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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六(智慧)

分三:一、宣说二大法藏;二、宣说诸法无生;三、若具智慧度则得解脱。

戊一、宣说二大法藏:

    三种智慧闻思修,    成就胜观摧诸惑,

    知法有法实相后,    从有城趋寂灭果。

通过听闻佛法能够如理了知诸法之自性或实相,之后依靠深入细致的思维而对法理生起定解,最后进行实地修行,从而便能渡过三有的大海,此闻思修三者即是智慧之自性。《经庄严论略释》中云:“智慧由闻、思、修中所生或由等持之加行、正行、后行中所生。”智慧也称为胜观,它远远胜过其他五度,作为薄地凡夫从闻法中生起智慧相当重要。因为未曾闻法也就谈不上进行深入思维与实地修持。如《宝性论》中云:“布施能成诸受用,戒得善趣修断惑,慧断烦恼所知障,故此殊胜因即闻。”又云:“胜慧之基础,即闻故闻胜。”所以说,想要真正通达诸法自性之人应当以闻法来抉择,抉择的方式有能量珍宝钥匙之理与所量法藏之理两种。

第一、能量珍宝钥匙之理,又分为了义之理与不了义之理两种。其中了义是指诸法之法性真如、法界自性清净、心性光明的密意,也就是自性清净、无有迁变、超离生住灭如虚空般的本体,凡是宣说此本性的所有经论都包括在了义的范围内。诸如生、灭、来、去、清净、不清净、蕴、界、处等次第形形色色如梦境般的显现,凡是有法的显现并可以言语思维衡量、假立而表达的一切法均称为不了义,宣说不了义的所有经论都包括在世俗谛中。比如,口中言说的同时心里也思维心性如虚空一般,其实这也是包括在世俗谛的范畴里。所谓的胜义谛之自性是指了义法,也就是真如本性。《赞不可思议中观论》中云:“诸法之空性,亦称为了义,若说生灭等,有情生命等,世俗不了义。”又如《三摩地王经》中云:“依照本师善逝说,知了义经说空性,若说众生诸士夫,知彼等法不了义。”《无尽慧经》中云:“何为了义经部,何为不了义经?为令众生入道而宣说的诸经即称为不了义经;为入果而宣说之诸经即称为了义经。宣说我、众生、寿命、士夫、补特伽罗、力生、力主、作者、受者、说种种声、无主说为有主之任何经均称为不了义经部;宣说空性、无相、无愿、不现行、无生、无来、无实、无我、无众生、无寿命、无补特伽罗、无主人乃至无解脱门之任何经皆称为了义经。当依了义经,勿依不了义经。”

概括而言,本性实相称为了义,宣说实相的所有经称为了义经;为了引导众生悟入本性而以多种方便宣说不清净迷乱之法称为不了义,详细论述不了义的分类等法门称为不了义法。此法理实可堪为见诸法之明镜以及开启诸法之门的钥匙,所以首先宣说。为了令众生明确此等法理、证悟密意之自性,在此有必要阐明意趣与秘密的道理。

所谓的意趣是指在演说佛法的过程中稍微含有夸张的成分在里面,也并非是虚言妄说,而是具有特殊的某种必要而宣说的一切法义。

意趣共有四种,即平等意趣、别义意趣、别时意趣与补特伽罗意乐意趣。《经庄严论》中云:“平等与别义,及别时意趣,补特伽罗意,当知四意趣。”

平等意趣:诸如世尊考虑到法身平等而说我尔时成为拘留孙佛。

别义意趣:诸如世尊考虑到三无本性而说诸法无本性。三无本性即:(一)遍计法无本性,因为实际意义上遍计法必定不成立,所以说遍计法无本性。(二)依他起生无本性,因为四边生不成立。自生不成立是因为已生与正在生是相违事物;他生不成立是因为若观察自相他相均不成立;共生不成立是因为二种事物互为相违;无因生不成立是因为无因不可能生果。总之,凡所显现的生(灭)等法均如梦如幻,是缘起性无而显现(,因此说依他起生也是无本体的)。《智光庄严经》中云:“文殊,梦境现而无有,如是诸法亦是现而无有,直至幻术、阳焰、乾达婆城、水月、影像、幻化之间。”(三)圆成实胜义无本性,因为圆成实本身就是胜义并且无有不清净等戏论法的本体。《解深密经》中云:“我思维相无本性、生无本性,胜义无本性而宣说诸法无本性。”

