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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4 楞嚴經

二○一、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

十卷,六二○二七字。大藏第十九册(一○五)。唐· 神龍元年(七○五)五月廿三日,中天竺沙門,般剌密諦,於廣州制止道場譯出。

阿難示墮摩登伽難,佛放頂光説呪,勅文殊將呪往護,提奬來歸,啓請大法。佛爲先開圓解,次示圓行,次明圓位;乃至精研七趣,詳辨陰魔。

蕅益大師云:“此宗教之司南,性相之總要,一代法門之精髓,成佛作祖之正印也。”豈局限於密部?以故,方等部經閲完之後,即閲此經及古今註疏。

註疏五十四種

①【首楞嚴義疏注經】

二十卷,約二十五萬字。大藏第三十九册(八二三),卍續藏第十六册。宋· 長水沙門子璿集。

釋經十門分别:一、 教起因緣,二、 藏乘分攝,三、 教義分齊,四、 所被機宜,五、 能詮體性,六、 所詮宗趣,七、 教迹前後,八、 傳譯時年,九、 通釋名題,十、 别解文義。

教迹前後者:佛説此經,非謂一時頓説,説必前後,集者約類總爲一部。謂佛初説,匿王在座,敘外致疑,破彼斷見;後至阿難疑問七趣,舉瑠璃王誅釋種姓,善星比丘妄説法空,二俱生身陷入地獄。瑠璃豈非匿王之子?王死爲嗣,方誅瞿曇。豈有事之未形而預致問耶?故知此經非一時説。

若以文義往定,即法華後,涅槃前也。經文明指耶輸受記,持地證經;以義往推:序歎聲聞,非約小行,應身無量,度脱衆生,法華已前,無此歎故;聲聞入實,法華已前,亦無顯露,今經有故。各説圓通,諸小乘者皆序本時,或述今遇,盡證圓妙;法華前無,應知在後。然又不唱入滅之期,定涅槃前。二經同部,此經居中,俱醍醐味,無所疑也。

經分三分:一序分,二正説分,三流通分。

正説分三:㈠ 阿難悲恨請修三昧,㈡ 同時大衆俱欲欽聞,㈢ 如來乘機廣爲開演,又分七:一顯如來藏心,二明修行方便,三辨離魔業行,四示位地階差,五出聖教名殊,六辨趣生因果,七陳禪那境界。

②【首楞嚴經義疏釋要鈔】

六卷,約十二萬餘字。卍續第十六册。宋· 長水沙門懷遠録。

義疏者,蓋直以一家要義而消經也。流通雖久,而鈔闕焉。先師所作,若文若義,焕猶日月,何俟于記?以後學猶昧,乃不得已,集成鈔文六卷,既釋疏之要義,故以釋要命題。

③【 楞嚴經集註】

十卷,約二十七萬餘字。卍續第十七册。宋· 北峰沙門宗印釋題,北峰四世孫本無(思坦)集註。

釋題五玄:人法爲名,常住真心爲體,圓通妙定爲宗,反妄歸真爲用,上妙醍醐爲教相。

釋題引用:孤山、吴興、可觀、雲間、長水、栢庭諸家疏釋。

集註引用:興福、資中、檇李、真際、孤山、吴興、長水、道歡、補遺、纂註、釋要諸疏。

正宗大科分六:初、依常住真心以開圓解,二、 依常住真心以起圓行,三、 依正助兩行以分圓位,四、 承三法既備問名受持,五、 因釋餘疑廣辨七趣,六、 無問自説預明禪境。

④【楞嚴經熏聞記】

五卷,十三萬餘字。卍續第十七册。宋· 吴興沙門仁岳述。

“予集解經畢累載,覆讀,來學相繼,似有緣於此經乎?所患前解文節尚疎,將恐後昆義路猶壅,更欲補助,爲之乎記。(宋仁宗)慶曆四年(一○四四),赴請永喜,住西山蘭若。初講法華;至五年,復講斯典。林泉既僻,香火多暇,因是捉筆以酬先志。記成,凡數萬言,析爲五卷。庶記者聽者,不忘圓通簡要之道,故題曰熏聞。”

