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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丁二(能依)

分二:一、宣说根本无明;二、宣说不善业。

戊一、宣说根本无明:

现在宣说能依之业:

    一切诸法之所依,    业之根本即无明,

    本体三毒贪嗔痴,    所生三有黑白业。

由于最初没有了达光明心性的本来面目而成为二取迷乱之基,进而迷乱为轮回中的一切众生。《般若摄颂》中云:“佛说诸有情,皆由无明生。”下等恶趣众生、中等人类、上等天众均由各自业力而感受种种苦乐,这一切的根本即是无明,由此产生与之相应的三毒、与这相应的不善业,以及随福德分善业的轮回乐果。

戊二(宣说不善业)

分二:一、宣说分基;二、宣说分类。

己一、宣说分基:

以善业获得善趣享受安乐,以不善业转生恶趣遭受痛苦。此处宣说不善业。

    令堕轮回上下趣,    十不善业各自现,

    十不善中次第分,    身三语四意三业。

什么是不善业呢?不善业就是能令众生从善趣堕入恶趣唯受痛苦的十不善业,其中杀生、不与取、邪淫三种是身不善业;妄语、离间语、绮语、恶语四种是语不善业;贪心、嗔心、邪见三种是意不善业。

己二(宣说分类)

分三:一、身业;二、语业;三、意业。

庚一、身业:

宣说身之三种不善业:

    故意无误杀他众,    同分殴打等害命,

    不与取即盗他财,    同分狡诈受他财,

    与他所属行邪淫,    同分非处不净行。

对于乃至蚊虫蜂蝇以上的众生,明明知道却故意断其生命即是杀生,殴打责打等为其同分;盗窃他人财产即是不与取,其同分为以缓和的方式令他人给予财物;与他人之夫或妻、自己的亲友作不净行,以及在其他根门、非处、非时进行交媾即是邪淫,其同分用手指等在彼非处作淫行。《俱舍论》中云:“杀生即是故意中,无误杀害他众生;不予取以力暗窃,他财据为己所有;欲想前往非行处,所行邪淫有四种。”《众生分辨经释》中云:“近似真实者,与彼之分相同,所生之果与彼相似。即以棍棒殴打等(为杀生之同分);依承侍受取他财等(为不与取之同分);自以肢根勤行等(为邪淫之同分)。”

庚二、语业:

语之四不善业:

    妄语骗他知词义,    同分直言欺他心,

    离间言说挑拨语,    同分他言复传离,

    绮语恶论无稽谈,    同分无关非法语,

    粗语刺伤他心言,    同分令他不悦语。

这些是通过语言而造业,故而称为语业。言说改变他人之想法的不真实语即是妄语,见到以直言可欺骗对方便言说为其同分;口出挑拨他人关系之词为离间语,一人所说之语到另一人前漫说为其同分;供施诗韵等以及违背正法的各种无稽之谈为绮语,谈论与时间毫不相干的话语是其同分;不悦耳并刺伤他人之言为粗语,虽然动听却令他人不悦之语是其同分。《俱舍论》中云:“妄语即转他想法,词义明显被了知。离间即为分他者,染污性心之词语,粗语则指刺耳语,所有染污皆绮语。”《俱舍论释》中云:“虽是直言亦为欺骗之性,是妄语的同分;如其所说而言告他人为离间语的同分;与时无关之语是绮语的同分;虽动听却令他人不悦即是粗语的同分。”

庚三、意业:

意之三不善业:

    贪心图财欲己有,    同分贪他闻等福,

    害心嗔恨损他众,    同分不利生嗔心,

    邪见常断无因果,    同分增损等倒见。

怀有他的资财等若是我的该多好的想法,即是贪心,心怀愤恨暗想对方的多闻等福德若为我所有该多好,为其同分;损害他众的念头即为害心,不愿饶益其余众生并且心生嗔恨为其同分;诽谤业因果堕于常断边即是邪见,对正法及如理讲法的善知识等进行诽谤为其同分。《俱舍论》中云:“贪心颠倒图他财,害心即于众生嗔,视善不善不存在,即是所谓之邪见。”《众生分辨经释》中云:“嗔他多闻等福为贪心之同分;不乐利他且怀嗔恨为害心之同分;诽谤善知识、正法与他众为邪见之同分。”此处仅仅说诽谤正法与善知识是邪见的同分,而《般若八千颂》中说:“须菩提,积谤正法之业者即堕入恶趣转生为邪见众生,于无间大地狱受苦,直至为火坏劫出现时,方转生于他世间界诸大地狱中,至为火坏之劫出现时亦有其余……”其中宣说了此类人将受无量痛苦。《寂灭定幻经》中云:“纵经数多劫,身五百由旬,彼头亦五百,每一头上有,不少五百舌,一舌上耕犁,不少五百数,极炽而耕作,诽谤罪业致。”《宝积经》中云:“迦叶,吾与同吾者方能认定法与补特伽罗,凡夫不可认定法与补特伽罗。否则,会堕落之故。”

丁三(果报)

分三:一、略说自性;二、各自分类;三、彼等摄义。

戊一、略说自性:

宣说十不善业之果报:

    境心意乐加行劣,    行十不善之果报,

    异熟果与等流果,    增上果及士用果。

此等不善业是由对境不善、等起(即动机)不善、意乐不善、加行不善而产生的,诸大论中说其果报有异熟果、等流果、增上果。窍诀论中说在此三果基础上,加上士用果,共有四种。

戊二(各自分类)

分四:一、异熟果;二、等流果;三、增上果;四、士用果。

己一、异熟果:

    小品不善转旁生,    中品不善转饿鬼,

    大品不善堕地狱,    感受异熟之苦果。

《念住经》中云:“以此等小品不善之异熟果将转为旁生;如是以中品不善转为饿鬼;以大品不善堕入地狱。”

己二(等流果)分二:一、同行等流果;二、感受等流果。

庚一、同行等流果:

    等流分二同行果,    经说所行同其果。

《百业经》中云:“因为行不善业之串习力而于后世中亦依不善、行不善、转为随行不善业者。”

庚二、感受等流果:

    佛说感受等流果,    虽已获得诸善趣,

    亦成短寿多病者,    资具贫乏敌共用,

    夫妻丑陋成怨仇,    多遭诽谤受他欺,

    眷仆恶劣不和睦,    所闻粗言成诤语,

    语言无力辩才微,    贪欲强烈不知足,

    不求饶益他害处,    极为狡诈具恶见,

    十恶依次各具二,    此为感受等流果。

《百业经》中云:“……一旦转到天界、人间,也是以杀业所感而成短寿多病者;以不与取而感资具乏少且与怨敌共用;以邪淫所感夫妻不悦意且与他(她)人共享;以妄语所感多遭诽谤且为他众所欺;以离间语所感眷仆恶劣且互不和睦;以粗语所感闻不悦耳之语且成争论之言;以绮语所感言词无力且辩才不定;以贪心所感贪欲强烈且贪不厌足;以害心所感不寻利益且成损害根源;以邪见所感持执恶见且成十分狡诈者。”《宝鬘论》中云:“杀生感寿短,(损害多灾难,)偷盗乏受用,邪淫敌共享。妄说遭诽谤,两舌亲叛离,粗语闻恶声,绮语言无力。贪心失所望,嗔心招怖畏,邪见生恶执。”

己三、增上果:

    成熟外境增上果,    不净依他起即时,

    杀生环境极贫瘠,    树叶花果饮食等,

    力微损寿难消化。    不与取生畏惧处,

    庄稼果实不成熟,    常遭霜雹饥灾荒。

    邪淫生于粪淤泥,    污秽不堪恶臭境,

    狭窄悲惨不悦意。    妄语生于畏不合,

    财富不稳受欺境。    离间语业所生处,

    深渊狭谷悬崖等,    凹凸难行不悦境。

    粗语生于盐碱地,    瓦砾荆棘枯树干,

    尘土飞扬劣果蔫,    令人不喜粗糙处。

    绮语生处果不熟,    不长稳住季颠倒。

    贪心生处果等少,    糠多见贤时节变。

    害心生处稼苦辣,    王蛇盗匪野人等,

    自然灾害众多境。    邪见生处无宝源,

    药树花果极鲜少,    无有依怙无亲友。

这些增上果是依照《摄抉择论》中所说而述。《辨中边论释》中说:“根据外境不同,善业亦增上。”由此可知,十不善业也可以成熟于内心。

己四、士用果:

    不善业之士用果,    所作增上生痛苦。

《略念住经》中云:“愚痴之士造罪,其后罪业复增上而受剧苦。”

戊三、彼等摄义:

    总之自性十不善,    何人行此如服毒,

    以大中小生剧苦,    当勤弃之如怨仇。

《毗奈耶·教诫圣者嘉哦耨品》中云:“不善业如毒,微小亦生大苦故;不善业如野人,摧毁善资故。”因此,应当精勤弃恶从善。《宝鬘论》中云:“当以身语意,断诸不善业,恒常奉行善,此说三种法。”

丙三(断除之理)

分三:一、善趣之因;二、十善之果;三、取舍之教言。

丁一、善趣之因:

    善趣之因十善业,    即断十恶之善心,

    戒杀戒盗不邪淫,    不说妄语离间语,

    绮语粗语离贪心,    以及害心与邪见。

仅仅断除十不善业还不能构成十善业,因为没有守护自相续的缘故。所谓十善业是指断除十不善业的十种善心。《中般若经》中说“吾亦断杀生……”宣说了十种善心。

丁二、十善之果:

    小品转生于人间,    中品善业生欲天,

    大品等持禅无色,    能得上二界安乐,

    四果与前皆相反,    当知十善果善趣。

由行持小品中品善业而生于欲界的人间、天界中,依靠与等持相关联的大品善业转生于上二界(色界无色界),也就是说,行持十善可阻塞恶趣之门,获得善趣。《宝鬘论》中云:“依此法解脱,地狱饿鬼畜,且得人天中,王位圆满乐,禅无量无色,能享梵等乐。”

丁三、取舍之教言:

    佛说以随福德分,    十善投生善趣中,

    十不善业堕恶趣,    取舍黑白因果者,

    世间善道人天乘。    以此后世转善趣,

    故立真实解脱因,    善缘众生当依止。

《中般若经》中云:“须菩提,真实行持十善业道者生于善趣,趋入十不善道者堕入恶趣。”《妙法莲华经》中云:“人天乘即十善。”又如《胜藏经》中云:“天乘即四禅、四无色;人乘即十善,此乃妙法之所依。”

从梵语“雅那”引申为乘或坐骑,因为乘坐它可达到各自目的地之故。《般若摄颂》中云:“乘之诸众至涅槃,乘如虚空无量宫,能获喜乐乘之最。”根据众生的意乐次第,佛宣说不同乘,于寂灭根基者前说一乘。《妙法莲华经》中云:“究竟一乘无三乘,说彼三乘不了义。”佛也说过有二乘,如《无垢虚空经》中云:“相合众意乐,我说有二乘。”二乘就是指大乘和小乘。佛又说过有三乘,《妙法白莲花经》中云:“为调烦恼之法门,虽说八万四千种,然诸佛陀真意趣,乃为无别一本体。我虽开示三乘法,亦随众力意乐说。”总之,如画家般的心可幻变出无量相,但是从了义上来说,何者也不缘。《楞伽经》中云:“乃至心流转,乘边无穷尽,一旦心灭尽,无乘无有情。”此处所指即是佛所说的人天乘。《楞伽经》又云:“天乘梵净乘,声闻缘觉乘,我说一切乘。依于人天乘,决定趋涅槃,后则修无缘。”

乙二(修寂灭之法)

分六:一、总说随解脱分善业;二、认识随解脱分善业之自性;三、作解脱因之理;四、觉醒佛性得解脱之理;五、别说同分善业;六、破他宗之邪分别。

丙一、总说随解脱分善业:

必须勤修随解脱分善业,下文依次宣说:

    解脱之善离轮回,    超越三有上下行,

    黑白二业趋寂灭,    随解脱分等善法,

    乃是无漏智慧因,    十善四禅四无色,

    六度等善五道摄,    证悟人法无我后,

    依智方便双运善,    不住有寂利众生,

    成就佛陀果位故,    瑜伽善法超世间。

随解脱分善法既超越了前面所讲的随福德分善业与恶业,又摆脱了投生三有轮回的一切有漏因,是唯一的解脱因。也就是说,十善业与五度等世俗谛善法的有现福德资粮,以及不住二边智慧的无现智慧资粮,此二者双运为五道次第所摄,就可趋向佛地,所以它完全超越世间的善法。一定要认识到应当了知世间的善法有实执和相执,而正在行持随解脱善法时即是无实无相,摆脱福德非福德之心,即是空性大悲藏。《般若摄颂》中云:“如魔术师幻男女,彼亦可做一切事,通达慧行诸菩萨,无念智慧行一切。”《宝鬘论》中云:“以智息有无,故越罪与福,彼离善恶趣,佛说即解脱。”又云:“空悲藏授予,有修菩提者。”在行持善法时,既无有实执之心也无有贪执之束缚,而如幻化般行利众事业,就是菩提的殊胜资粮。也就是说,以如虚空般的智慧所摄持的善法是解脱道,而没有以智慧摄持的善法就不能成为解脱道。《般若摄颂》中云:“俱胝那由他天盲,尚不识途岂入城?佛说五度亦复然,故当获得智慧眼。”《般若一万八千颂》中云:“五度一旦为智慧度所摄持,尔时将趋入遍知大城中。”

初学者以及智慧浅薄的愚者对“诸法无自性故善法无自性”的道理非常恐惧。《宝鬘论》中云:“决定胜诸法,深奥微妙现,寡闻之凡愚,生畏佛所说。”《般若二万颂》中云:“须菩提,当知诸法无本性,六度亦无本性,所伺察、能伺察二者亦不可知、不可得,真实不见。此法不可于初入大乘者、声闻、缘觉种姓者前讲说。何以故?能令彼等惊恐不已、毛骨悚然而舍弃智慧波罗蜜多法门之故。”

丙二、认识随解脱分善业之自性:

什么是随解脱分善呢?

    即以有缘福德资,    无缘智慧资双运,

    净除二障现二身,    凡夫有漏圣无漏,

    后得入定此二境,    次第而行得解脱。

依靠布施等五度之福德资粮与智慧度之智慧资粮双运,从而可现前二身。《宝鬘论》中云:“诸佛之色身,由福资所成,法身若摄略,由慧资所生,是故此二资,获得正觉因,如此总言之,恒依此福智。”

由福慧二资所生的佛色身之诸相好依次向上形成的方式:声闻、缘觉、异生、菩萨所有福德的十倍形成佛陀一毫毛,所有毫毛福德的百倍形成一随好,八十随好每一好福德百倍形成一妙相,三十二相每一相福德千倍形成白毫相,白毫相福德之十万倍形成无见顶相,无见顶相福德之百倍形成法语螺相。《宝鬘论》中云:“不可思福中,出生佛妙相,大乘圣教说,大王如实听。能生诸缘觉,有学及无学,无余世间福,如世无有量。以此福十倍,成就一毛孔,佛陀诸毛孔,皆与彼同成。能生诸毛孔,所有之福德,以彼之百倍,许成一随好。尽彼福德数,感得一随好,究竟即如是,直至八十间。成就八十好,所有福资粮,以此百倍成,大士一妙相。成卅二相因,乃是大福德,此等千倍成,满月白毫相。白毫相之福,十万合为一,能生无见顶,怙主之肉髻,成顶髻相福,广大千万倍,当知能生一,十力者法螺。”

(加行道的)胜法位以下属世间之法为有漏,胜法位以上属于出世间之法为无漏,这是以分界而说有漏无漏的;入定智慧说为无漏,后得说为有漏,这是以道而分有漏无漏的;布施等五度为有漏,智慧度为无漏,这也是以善法而分有漏无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