别时意趣:例如佛尊曾说仅以持诵无垢月光如来之名号便可获得佛果。这其中的含义是说,仅仅持诵佛号虽然不能立即成佛,但依靠往昔所积累的诸多资粮,终有一日必定能成就佛果。

补特伽罗意乐意趣:诸如针对有些贪执戒禁取见者,佛陀谴责戒律、赞叹布施。

秘密是指为令有些众生趋入正道,受持真义,而依靠对方所感兴趣的少数名称或能接受的条件宣说,方式虽然与之相同,却有言外之意。秘密也分四种:即令入秘密、相秘密、对治秘密、转变秘密。《经庄严论》中云:“令入之秘密,以及相秘密,对治之秘密,与转变秘密,声闻与本性,如是灭罪业,及说甚深性,四种秘密也。”

令入秘密:诸如为利益有些因畏惧空性而不入大乘的声闻种姓者,佛说色法存在。如此一来,闻法者理解色法等外境实际存在而(放下顾虑)趋入大乘,而讲法者想到的是凡显现的一切法均如梦境般存在。

相秘密:诸如为令众生了达无有本性之实相,佛说一切万法皆无有本性。关于遍计法无本性、依他起无本性以及圆成实无本性三者前文中已有阐述。

对治秘密:诸如佛陀考虑到有些人会有释迦佛身材矮小、寿命短暂等故不如其他佛陀的想法,于是说我尔时成为毗卢遮那佛。如此一来,听闻者会理解到释尊与毗卢遮那佛的色身其实是平等一致的,而讲说者则想到二佛圆满资粮平等、获证法身平等、利众事业平等。《俱舍论》中云:“诸佛资粮与法身,行利众事平等性,彼等身寿与种姓,以及身量非相同。”

转变秘密:诸如为了遣除某些人因此法容易理解而认为比其他法下劣的罪过,宣说此法极难证悟。如《因缘品》中云:“父母为所杀,国王二所净,境眷皆摧毁,彼人得清净。”这其中的含义:“父母”是指行于轮回中的爱取;“国王”是指各种习气的所依或基础——阿赖耶;“二所净”是指婆罗门的坏聚见与沙门戒禁取见;“境”是指内处及所取能取等八识聚;“皆摧毁”是指以上这些完全遣除,(“彼人得清净”,)即可成佛。

意趣与秘密二者是一本体异反体的关系。

二者的差别诚如具慧译师所说:“听者从说者的语言中未领会到说者所想的意义,而是理解到其他的含义,即是意趣;听者对说者所想的意义心领神会,即称为秘密。”《摄大乘论释》中云:“意趣仅仅是心中之观点,而不观待对方承认;秘密观待对方之承认。”我认为此二者并不相违,观待某种目的而说彼之所具条件,而不观待对方承认不承认,也属于意趣。对于他人所询问的意义并未和盘托出、圆满明示,仍然保留有意图,因此称为意趣。为利益他众,依靠方便稍许迎合他人的心理而宣说的含义称为秘密,因为依赖讲者口中宣说,对方也领会他所说的意义进而趋入,到后来听闻者对讲者的言外之意方完全理解,所讲的意义也并不是妄语。

