamuppādanaya)

节三:基本程式

Tattha (1) avijjāpaccayā saṅkhārā, (2) saṅkhārapaccayā viññāṇaṃ, (3) viññāṇapaccayā nāmarūpaṃ, (4) nāmarūpa- paccayā saḷāyatanaṃ, (5) saḷāyatanapaccayā phasso, (6) phassa- paccayā vedanā, (7) vedanāpaccayā taṇhā, (8) taṇhāpaccayā upādānaṃ, (9) upādānapaccayā bhavo, (10) bhavapaccayā jāti, (11) jātipaccayā jarāmaraṇa-soka-parideva-dukkha-domanass’ upāyasā sambhavanti. Evam etassa kevalassa dukkhakkhandhassa samudayo hotī ti. Ayam ettha paṭiccasamuppādanayo.

于此,一、缘于无明,行生起;二、缘于行,识生起;三、缘于识,名色生起;四、缘于名色,六处生起;五、缘于六处,触生起;六、缘于触,受生起;七、缘于受,爱生起;八、缘于爱,取生起;九、缘于取,有生起;十、缘于有,生生起;十一、缘于生,老、死、愁、悲、苦、忧、恼生起。如是生起了这整堆苦。于此,这是缘起法。

节三之助读说明

缘起法:缘起法基本上是解释诸有(存在)轮转的因缘结构,开显维持生死之轮及令它从此有(存在)转起彼有(存在)的诸缘。 在注疏里,缘起被定义为:诸果同等地依靠诸缘的聚合而生起(paccayasāmaggiṃ paṭicca samaṃ phalānaṃ uppādo)。这显示了没有单独的因能够产生单独的果,也没有单独的果能够缘于单独的因而生起。反之,永远都是一组的缘产生一组的果。在十二因缘里只有说及一法是另一法的缘,这么说是为了指出在一组缘当中最为主要的缘,以及指出它与一组果当中最为主要的果之间的关系。在下文里的说明是依据《清净道论》第十七章及《迷惑冰消》第六章。

(一)缘于无明,行生起:无明(avijjā)是痴心所,覆盖了对诸法真实性的觉知能力,就有如白内障阻碍看色所缘的视力。根据经教法的解释,无明是没有四圣谛的智慧。根据论教法,无明是没有对以下八事的智慧:四圣谛、过去世、未来世、过去世与未来世、缘起。

行(saṅkhāra)是与二十九世间善及不善心相应的思心所。八大善心及五色界禅那善心里的思整体地被称为「福行」(puññābhisaṅkhāra);十二不善心里的思则被称为「非福行」(apuññābhisaṅkhāra);而四无色禅善心里的思则被称为「不动行」(āneñjabhisaṅkhāra)。

当有情的心流还是受到无明影响时,行即会制造能够产生未来果的业。由此无明被称为产生行的主要缘。无明在不善业里很显着,而在世间善业里则是潜伏性地存在。所以世间善与不善行两者皆被说为缘于无明。

(二)缘于行,识生起:这是指三十二种(世间)果报心缘于行(上述二十九种善与不善思)而生起。*在受孕刹那,死亡有情一个累积在心流里特强的业,即会产生与该业相符之地的十九种结生心之一。随后,于有(存在)之连续流中,其他以往所累积的业也能够根据情况产生其他种类的果报心*,如同在第五章、节廿七至卅三里所解释的。

(三)缘于识,名色生起:在第二项里的「识」专指「果报识」,然而在此它则是指「果报识」及前世的「业识」两者。「名」(nāma)一词是指与果报识相应的诸心所;「色」(rūpa)一词则是指业生色。在「五蕴有」(pañcavokāra- bhava)里,即是在拥有一切五蕴的界地里,识缘生了名色两者。但在「四蕴有」(catuvokārabhava)里,即在无色界天里,它只缘生了名法。而在「一蕴有」(ekavokārabhava)里,即在无想有情天里,它只缘生色法。于五蕴结生,当结生心在结生那一剎那生起时,同时也生起了受、想、行三名蕴,以及某些色聚──于人类,该些色聚是身十法聚、性根十法聚与心所依处十法聚。由于心(识)在这些俱生名色法里是主,所以说识缘生了名色。