⑤【首楞嚴經義海】

三十卷,約二十三萬餘字。中華藏第二輯線裝第十四册。集:長水、泐潭、吴興、三家註疏而成。宋· 福唐沙門咸輝,排經入注。

⑥【楞嚴經箋】

二十卷,二十餘萬字。卍續藏第八八、八九册。宋· 沙門可度箋。

⑦【楞嚴經合論】

十卷,約十三萬餘字。卍續第十八册。宋· 洪覺範禪師造論。東吴沙門正受會合。

⑧【楞嚴經要解】

二十卷,十五萬餘字。宋· 温陵沙門戒環解。卍續第十七册。

開釋科三:初、通釋經題,二、 通敘科判,三、 正釋經文。

楞嚴自唐至宋,科判疏釋,十有餘家。……其科經,皆執:匿王、瑠璃異代,謂非一會頓説。其判教,皆局持地、耶輸等事,而斷爲法華之後。愚竊疑焉。請先質之。

夫夜壑負趨,速於反掌;匿王代謝,可唯旦暮。而楞嚴法會,自夏徂冬。此不應執異王疑異會也。

法華,自灯明已還,諸佛無時不説,菩薩無時不證;持地既曰“聞諸如來宣妙蓮華”,豈止釋迦歟?

經稱摩登由神呪力,消其愛欲;與耶輸同悟宿因,或得出纏,或蒙授記。若執授記爲法華之事,則靈山會上當有摩登,乃可言同。且曰“由神呪力”,灼非法華。況有道記、果記之異;疑今經所言,道記耳,非法華果記也。此又不應局授記而定先後也。

經言“最後垂範”者,彼乃結辯魔文,當第十卷末,實楞嚴法會最後,非臨滅之最後也。

舊引多説,不可縷疏,皆未足爲科判準繩。科判失準,則理義自差。

今准吾 佛設教之序,未知其可也。請陳管見:

夫法王説法,有條不紊,初説一乘頓教以立本,即華嚴也;次説三乘漸教以逗機,即阿含、方等、般若也;後説一乘圓教以顯實,即法華也。

楞嚴,即般若、法華之中,實大乘終極之教。故如來密因、菩薩萬行,修證之法,一切畢竟,自此已往,無復進修,直造一乘圓妙之道。故法華會上,更無地位之説;純談妙法,隨根印可,授記作佛而已。蓋出興大事,於法華,至矣,盡矣,不可有加矣!法華之後,便説涅槃,扶律談常而終焉。……正宗分五:初、經初至四卷中,爲見道分;二、 四卷中至七卷末,爲修道分;三、 七末至八中,爲證果分;四、 八中,列示經名,結顯大旨,爲結經分;五、 八中至經盡,爲助道分。

⑨【 大佛頂首楞嚴經會解】

二十卷,約十七萬餘字。中華藏第二輯,線裝第二十六册。元· 師子林沙門惟則會解。

會解引:興福、資中、真際、檇李、長水、孤山、吴興、泐潭、温陵,九家之解,附己爲十,而成此著。

⑩【首楞嚴經纂註】

十卷,約十萬餘字。卍續藏第九十册。明· 檇李沙門真界纂註。

序云:“……余始窺會解,頗信於佛旨無遺;久翫經文,漸覺於聖心未盡。潛神默究,稍獲端倪。由是,搜諸家之章疏,纂衆解之精微,明宗趣而辯異同,會問答而申明隱略;其猶捧土何增萬仞,掬水豈益九淵?不揆闇短,妄擬會通,採集群言,目爲纂註。……”

瞿序云:“註之得於長水、温陵者,十之七;得於泐潭、孤山、諸家者,十之二;得於上人之獨見者,十之一。諸師名號不復録;以融而爲一,則經旨脉絡相屬,讀者爲便。且諸師所説,世習見之,讀可自見也。此上人所語予者。”