四种意趣、四种秘密即是阅读经典的第二把钥匙。如是文字、意义、意趣、必要还有许多,所以依靠此理辨别而了知一切经续之义极为重要。

第二,所量法藏之理分为二谛之理与缘起自性。

首先宣说二谛之理:《根本慧论》中云:“诸佛依二谛,为众生说法,一以世俗谛,二第一义谛。”《父子相会经》中云:“知世间之此二谛,汝非他前闻自见,彼即世俗胜义谛,何处亦无第三谛。”也就是说,单单以所谓法之自性作为二谛的分基而言,现相是世俗谛,实相是胜义谛。现相也有迷乱现相与无迷乱现相两种。

迷乱现相:为众生时,所显现的迷现、迷执、迷识即可以言语、思维的一切法,也就是具有欺惑、不实、变化、痛苦等特性的所有法,因为这些法是迷乱分别心的对境并且是以语言、思维假立的。就算是众生心中所想、口中所说的佛陀也是心假立的,因为心里想的、口中说的根本不能触及佛陀的实义,所以说它是一种迷乱的现相。

尔时的显现与心识也根据它真实还是虚妄而分为真世俗与倒世俗两种。真世俗所对应的显现能起作用、由因而生、非为假立、共业显现,即地水火风以及内在自识所摄的一切法。倒世俗是指虽然显现却不起任何作用的一切法,例如显现两个月亮。《二谛论》中云:“显现虽相同,是否作用故,分为真世俗,以及假世俗。”真世俗与倒世俗二者,如果从本性来衡量的话,则完全相同,因为它们是迷乱习气所生相同、显现于各根门中相同、暂时于迷乱者前显现作用并且均是眼识所见的对境等方面皆相同,因而二者均无有自性。

无迷乱世俗有趋果无迷乱与得果无迷乱两种。趋果无迷乱世俗:道基之智慧及功德虽然从变化上进而说是无常,但观待趋向本性之地而言称为无迷乱。《宝性论释》中所说的“一切道谛有为法,一切有为法欺惑性”是从迁变与需要上进方面而言的,道谛虽是有为法,却与其他有为法的欺惑性全然不同。

得果无迷乱世俗:住于密严刹土中的佛陀,其色身及智慧无有迁变、常有存在、任运自成、作为功德宝藏、坛城等大光芒一切圆满自在,虽然从显现分而言称为世俗,实际上它与法身无二无别,因而无有迁变如虚空般安住,关于此等内容下文还有广说。化身是以所化众生所积累的善业与佛陀的大悲聚合而任运自成显现的,虽然在所化众生前好像有迁变,其实无有迁变,就像水月的形象因为水器的不同而显现迁变,但实际上由于水月自相不成立,所以无有迁变。虽然现为调化众生的身相,但其自相却是不成立的,因为三身是无合无离的一本体,而且法身无有迁变。例如,空中之月是水月之因,它们是一本体的缘故,不变存在。同样的道理,化身也是于报身中任运自成而显现的,实际上不成立,因此无有迁变,只不过在所化众生前显现迁变,其实并不成立。所以,承认显现分之一切清净不清净法皆为世俗谛所摄。

胜义谛则是指本来的实相。《中观根本慧论》中云:“自知不随他,寂灭无戏论,无异无分别,则名真如相。”轮回与涅槃的一切法原无本性、超离一切言思,不是以他人证悟未证悟而安立的,既无一体也无异体的承许。《根本慧论》中云:“不一亦不异,不常亦不断,是名诸世尊,教化甘露味。”虽然现有轮涅之诸法以分别心假立为贤劣不同法,实际上诸法本如虚空般清净,完全超离了所谓的“清净、不清净、二者、非二以及极清净”此等以心安立的行境。彼论云:“一切实非实,亦实亦非实,非实非非实,是名诸佛法。”本性中超离一切承认,因为本体不成立任何可识别之法,承认此法彼法也是我见,诸如此等均将堕入常边断边。《六十正理论》中云:“若承认有实,则生贪嗔心,受持恶见解,从中生争论。”这其中的含义是说,本性中无有立宗,所以无有任何承认的对境、承认者以及所承认的观点,因此说无有过患。《回争论》中云:“若我有立宗,尔时我有过,我无立宗故,唯我无过失。”如是诸法之实相或自性清净之本体是指深寂离诸戏边,所以无有立宗或承认,也就称为本来清净之法界。本体中虽然无二无别,但如果以心假立而分析,那么说生本身无生等这种以心安立的空性也未摆脱无生之戏论,只能说是相似胜义,彻底脱离生与无生等一切戏论之边方可称为真实胜义。《二谛论》中云:“虽遮破生等,许相似胜义,灭无生诸戏,称为真胜义。”