(四)缘于名色,六处生起:在此,「名色」的定义与第三项相同。在六处当中,首五处是眼、耳、鼻、舌、身五净色,而意处则是指三十二种(世间)果报心。当业生色生起时,它们缘助也是属于业生色的五净色生起。当诸相应心所生起时,它们缘助于此称为意处的果报心生起。换言之,果报心缘生名,而名则缘生果报心;它们之间的关系是「相互缘」(aññamaññapaccaya)。在欲地里,名色缘生所有六处;在色地里,它们则只缘生眼、耳及意三处;在无色地里则只有名缘生意处,这是该地仅有之处,因为在其地完全没有五色处。

(五)缘于六处,触生起:在此「触」(phassa)是指与果报心相应的触心所。触是心、诸心所及目标「前来相聚于」(saṅgati)六处当中之一处。生起于眼处的触名为「眼触」。它是眼净色、色所缘及眼识之相聚于一处。其他的耳触等也同样地依靠各自的处生起。「意触」则是与除了双五识之外的二十二果报心相应的触。由于触必须有处才能生起,所以说触缘于六处而生起。

(六)缘于触,受生起:每当触生起时,受(vedanā)即会缘于该触而同时生起。触是识与目标接触,而在它们接触时必定会有某种缘于触而生起的感受。受有六种:眼触生受、耳触生受、鼻触生受、舌触生受、身触生受及意触生受。在感受的素质方面,受依据其处及目标可以是乐受、苦受或舍受。

(七)缘于受,爱生起:受缘生渴爱(taṇhā)。爱有六种:(颜)色爱、声爱、香爱、味爱、触爱及法爱。每一种又可依以下三方面分为三种:一、纯粹只是渴爱欲乐;二、渴爱有(生命),即含有常见(sassatadiṭṭhi)的渴爱;三、渴爱断灭,即含有断见(ucchedadiṭṭhi)的渴爱。在究竟界上,所有不同种类的爱都是贪心所(lobha)──见第七章、节卅八。

虽然爱可依其目标而分别,但事实上爱是依靠接触目标而生起的受。若人体验到乐受,他就会享受该乐受,而他追求该目标的目的纯粹只是因为它能够激起乐受。反之,当他体验到苦受时,他会渴望脱离苦,以及渴望会有某种乐受取代它。舍受的本性是宁静的,而这也能成为渴爱的目标。如是三种受缘生了种种爱。

(八)缘于爱,取生起:在此,「取」(upādāna)是在前文已解释的四种取(见第七章、节七)。「欲取」是强化了的爱,是贪心所的一种呈现方式;其他三种取是邪见心所的呈现方式。这些取都缘于爱。于第一项,对目标微弱或起始的贪名为爱,而强化了的贪则名为取。于其他三项,缘生邪见的贪名为爱,在受到该贪的影响之下而接受的邪见则名为取。

(九)缘于取,有生起:有(存在)有两种:各种存在的造业的主动过程(业有,kamma- bhava)与被动的或 生起果报的过程(生有,upapattibhava)。业有是指二十九种善与不善思,或一切能够产生新的有(存在) 的善与不善业。生有则是指三十二种果报心、它们的相应心所及业生色。

取是业有之缘;在取的影响之下,人们才会有作为而累积了业。取是生有之缘,因为即是取导致人们依所造之业再生死轮回。

(十)缘于有,生生起:于此,生(jāti)是指****于一个新生命里的*的世间果报心、其相应心所及业生色生起于其中一个生存地。*未来的生(jāti)****发生的主要缘是善与不善业,即业有。

(十一)缘于生,老死等生起:一旦生发生,老死已是无可避免的,而在生与死之间也可能会生起其他苦,例如愁、悲、苦、忧及恼。这一切苦的根源即是生,所以把生列为它们的主要缘。

如是生起了这整堆苦:在第十一项里所举出的整堆苦即因上述互相牵连的诸缘法及缘生法而生起。

节四:分析的类别

Tattha tayo addhā, dvādas’aṅgāni, vīsat’ākārā, tisandhi, catusaṅkhepā, tīṇi vaṭṭāni, dve mūlāni ca veditabbāni.