正宗分五,全同温陵。蒙鈔謂其爲會解枝流。

11【楞嚴經精解評林】

三卷,約十萬餘字。卍續藏第九十册。明· 太史焦竑纂。

焦竑,明· 江寧人。字弱侯,號澹園。博極群書,善爲古文,典正馴雅,卓然名家。萬曆中,殿試第一,官翰林修撰。明史經籍志,即出其手。

纂集長水、孤山、温陵諸家而成。亦是會解枝流。此爲儒士釋楞嚴之一。

12【楞嚴經説約】

一卷,一萬餘字。卍續第八十九册。明· 淮海居士陸西星述。

“説約引語……晚討竺墳,刳心健相;質成魯誥,自信同源。……儒門宗旨,何異西來?乃緇衣之流,專爲密藏,始自左於吾儒;互有諍論,豈其然乎?……是目也:剪去枝葉,直露本根;會筆受之旨趣,獨取衷於環師。……至約在我,而言説可以盡捐。如來有所説法不?予欲無言。知者不言也。此無説之説,約中之至約者。三教聖人,曾二語哉!”

分三十品,約示經義。

13【楞嚴經述旨】

十卷,約六萬餘字。卍續同上。明· 陸西星述。

楞嚴述旨:述覺皇之旨,重宣其義而説之也。此爲儒士解楞嚴之二。

14【楞嚴經宗通】

十卷,約二十八萬餘字。卍續藏第二十五册。明· 南岳曾鳳儀宗通。

作者三禮智者大師拜經台,發願書楞嚴於石室,以終大師之願。已而徧採宗語,配合經文,取宗通説通之義。

序云:“……余不自揆,徧採宗語,配合經文之後,或與暗符,或與互見,或推衍其意,或發所未發;念之所到,隨取隨足,余亦不自知其湊泊一至於此。……”

書後云:此宗通十卷,詮釋諦理,融洽分明;更博採從上宗師公案言句,與經文逐段互發,爲向來未有之創格,而實宗説兼通之要典,自序中所謂“天地間合有此種議論”者,是也。

15【楞嚴經正脉疏】

十二卷(疏十卷,懸示一卷,科一卷。流通本或分作四十卷),四十四萬餘字。卍續藏第十八册。明· 西湖沙門交光真鑑述。

師自敘從楞嚴發悟。病中見佛接引,請假註經。掃拂台觀,排抵會解。流傳幽朔,驚動江左。咸謂:經入震旦,未有此解。

舊解徒知慕經圓妙,不能曲順經文,深研本有圓妙的旨,而乃傍引他家彷彿圓妙之義以會釋之;故不惟文義了不相合,且將本經元來脉絡,悉成紊亂,而首尾不相通貫。

故今新疏,但惟奉順佛經,曲搜本意,令其脉絡貫通;則經中本有圓妙深意,豈他家所能比擬?故名正脉,意在此也。……

初、申己解由者:

“斯經流通震旦,自唐及今,千有餘載,領其義理,形於文辭者,固不可勝紀;而部帙名家,幾滿十數。天如取九家著作,而會通去取,補以己意,目爲十家會解。自謂具衆美而斷猶豫,義無不盡。人亦服其該博,而復樂其簡要,切中時機。是以交口讚善,而競相講習。自元末及今,二百餘年,海内慕楞嚴而講聽者,惟知有會解,而他非所尚。故尋經旨者,須從會解中通釋之。有不通者,則歸罪於經之玄奥難明;罕有敢疑註家通達之未盡也。……”

申己解由,分四:㈠ 制疏始終,㈡ 略遮疑慢,㈢ 較釋功過,㈣ 略剖是非。

㈠ 制疏始終,敘述初得會解,出家學教,病危佛現,請假註經,從萬曆丙戌起,至丙申(萬曆二十四年,公元一五九六)冬,疏成。次年製懸判。

㈣ 略剖是非,開三:

一、 多種不相應迷,又二:⑴ 問答不相應謂阿難最初所問妙奢摩他等三名,古註以三止釋之爲問答不相應。⑵ 科釋不相應,謂此不但迷經,即於自科,亦多自相矛盾,如科見道,修道,證道三大科云云。

見道者,開悟理性之謂也;三觀者,修進功夫之事也。既説止觀,即是修道,何須判成見道分哉?我非撥其畢竟不是止觀;以阿難原本問定,而如來原本答定,則夫止觀定慧何違於經?但此中説定説觀,名似同於常途,而義實迥别;天台止觀,實非其類;故今反復但明其不是天台止觀而已;非並其本定本觀而總非之也。

諦者、理也、境也。若謂爲三諦,則猶近之而不甚遠。以諦境原擬性具之理而立,如人爲父母畫像,必相似焉。至於三止三觀,則是依諦所起修習功夫,如對畫像祭祀恭敬思想。今經所示三如來藏,乃如父母現在生活本身,尚非畫像可以全同;至於祭拜思敬,有何干涉耶?……若捨父母現身不行禮敬,反拜畫像,是大顛倒!是則,以三如來藏爲三諦,猶尚不可,何況迷爲三止觀乎?