在此相应窍诀而分析,唯以法界作为二谛之分基,其中如幻如阳焰如水月等显而无自性之显现分的所有法称为世俗谛。《炯祥请问经》中云:“如洁净明镜,显现面容月,炯祥(寻香王)当知法,自性皆不成……”虽然凡夫人将显现视为真真切切存在之法,而瑜伽士除了如梦般的显现外不见实有法,一切皆是恍恍惚惚、明明晃晃的景象。未经观察时虽然显现,一旦观察时即不存在,真正通达了此理便可称为证悟世俗谛。此时,任何显现的外缘对他都是无害的。

如若修行已经趋于圆满,那么便可成就于外境显现的土石山岩中畅通无阻、无碍穿行等神变。何人无有任何承认之法并且依靠现而无自性之理于异体实有法均不存在的境界中修炼自心,当获得圣者之智慧时,在他的面前无论显现刹土等清净不清净相,都无有实执,这种境界的显现称为真世俗。换句话说,具有实执的分别妄念以及显现均是倒世俗;无有实执的一切心识与显现皆称为真世俗。

所谓的胜义谛也是指领悟了心性无有自性的实相以及诸法犹如水月般无实有的自性后,彻底了达迷乱的显现是无有根基、现而无自性的本体,也可以说,当有无等的分别心解脱于法界中时,即称为证悟胜义谛之实相。因为此时已完全证悟了本性如是存在的胜义谛,所以称为证悟胜义之智慧。如《罗睺罗赞般若经》中云:“无有言思智慧度,无生无灭虚空性,各别自证智行境,顶礼三世诸佛母。”依照此经中所说,各别自证之智慧即是胜义谛,真正已经完全了悟了此义之人,即许为证悟胜义谛。实际上,二谛并非是如同牛角各居一方互相分开的,在现见了如水月般的世俗实相之时,从月影之现分而言是世俗谛,从月轮无实空性分而言是胜义谛,二者(指胜义谛与世俗谛)如同无而显现于水池中一体般,这就称为二谛无别或二谛双运,通达二谛无别的智慧称为证悟二谛。已了达了所显现的色声香味触以及意识对境的破立分别心等一切迷乱显现犹如幻化八喻般显而无自性之人,便可称为从三有旷野入解脱道者。

如果以智慧来观察二谛,则经不起观察的一切法为世俗谛,完全能经得起分析的所有法为胜义谛,这种说法也属于分别念的范畴,很明显只能算是世俗。为什么这样说呢?请问,你们所说的经得起观察是否观待以心假立,如果不观待,那么经得起观察的概念显然无从安立;倘若观待以心假立,那就只是分别念的行境而已,所以经不起观察与经得起观察二者虽然形式上不同,其实在以心分析这一点上是完全相同的,因为它们同是分别心的对境,所以是世俗。如《入行论》中云:“胜义非心境,说心是世俗。”这其中已很明显地宣说了此理。

若归纳而言,则一切分别心戏论与显现戏论即是世俗谛,断除戏论、息灭二取之心以及心境的一切法称为胜义谛,这是大乘宗派共同承认的。因为二谛无别,所以很显然世俗谛也有成为胜义谛之时,也就是说,二谛虽然反体不同实则是一本体。尽管依照宗派承认既不是一体也不是异体,但按照世人共称的观点说为一本体的。如果遵照宗派所承认的观点来说,那么如世俗显现一样胜义也应当显现,或者如胜义不显现一样世俗也不应当显现的过失就不可避免了。《解深密经》中云:“世俗胜义相,远离一异体,谁执一异性,此人入歧途。”按此经的观点而言,所谓的“无一异体之差别”,其实就是自性无二的意思。关于此等之理,《幻化网续》中云:“世俗胜义无有别,真谛广大坛城中。”