当知有三时、十二支、二十法、三连结、四摄类、三轮转及二根。

节五:三时

Kathaṃ? Avijjā, saṅkhārā atīto addhā; jāti, jarāmaraṇaṃ anāgato addhā; majjhe aṭṭha paccuppanno addhā ti tayo addhā.

如何?无明与行属于过去时;生及老死属于未来时;中间八支属于现在时。如是一共有三时。

节五之助读说明

当十二支依三时分别时,应明白这只是为了显示生死轮回里的因缘结构。当知被归纳于某一时的缘起支并不是只在该时运作,而不会在其他时运作。事实上,如节七里所指出,在每一世里****总是一起有****这些互相牵连和交织的十二缘起支。

节六:十二支

Avijjā, saṅkhāra, viññāṇaṃ, nāmarūpaṃ, saḷāyatanaṃ, phasso, vedanā, taṇhā, upādānaṃ, bhavo, jāti, jarāmaraṇan ti dvādas’aṅgāni. Sokādivacanam pan’ettha nissandaphala- nidassanaṃ.

十二支是:一、无明;二、行;三、识;四、名色;五、六处;六、触;七、受;八、爱;九、取;十、有;十一、生;十二、老死。所示的愁等词是(生之后)偶有的结果。

节七:四摄类

Avijjā-saṅkhāraggahaṇena pan’ettha taṇh’ūpādāna-bhavā pi gahitā bhavanti. Tathā taṇh’ūpādāna-bhavaggahaṇena ca avijjā-saṅkhārā; jāti-jarāmaraṇaggahaṇena ca viññāṇadiphala- pañcakam eva gahitan ti katvā:

Atīte hetavo pañca idāni phalapañcakaṃ

Idāni hetavo pañca āyatiṃ phalapañcakan ti.

Vīsat’ākārā, tisandhi, catusaṅkhepā ca bhavanti.

于此,在提及无明与行时,爱、取与有也已包括在内。同样地,在提及爱、取与有时,无明与行也已包括在内。在提及生与老死时,识等五果也已包括在内。

如是有:

一、过去五因,

二、现在五果;

三、现在五因,

四、未来五果。

如是有二十法、三连结及四摄类。

节七之助读说明

当心中的无明还未断除时,爱与取就还会生起;而每当爱与取发生时,它们都是以无明为根本及与它俱行。再者,「行」与「有」二词都是指同一种究竟法,即:造业之思。因此,每当提及其中一词时,另一者也已包括在内。在二十法当中并没有个别列出生与老死,因为它们是名色法之相,而不是究竟法。它们所代表的究竟法是从识至受这五个缘起支。

三连结是:一、过去因(行)与现在果(识)的因果连结;二、现在果(受)与现在因(爱)的果因连结;三、现在因(有)与未来果(生)的因果连结。

节八:三轮转

Avijjā-taṇh’ūpādānā ca kilesavaṭṭaṃ; kammabhavasaṅkhāto bhav’ekadeso saṅkhārā ca kammavaṭṭaṃ; upapattibhava- saṅkhāto bhav’ekadeso avasesā ca vipākavaṭṭan ti tīṇi vaṭṭāni.

三轮转:

一、无明、爱与取属于烦恼轮转;

二、称为业有与行的生存一部份属于业轮转;

三、称为生有等的生存一部份属于果报轮转。

节八之助读说明

这三轮转显示了生死轮回的方式。最为基本的轮转是烦恼轮转。在受到无明蒙蔽及渴爱驱使之下,人们投入于造作种种世间的不善与善业。如是烦恼轮转引生了业轮转。当此业成熟而产生果报时,那即是业轮转引生了果报轮转(异熟轮转)。在对这些苦乐的果报作出反应时,还沉溺于无明的人即会受到渴爱所制伏,而欲享受更多愉悦体验、执取已获得的、以及尝试避免痛苦的。如此果报轮转再引生另一个烦恼轮转。如是这三轮转不断地转着,直至无明被诸圣道根除。

节九:二根

Avijjātaṇhāvasena dve mūlāni ca veditabbāni.