……謂:約最初開解本具性定爲奢摩他,約中間入此性定爲三摩提,約最後住持修證性定爲禪那。

二、 多種不決定迷,又二:⑴ 破識不決定,⑵ 顯見不決定。

三、 結略指廣:以上二迷,實經旨中最大關要,尚皆未明,其餘節節,巨細差殊,豈能盡舉?……

二者、法古提綱:

法古人之程式,提經中之大綱也。

㈠ 確定説時,㈡ 藏乘分攝,㈢ 因緣所爲,㈣ 義理分齊,㈤ 教所被機,㈥ 能詮教體,㈦ 宗趣通别,㈧ 科判援引,㈨ 通釋名題,㈩ 别解文義。

説經時,判在法華之後,涅槃之前。同長水、孤山之説。分經兩會:結經之前爲一會;之後,阿難請談七趣,如來自説五魔,自是經外别義,另爲一會。文固判然可見,亦可釋匿王父子之疑。

藏攝中云:雖兼説呪,名標灌頂;而啓悟修證,顯文較密,過數十倍;亦但以密助顯而已,非祕密藏所收也。

因緣中,别有十:一、 畢竟廢立故,二、 的指知見故,三、 發揮實相故,四、 改無常見故,五、 引入佛慧故,六、 示真實定故,七、 直指人心故,八、 雙示二門故,九、 極勸實證故,十、 嚴護邪思故。

末更總束前文

直出斯經要義,其目有四:㈠ 決定不用識心,㈡ 決定認取根性,㈢ 決定不用天台止觀,㈣ 決定推重耳根圓通。

天台何如二十五聖?……文殊獨選耳門,則二十四聖修門皆不能齊,豈一天台修門所能齊乎?

正宗大科分二:㈠ 經中具示妙定始終,㈡ 經後别詳初心緊要。

初中三:一、 阿難哀求,二、 如來委示,三、 阿難悟證。如來委示又二:⑴ 正説經,⑵ 説經名。説經分三:説奢摩他令悟妙心本具圓定,説三摩提令依妙心一門深入,説禪那令住圓定歷位修證。

16【楞嚴經圓通疏】

明· 幽溪傳灯大師,撰玄義四卷,約五萬餘字,見卍續藏第二十册;前茅二卷,約三萬餘字,卍續第八十九册;疏十卷,約三十七萬餘字,卍續第十九册。

前茅:㈠ 敘緣起:疏名圓通之緣起。

㈡ 敘禀承:承台教百松尊者。萬曆丁亥(十五年。公元一五八七),於幽溪著玄義四卷。後閲合論,兼去秋得正脉一書,皆於顯見性中,多有所發揮。……惜合論約而不周,正脉繁而失據;處中之意,尚有俟於來哲……。 ㈢ 會異同。

㈣ 明科判:今準孤山法師大科,而多加更治,依會解而節文。

㈤ 雪疑謗:辯别眼一章,其餘皆辯正脉—正脉大非天如會解,因而波及天台,一一加以辯雪,前茅可謂全對正脉而發者也!

玄義四卷,前三,明名、體、宗、用、教;卷四,釋百松楞嚴百問。

圓通疏凡例末後一條云:是疏亦有與今師交論處者:所以爲本宗堅金城,爲會解深湯池也。若夫本家之長江一曲,異宗之美玉纖瑕,如公論何?如家法何?亦不妨或者之陽秋。其若吹毛求疵,陽排陰取,明明三尺,其肯遜諸?

指掌謂:圓通疏力扶台宗,專依會解,與正脉函矢相攻,未免傷於袒護!