世俗谛与胜义谛二者的关系是属于一本体异反体、异本体、遮一体之异体、义同名异四者之中的哪一种呢?如果仅从名言上来说的话,那么二谛既不是义同名异的关系,因为二者的体相与形式截然不同;也不是异本体的关系,因为它们无有本体并且名言中是无二无别的,又不是遮一体之异体的关系,因为二者无有分开之自性并需要在一本基中分类。所以,在名言中二谛之间是如同水与水月般一本体异反体的关系。《菩提心释》中云:“如甘蔗性甜,火之自性热,如是一切法,自性空性住。”又云:“世俗说空性,唯空性世俗,如所作无常,无定不生故。”《五次第论》中云:“世俗与胜义,当知各自分,何时真相融,称彼为双运。”当然,在胜义中二谛之间一体异体均不可分析。如《弥勒请问经》中云:“世俗谛之相与不可言说之法界既非一体亦非异体。”

二谛之定数:二谛总共有三种定数,即遮他边定数、真实存在定数以及观待必要定数。

一、遮他边定数:因为戏论之法与无戏论之法必定直接相违,否定了破立以外的第三品法,所以谛的定数为二。

二、真实存在定数:对境是观待有境而安立的,有境分为迷乱之心与无迷乱之心两种,轮涅的一切诸法即是迷乱与无迷乱之法性的对境,所以就心的方面而言,必定有两种对境,如同印章与印纹一般。《入中论》中云:“由于诸法见真妄,故得诸法二种体,说见真境即真谛,所见虚妄名俗谛。”

三、观待必要定数:如果根据各宗派而分析,则一切声闻部承认有两种胜义谛,即以心分析不能害之心识胜义与以铁锤摧毁不能害之有实胜义谛。意思是说,心识的相续以及粗大的物质,承许是世俗谛,心识之刹那与物质的无分微尘,承许是胜义谛。《俱舍论》中云:“毁彼以慧析他法,则心识不趋入彼,犹如瓶水为世俗,除此具有为胜义。”

有些经部之观点,《释量论》中云:“何者起作用,彼非胜义有,其余世俗谛,彼等自总相。”这与因明的观点相同。

唯识宗认为二取显现的对境与有境是世俗谛,无二(指无二取)之心识是胜义谛。《集智藏论》中云:“所谓有分无,极细微尘无,不缘各自现,感受如梦境,脱离能所取,心识胜义有,诣智海彼岸,瑜伽行论说。”

中观自续派认为一切显现在世俗中如幻成立,于胜义中如虚空般不成立。《毁迷论》中云:“有缘即是世俗谛,胜义无有能所缘。”

中观应成派认为,所谓的显现是世俗、空性是胜义也只是说法而已,无有分别,因为超离一体异体之法性远离一切戏边,诸法正当显现时也是无生无灭、无来无去的,所以宗派所承认的世俗也要遮破。《入中论》中云:“如汝所计依他事,我不许有彼世俗。”

若有人想,那么所显现的生等之法不就成立了吗?

对此作答:所显现生不生、成立不成立都是心假立的,怎么有成立的法呢,遮破的是你们宗派所承认的观点,而仅是显现却并不遮破。如圣天论师云:“显现非所破,缘起而生故,此乃痛苦因,实执为所破。”显现也是无有自性的。《根本慧论》中云:“色声香味触,及法体六种,皆空如焰梦,如乾闼婆城。犹如幻化人,亦如镜中像。如是六种中,何有净不净?”

若问,那么,我们应当接受何种观点呢?

对此作答:现而无自性的一切善妙分之法均可接受,与各自之实执相关的所有低劣宗派皆当舍弃。