当知无明与爱是二根。

节九之助读说明

无明被称为从过去直透到现在受之根;爱被称为从现在直透到未来老死之根。

节十:总结

Tesam eva ca mūlānaṃ nirodhena nirujjhati

Jarāmaraṇamucchāya pīḷitānam abhiṇhaso

asavānaṃ samuppādā avijjā ca pavattati.

Vaṭṭam ābandham icc’evaṃ tebhūmakam anādikaṃ

Paṭiccasamuppādo ti paṭṭhapesi mahāmuni.

通过断除此二根,轮回即会断灭。对于常受老死之惑逼迫者,一旦诸漏生起,无明即再次转起。如是大贤者说示三地缠结及无始的轮回为「缘起」。

节十之助读说明

在《正见经》(《中部‧经九》)里,舍利弗尊者受到询问以解释无明之因,而他回答道:「当漏生起,无明即生起」(āsavasamudayā avijjāsamudayo)。在询问他什么是漏的因时,他回答道:「当无明生起,漏即生起」(avijjāsamudayā āsavasamudayo)。由于在诸漏当中最为根本的即是「无明漏」(avijjāsava),舍利弗尊者所说的意谓了任何一世的无明都缘生于前一世的无明。这即成立了无始(anādikaṃ)轮回,因为任何一世的无明都缘生于前一世的无明,而如此往回推是无尽的。关于诸漏,见第七章、节三。

发趣法

(paṭṭhānanaya)

节十一:二十四缘

(1) Hetupaccayo, (2) ārammaṇapaccayo, (3) adhipati- paccayo, (4) anantarapaccayo, (5) samanantarapaccayo, (6) sahajātapaccayo, (7) aññamaññapaccayo, (8) nissayapaccayo, (9) upanissayapaccayo, (10) purejātapaccayo, (11) pacchājāta- paccayo, (12) āsevanapaccayo, (13) kammapaccayo, (14) vipākapaccayo, (15) āhārapaccayo, (16) indriyapaccayo, (17) jhānapaccayo, (18) maggapaccayo, (19) sampayuttapaccayo, (20) vippayuttapaccayo, (21) atthipaccayo, (22) natthipaccayo, (23) vigatapaccayo, (24) avigatapaccayo ti ayam ettha paṭṭhānanayo.

此发趣法(有二十四缘):一、因缘;二、所缘缘;三、增上缘;四、无间缘;五、相续缘;六、俱生缘;七、相互缘;八、依止缘;九、亲依止缘;十、前生缘;十一、后生缘;十二、重复缘;十三、业缘;十四、果报缘(异熟缘);十五、食缘;十六、根缘;十七、禅那缘;十八、道缘;十九、相应缘;二十、不相应缘;廿一、有缘;廿二、无有缘;廿三、离去缘;廿四、不离去缘。于此,这是发趣法。

节十一之助读说明

上面所列的二十四缘是《发趣论》的主题。《发趣论》详尽地解释了于《阿毗达摩论》第一部《法聚论》里列举的名法与色法之间种种互相连系的方式。若要正确地理解《阿毗达摩论》里的发趣法,至少必须明白每一缘所涉及的三法:一、缘法(paccayadhammā)──这是作为其他法之缘的法;此缘法通过产生、支助或维持其他法而成为其缘。二、缘生法(paccayuppannadhammā)──这是受到缘法缘助之法;它在受到缘法支助之下而得以生起或持续存在。三、缘力(paccayasatti)──这是缘法作为缘生法之缘的特有方式。

从节十三至廿七,阿耨楼陀尊者将会解释二十四缘如何构成了各种不同的法之间的关系。他没有照着原有的次序逐一地解释每一个缘法,而是把缘法及缘生法归纳为名法、色法及名色法三组,然后再把这三组组成六对以解释关于每一对之间的缘。在阐明这些节里的内文时,若遇到不清楚之处,我们将会提起每一缘所涉及的上述三法。

节十二:简要应用

Chadhā nāman tu nāmassa pañcadhā nāmarūpinaṃ

Ekadhā puna rūpassa rūpaṃ nāmassa c’ekadhā.