17【楞嚴經摸象記】

一卷,約二萬餘字。卍續藏第十九册。明· 雲棲蓮池大師述。

記引:……唯首楞嚴,於諸經中,更多疑義,由是諸盲競共鼓噪,交臂攢指,莫可誰何!爰取是經百有餘則,略爲剖析,以例全帙。而於餘經間附一二,不復繁舉。……

後附:心經,圓覺經,法華經,遺教經,金剛經,維摩經,觀經,大彌陀經,蘭盆經,摩訶般若經,寶積經,般舟三昧經,楞伽經,彌陀經,華嚴經,永嘉集。

18【 釋楞嚴經】

一卷,四千餘字。明· 紫柏大師釋。見紫柏老人集卷六(此一卷中,一釋心經,二釋金經,三釋楞嚴,四釋毘舍浮佛偈,五釋八大人覺經,六釋十二因緣,七釋八識規矩)。中華藏第二輯,線裝第八十六册。

19【首楞嚴經懸鏡】

一卷,七千多字。明· 憨山大師述。卍續第十九册。

將通大義,總啓二章:初、大開修證之門,次、曲示迷悟差别。

初中,略有四意:㈠ 示三觀之體,屬見道分。

㈡ 示三觀之相,初、略示觀門,有三:⑴ 奢摩他空觀,⑵ 三摩鉢提不空觀,⑶ 禪那中道觀。次、正示觀相,爲四:⑴ 總示迷悟之根,⑵ 正示一心三觀之相,⑶ 略示解結之方,⑷ 廣示最初方便。此屬修行分。

㈢ 示三觀之用,屬證果分。

㈣ 結三觀之名。

20【首楞嚴經通議】

十卷,約十八萬餘字。卍續同前。明· 憨山大師述。

懸鏡中大義二章,即此經正宗大科。

懸判云:“……今觀此經,發起示墮淫室,此正阿含之時也;其徵心以破執身常見,匿王以破執身斷見,乃阿含之教也;其辯妄見以顯真見,破見精以顯本覺,義與深密同時也;五藴三科會歸藏性,則同般若真空,法華實相,又歷兩時之間也;七大徧周,性真圓融,實與華嚴理事無碍法界相等也;及至四卷中云:一爲無量,無量爲一,小中現大,大中現小,於一毛端現寶王刹,坐微塵裏轉大法輪,此乃略顯華嚴事事無碍法界,正是所歸妙莊嚴海,是謂究竟歸寧之地也。三身一體,至是乃顯,釋迦出世之本懷,教化衆生,必欲引攝至此而後已。是知:此經,無教不收,無機不攝,豈可局定一時哉!……而空假中三觀法門,乃爲破惑之利具。……苟不以理融通,印契佛心,即刻定一時,於法奚益?故弘通者,貴在得本,而不貴乎泥迹也。”

21【楞嚴經截流】

二卷,一萬餘字。卍續藏第八十九册。明· 天台沙門傳如述。

小序云:“……故如來頂放寶光,化佛説呪,明以無相之相,截其相見;無説之説,截其音聞;何流不入?何寂不現?十卷經文,便爾具足。今世解經,無慮數十百家,又從無相生相,無説生説;文義知解,横流潰溢;慶喜之藥,翻作如來之病!戒法師,獨揭頂相爲現量之境,融詮經文,群流自截。……”

卷末云:“是經,始緣阿難不了佛身非色,聲亦非聲,致登伽幻呪之所轉。佛乃因其發心徵其心,因其見相辯其見;以致四科、七大,至於盡經,重請五陰盡相,曾未外此。是故,能了頂光化佛色聲本幻,如是,則摩登在夢,受轉者,其誰耶?噫!大佛頂之爲教也,亦至矣!行人當於現量一體形教乃及文言可也;又悟象忘言,今截流意也。”

22【 楞嚴經臆説】

一卷,三萬餘字。卍續藏第十九册。明· 沙門圓澄註。作者是曹洞宗下第三十二代。

此禪門宗下之説。

23【首楞嚴經直指】

十卷,約二十萬餘字。卍續藏第二十二册。明· 丹霞天然禪師直指。

師洞宗三十四世。冥坐丹霞三月成直指。其門人今釋敘云:微朕不留,是跡皆剗;言言本色,不借華詞;其不可思議之妙,實有與諸家逈絶者。又、今辯序云:入理深談,多提持向上;啓發悟門,真足爲上根之助。