Paññattināmarūpāni nāmassa duvidhā dvayaṃ

Dvayassa navadhā cā ti chabbidhā paccayā T kathaṃ?

名以六种方式作为名的缘。名以五种方式作为名色的缘。再者,名以一种方式作为色的缘,色也以一种方式作为名的缘。概念与名色以两种方式作为名的缘。名色以九种方式作为名色的缘。如此有六种缘。如何?

表8-1:二十四缘及其分类

1*因缘*
2*所缘缘*
3*增上缘**一、所缘增上
二、俱生增上*
4*无间缘*
5*相续缘*
6*俱生缘*
7*相互缘*
8*依止缘**一、俱生依止
二、前生依止
a.依处前生依止
b.依处所缘前生依止*
9*亲依止缘**一、所缘亲依止
二、无间亲依止
三、自然亲依止*
10*前生缘**一、依处前生
二、所缘前生*
11*后生缘*
12*重复缘*
13*业缘**一、俱生业
二、异剎那业*
14*果报缘*
15*食缘**一、色食
二、名食*
16*根缘**一、前生根
二、色命根
三、俱生根*
17*禅那缘*
18*道缘*
19*相应缘*
20*不相应缘**一、俱生不相应
二、前生不相应
三、后生不相应*
21*有缘**一、俱生有
二、前生有
三、后生有
四、食有
五、根有*
22*无有缘*
23*离去缘*
24*不离去缘*

节十三:名作为名的缘

Anantaraniruddhā cittacetasikā dhammā paccuppannānaṃ cittacetasikānaṃ dhammānaṃ anantara-samanantara-natthi- vigatavasena; purimāni javanāni pacchimānaṃ javanānaṃ āsevanavasena; sahajātā cittacetasikā dhammā aññamaññaṃ sampayuttavasenā ti chadhā nāmaṃ nāmassa paccayo hoti. 名以六种方式作为名的缘:

刚灭尽的心与心所是现在心与心所的无间缘、相续缘、无有缘及离去缘。

前生速行是后生速行的重复缘。译按:对于两个相续生起的心,前生心是指在前一个心识剎那生起的心;后生心是指在后一个心识剎那生起的心。

俱生心与心所互相作为相应缘。

节十三之助读说明

无间缘与相续缘:此二缘的意义相同,只是名称不一样而已;这是为了从稍微不同的角度看同一缘。如之前所作的诠释,无间缘是属于缘法的名法导致属于缘生法的名法在它灭尽之后即刻生起,以便没有其他名法可以插入它们之间。相续缘是属于缘法的名法导致属于缘生法的名法在它灭尽之后依照心之定法即刻生起。此二缘可应用于在任何一个剎那里灭尽的心与心所,以及紧随它们之后生起的心与心所。刚灭尽的心与心所是缘法,随后即刻生起的心与心所是缘生法。然而阿罗汉的死亡心并不能作为无间缘或相续缘,因为在它之后并没有任何心生起。

无有缘与离去缘:此二缘是另一对性质相同而名称不同之缘。无有缘是名法之灭尽给予其他名法有机会随它之后生起。离去缘是名法之离去给予其他名法有机会随它之后生起。此二缘的缘法及缘生法与无间缘及相续缘里的相同。

重复缘:于此缘,属于缘法的名法导致与它同类但属于缘生法的名法在它灭尽之后更强更有效率地生起。就有如学生在重复地温习功课之下,变得对其功课更加熟悉;同样地,缘法在导致与它同类的缘生法相续地生起时,即对后者注入了更强劲之力。除了每一个心路过程里的最后一个速行之外,任何一个世间善、不善及唯作速行名法,只要它们能够作为下一个速行剎那里拥有同一种业力品质(善、不善或唯作)的名法之缘,它们即能作为此缘的缘法。后者是属于此缘里的缘生法。

虽然四出世间道心也是善速行,但它们不能作为重复缘的缘法,因为随它们之后生起的是属于果报心的果心,因此缺少了重复。虽然果心能相续地生起于速行的阶段,但由于它们是果报心,它们并不符合重复缘的缘法的定义。然而,在道心之前生起的欲界三因善心是属于重复缘的缘法,而道心则属于缘生法。

相应缘:此缘是属于缘法的名法导致属于缘生法的名法一同生起及作为一个无可分离的相应组合;该组合的特征是同生、同灭、拥有同一个目标(所缘)及拥有同一个依处色(见第二章、节一)。对于此缘,若取任何一心(指心与心所的组合)的任何一个名法为缘法,其余的相应名法即是缘生法。

节十四:名作为名色的缘

Hetu-jhānaṅga-maggaṅgāni sahajātānaṃ nāmarūpānaṃ hetādivasena; sahajātā cetanā sahajātānaṃ nāmarūpānaṃ; nānākkhaṇikā cetanā kammābhinibbattānaṃ nāmarūpānaṃ kammavasena; vipākakkhandhā aññamaññaṃ sahajātānaṃ rūpānaṃ vipākavasenā ti ca pañcadhā nāmaṃ nāmarūpānaṃ paccayo hoti.

名以五种方式作为名色的缘:

因、禅支与道分是俱生名色法的因缘等。

俱生思是俱生名色的业缘;异剎那思是业生名色的业缘。

诸果报(名)蕴互相作为果报缘及作为俱生色的果报缘。

节十四之助读说明

因缘:于此缘,缘法的作用是有如根一般使到缘生法稳固。此缘的缘法是名为「因」的六种心所(见第三章、节五):贪、瞋、痴三不善因,以及可以是善或无记的无贪、无瞋、无痴三美因。缘生法是与每一因相应的名法及俱生的色法。俱生色是指在结生时生起的业生色,以及在生命期里生起的心生色。就有如树根是树存在、成长与稳固的根本一般,这些因引生了缘生法,以及使到它们稳固。

禅那缘:此缘的缘法使到缘生法紧密地观察目标。于此的缘法是七禅支,但只有五种心所(见第七章、节十六、廿三)。缘生法是与禅支相应的心与心所(除了双五识),以及俱生色法。虽然俱生色法并不能观察目标,但由于它们是因紧密观察目标的禅那支而产生,所以它们也被包括在缘生法之内。

道缘:此缘的缘法使到缘生法作为达到某个目的地的管道。此缘的缘法是十二道分,但只有九种心所(见第七章、节十七、廿三)。四邪道分是达到恶趣的管道,八正道分则是达到善趣与涅槃的管道。于此的缘生法是除了十八无因心之外的一切与道分相应的心与心所,以及俱生色法。虽然果报心与唯作心里的道分并没有导向任何目的地,但还是被列为道分,因为依它们的本性,它们与能够导向各种目的地之法类似。

业缘:此缘有两种:一、俱生业缘(sahajāta-kamma- paccaya);二、异剎那业缘(nānākkhaṇika-kammapaccaya)。

(一)于俱生业缘,缘法是八十九种心里的思心所,缘生法是与思心所相应的心与心所及俱生色法。于此作为俱生业缘的思使到其相应名法执行各自的作用,同时也激使某种色法生起。

(二)于异剎那业缘,缘法与缘生法之间间隔着一段时间。此缘的缘法是过去的善或不善思;缘生法是在结生与生命期里的果报心及其心所,以及业生色。于此,缘力是思产生相符的果报名法及业生色的能力。此缘也存在于道心与果心之间。

果报缘:此缘的缘法使到与它同生的缘生法保持被动及不活跃。此缘的缘法是果报心与心所;缘生法也是该些果报名法,以及俱生色法。由于诸果报心是因为业成熟而产生,它们并不活跃而且被动。如是,于熟睡者的心中,果报有分心连续不断地生灭,但其时他并没有致力于造身、语或意业,也没有清晰地觉知目标。同样地,在五门心路过程里的果报心也没有致力于识知它们的目标。只有在速行的阶段才有致力于清楚地识知目标,也只有在速行的阶段才有造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