正宗大科分四:一、 直示圓悟,二、 依悟圓修,三、 廣垂修範,四、 細别業果精剔魔外。

24【首楞嚴經直解】

十卷,二十四萬餘字。卍續藏第八十九册。明· 沙門廣莫直解。

先定時味:昔神智、柏庭二師,以此經判歸方等;今時妙峯覺法師,按天台玄文,出楞嚴百問,往破諸説,亦以此經定屬方等。然此經中處處彈訶,正屬方等—通方等中,圓教所攝。次明綱要。次凡例六則。然後依文直解,不立科判。

25【楞嚴經講録】

十卷,近二十萬字。明· 柴紫沙門乘時講録。卍續第八十九册。依文消釋而已。

26【 楞嚴經祕録】

十卷,二十一萬餘字。卍續第二十册。明· 天台一松大師説,門人靈述記。

正宗大科分二:初至八卷爲正道,後至十卷末不戀三界爲助道。

正道分四:初、明究竟堅固理,二、 示究竟堅固行,三、 顯究竟堅固位,四、 結究竟堅固名。

27【楞嚴經擊節】

一卷,近萬字。卍續第二十二册。明· 沙門大韶著(出千松筆記)。

28【楞嚴經懸談】

一卷,近五千字。卍續同上。明· 沙門觀衡撰(出顓愚和尚語録)。

此經十卷文義,不出阿難所請九句之義。阿難恨自己修小乘,道力未全,不能折伏娑毘羅呪。欲請十方如來大全道力、無上菩提之妙因,冀佛發明菩提之因,依之修證,成菩提妙果。既全佛之道力,即得大自在。阿難之請,意在於此。

29【楞嚴經略疏】

十卷,約六萬餘字。卍續藏第二十三册。明· 鼓山沙門元賢述。

初作翼解二卷,以佐諸疏之未逮;後乃廣翼解而作略疏,間亦博採衆説,融爲一家之言。大旨固不憚闡揚,而曲折亦所必晰,務使觀者,觸目而爽然會心,不爲經文所蔽、諸疏所亂而已。天台耶?賢首耶?固未暇問其後塵也。

30【楞嚴經證疏廣解】

十卷,約二十萬餘字。卍續第二十二册。明吴興天池居士凌弘憲點釋。據沙門界澄證疏,集諸家廣解而成。

31【楞嚴經如説】

十卷,約十五萬餘字。卍續第二十、二十一册。明· 居士鍾惺撰。

竟陵鍾惺伯敬,留心此經,希望信解,栖尋衆典,研討五年;復得永新賀居士中男,幾番酬酢,再四講論,辨因果於兹經,析異同於諸教。復恐遺忘,勉爲疏緝。取經中“如所如説”之義名之,竊佛五語之一也。

32【楞嚴經合轍】

十卷,約二十五萬餘字。卍續第二十二册。明· 二楞一雨法師通潤述。

“師、雪浪高足,分擅講註者。有巢口雨手之目;雨即二楞通潤。語句尖新,世多樂習。借禪門棒喝之談,資講筵排演之口。雜拈公案,多引機緣;接引宗徒,隨喜教海,於是經不無少補。”(指掌)“楞嚴一經,統萬法爲兒孫,攝群經爲眷屬;文雖十卷,實大藏之都序也。有志教法者,不可不先讀,又不可不熟讀;熟則心目口齒間,隱隱隆隆,自有入路。不必借人頦頰,拾人涕唾。若果先明經義,回視諸家註疏,涇渭立見。否則爲註疏奪心,而經義反晦矣。

偶於友人案頭,得見楞嚴正脉,展卷讀之,其指瑕擿疵處,則與向所私記者,大半相合;其不合者,十之三四。……第鑑師婆心太切,欲使人人盡解,故經義無論易難,皆詳釋之。唯詳故,語亦繁,繁則不便於初學,皆望洋而退。余故復將平日私記,而與諸佛性相若合一轍者,裒成一帙,以付欹劂;實欲誘引同志好繁好簡者,並入圓通法門耳。”(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